急性期
1.診斷依據:
近期有感染HIV高危行為,包括無保護的性行為(同性性行為、異性性行為和雙性性行為)、輸血及血製品、靜脈吸毒等,出現發熱、咽痛、盜汗、噁心、嘔吐、腹瀉、皮疹、關節痛、淋巴結腫大及神經系統症狀等,實驗室檢查HIV抗體陰性或結果不確定,但HIVRNA陽性,或者沒有明顯症狀,但有高危行為和實驗室檢查結果也可診斷為HIV感染急性期。
2.治療建議:
急性期症狀多持續1~3周後自然緩解,僅需對症處理即可。本期可以考慮進行抗HIV治療,但有有人持不同意見。抗病毒治療方案同無症狀期患者。
艾滋病急性期的檢查注意事項
1、HIV耐藥檢測:治療前化驗,治療後若療效欠佳考慮換藥時化驗。
2、HBV、HCV、梅毒:治療前化驗,治療後按相關疾病要求定期化驗。
3、尿常規、腎功能、血糖、血脂、血澱粉酶:治療前及治療後6月化驗一次或有相關症狀隨時化驗。
4、血常規、肝功能:治療前及治療後2、4、8、12周化驗,其後每3~6月化驗一次或有相關症狀隨時化驗。
5、CD4細胞計數和HIV病毒載量:如果不進行抗病毒治療,則每3~6月化驗一次CD4計數,每6月化驗一次HIV病毒載量即可。如果進行抗病毒治療,則於治療前和治療後每3~6月化驗CD4計數和HIV病毒載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