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公安分局、發改局:
現將《杭州市居住證積分落户實施細則(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附件: 1.積分落户申請表
2.積分落户准入通知書
附件1
積分落户申請表
申請人姓名
性別
結婚年月
在杭用人單位及從業時間
聯繫電話
居住證號
居住證積分
原户口所在地
原户口所在地登記機關
遷入地址
遷入地户口登記機關
遷移人員
姓名
與申請人關係
原户口所在地
户口性質
公民身份號碼
本人申明
上述填寫內容及提供材料均真實無誤。如有虛假,本人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申請人(簽名):
受理窗口審核
意見
簽名(蓋章)
填表説明:1、本表打印有效,請用黑色鋼筆或水筆清晰填寫;
2、遷移人員填寫需申請遷移户口的人員信息;
積分落户申請表
附件2
積分落户准入通知書
編號:201積準字號
申請人: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居住證編號: ,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審核,符合年度積分落户條件,准予其本人及 落户,請於201年月日前憑此通知書到辦理户口遷移手續,過期作廢。
杭州市公安局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