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6大奶粉商組成的“香港嬰幼兒營養聯會”,近日製訂《嬰兒配方奶粉市場推廣守則》,規管6個月以下嬰兒配方奶粉宣傳手法,包括:奶粉商不能作出任何形式宣傳、不應對孕婦或嬰兒母親及其家人分發試用品、不得免費捐贈或資助奶粉予公營或私營醫療體系、營銷人員不應向孕婦或嬰幼兒父母推銷奶粉、不可於任何銷售點賣廣告及派發試用品等。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