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徵集物件
中央部門和地方所屬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的全日制應屆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畢業生、畢業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年齡要求:高職(專科)畢業生為當年年滿18至23歲,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放寬到24歲。
2、優惠政策
高校畢業生入伍除享受義務兵的各項優待政策外,還享受:
(1)就業安置優惠:退役後在一年內擇業可參照應屆高校畢業生辦理相關就業手續。
(2)公檢法機關定向招錄優先:退役後參加政法院校為公檢法系統定向崗位招生考試時,優先錄取。
(3) 補償學費或代償貸款:按照最高6000元/學年的標準獲得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
(4)使用、培養:在同等條件下,在選取士官、考軍校、安排到技術崗位等方面優先。
(5)直接選拔為基層幹部: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以上學歷、取得相應學位、表現優秀、符合總政治部有關規定的可以直接選拔為軍隊基層幹部。
(6)免試或優惠升學:退役的高職(高專)畢業生可直接入讀成人本科;參加普通本科考試,享受招生計劃單列、考試成績單獨劃線、擇優錄取等政策,按30%比例錄取;報考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後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3、徵集流程
(1)11月1日前:
(2)12月31日前:
(3)2010年2月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