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北京市消協釋出防紫外線功能晴雨傘比較試驗結果,25個品牌的晴雨傘樣品,有三分之一不具備防紫外線功能,其中不乏售價較高的產品。有個別制傘企業甚至用普通雨傘冒充防紫外線產品,欺騙消費者。市消協已將此次試驗結果通報給市工商局及廠家,建議對不合格產品實施召回。
記者發現,長安商場標價316元的“Happy rain”五折純色手開傘,莊勝崇光百貨標價220元的拉貝爾短傘,王府井百貨大樓標價350元的“ELLE”短傘等“高價傘”,在本次比較試驗中不防紫外線,“質量評價”均屬低等。
這25個品牌晴雨傘都是市消協人員以普通消費者的身份從北京市的商場、超市、市場隨機購買。購買的樣品全部標稱具有防紫外線功能。 “出現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傘面防紫外線”,據消協人員介紹,本次比較試驗中,模擬消費者的正常使用,分別對傘面原狀態防紫外線、洗滌20分鐘後以及淋雨20分鐘後防紫外線進行了測試。據專家介紹,造成問題的原因,一是企業為了降低檢測成本,在原材料進貨時不進行質量把關;二是生產企業對防紫外線產品概念不清,對標準的相關要求不瞭解;三是個別企業以假充真,使用不具備防紫外線功能塗層的面料甚至普通雨傘面料冒充防紫外線面料。
另外,在本次比較試驗中,還發現杭州蕭山河莊鑫葉制傘廠生產的“鑫葉牌”三折陽傘,未按國家標準要求進行標誌標註;廈門巨集達洋傘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巨集達”牌三折超輕提花刺繡傘,在開關128次時出現脫線;“滬麗”、“羅密歐”、“MIINE”、“鑫葉”4種晴雨傘規格尺寸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市消協提醒消費者,目前,防紫外線面料分為塗層和非塗層兩種,並非塗層的傘面防紫外線效果比非塗層的傘面好,且同品牌同貨號、面料的產品,深色的比淺色的面料防紫外線效能好。D044
8種晴雨傘不防紫外線
品牌 生產(經銷)企業 銷售單位
“巨集達”牌三折超輕提花刺繡傘 廈門巨集達洋傘工業有限公司 旺市百利五棵松店
“ELLE”牌短傘上海瑞冠服飾有限公司 王府井百貨大樓
“拉貝爾La Belle de nuit”牌短傘 上海鬱柏服飾有限公司 莊勝崇光百貨
“S”牌晴雨傘北京博潤商貿公司 燕莎奧萊
“羅密歐”晴雨傘 杭州蕭山河莊天雲傘廠 法寶超市永定路店
“MIINE”格仔五折傘 廣州市屈臣氏個人用品商店 屈臣氏世紀金源店
“滬麗”牌精品洋傘 上海滬麗工貿發展有限公司 家樂福馬連道店
“Happy rain”牌五折純色手開傘深圳市海德曼機電裝置公司 長安商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