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治療方法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原則:
1、早期:對所有檢出和確診患者均應立即給予化學治療。
2、規律:嚴格遵照醫囑要求規律用藥,不漏服,不停藥,以避免耐藥性的產生。
3、全程:保證完成規定的治療期是提高治癒率和減少複發率的重要措施。
4、適量:嚴格遵照適當的藥物劑量用藥。
5、聯合。
以聯合及規律用藥最為重要,目的是減少或防止產生耐藥性。
(二)藥物治療
1、常用的化療藥物
2、常用的化療方案:均包括強化治療和鞏固治療兩個階段。
(1)強化治療階段:以3~4種藥物聯用8~12周,以達到儘快殺滅各種菌羣保證治療成功的目的。
(2)鞏固治療階段:以2~3種或4種藥物聯用,其目的鞏固強化階段取得的療效,繼續殺滅殘餘菌羣。
(3)用藥方式有三種類型:
1)全程每日用藥。
2)強化治療階段每日用藥,鞏固治療階段間歇用藥。
3)全程間歇用藥。
(三)其他治療
1、對症治療:
(1)結核中毒症狀的治療:發熱、盜汗等在有效的化療後,可逐漸消失。必要時,可加用小劑量非類固醇類退熱劑。
(2)咯血的治療:少量咯血,一般無須特殊處理;大量咯血必須積極治療,特別是要及早發現咯血引起的窒息。表現為:當咯血病人突然咯血不暢或咯血停止,出現呼吸急促、發紺、煩躁不安,精神高度緊張,上腹部出現吸氣性凹陷。
暢通氣道和生命支持是搶救咯血窒息的主要措施
1)取向患側卧位,頭低腳高位,叩擊背部,刺激患者輕輕地咳出積血。
2)止血藥物首選垂體後葉素,妊娠、高血壓、冠心病患者禁用。
3)對咯血不止的病人,可經纖維支氣管鏡檢查,明確出血部位並做出止血治療。
4)對出血部位明確,而無法控制的大咯血病人,可行支氣管動脈造影進行動脈栓塞治療,經上述處理仍大咯血而肺功能較好者,可行肺葉、段的切除術。
2、糖皮質激素:僅用於結核毒性症狀嚴重者。
3.外科手術治療:空洞型肺結核、結核球、結核性膿胸、支氣管胸膜漏、支氣管擴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