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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部閉合性損傷的治療原則

來源:美型男    閲讀: 1.1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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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腹部閉合性損傷常見於生產、交通和生活事故中。病人的預後決定於有無內臟損傷,常伴有其他部位傷,如腦外傷、胸外傷和骨折等,掩蓋了病史和體徵,而使其診斷不易明確;又因某些表現輕微的損傷,也可能有腹內臟器損傷。因此,對腹部閉合性損傷,必須密切觀察,反覆檢查,妥善處理,以免延誤診斷和治療。

腹部閉合性損傷的治療原則

    治療原則

    1.腹部閉合性損傷並有腹腔內臟器傷,以手術治療為主,並應用各種藥物輔助治療,其中主要是液體和抗生素治療。

    2.術前必須給予補液,必要時輸血,防治休克及水電解質、酸鹼紊亂,以提高手術耐受性。

    3.術後禁食、胃腸減壓期間,也需經靜脈輸入液體、電解質、葡萄糖、維生素等。一般需2-3天,腹膜炎嚴重者需4-5天,以維持熱量和水電解質平衡。

    4.病情重,術後不能進食及發生併發症的病人,需要積極給予營養支持,此類病人有必要給予用藥框限“B”中之營養藥物。

    5.術前、術中和術後均需應用抗生素,特別是腹腔臟器破裂腹腔炎時,更需聯合應用,術前和術中可先給予用藥框限“A”中的抗生素類藥物。

    6.術後繼續抗生素治療,定期檢查血尿常規,直到體温、血象恢復正常後2-3天為止。若術後3-4天,體温不是逐漸下降而是逐漸上升,應查明原因並作相應處理,不能盲目應用抗生素。

    7.根據剖腹探查情況及腹腔污染程度,術後滲液、引流液細菌培養及藥敏效果,對術後應用用藥框限“A”之抗生素效果不佳,特別是術後發生併發症者,可從用藥框限“B”、“C”中選擇更為有效的抗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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