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病綜合徵是指因腎臟病理損害所致的一組具有一定內在聯絡的臨床症候群。因此,它的定義是由臨床表現所界定的,包括:①大量蛋白尿(>3.5g/d);②低白蛋白血癥(血清白蛋白<30g/L,兒童<25g/L);③高脂血症(血清膽固醇>6.5mmol/L);④水腫。其中① 、 ②兩項為診斷的必備條件。另外,應指出的是由於腎病綜合徵是由多種病因、病理和臨床疾病所引起的一組綜合徵,因此它和“發熱”、“貧血”等名詞一樣,不能被用作疾病的最後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