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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於正抄襲不道歉卻生意好 反映惡劣市場生態

來源:美型男    閱讀: 2.1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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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有言值]於正死不道歉,誰縱容了不正之風?

王鐘的

4月26日,《法制日報》以整版篇幅刊登了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公告,內容是“於正抄襲案”的判決主要內容。

2014年4月,瓊瑤公開舉報於正《宮鎖連城》多處劇情抄襲《梅花烙》,並在次年正式起訴於正侵權。法院終審認定《宮鎖連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編權,要求於正公開賠禮道歉。然而,於正非但不履行“向陳喆(瓊瑤)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的判決義務,還玩起了消失,手機不通,郵件退回。

媒體:於正抄襲不道歉卻生意好 反映惡劣市場生態

轟動一時的知識版權案件,落得個一地雞毛,而當事人於正雖然跟法院玩躲貓貓,在影視市場上可一點也不低調,不僅名下的新劇頻出,還完成了從編劇到製作人的“華麗轉型”。

於正這番做法,不禁讓人想起郭敬明。當年,法院認定郭敬明所著《夢裏花落知多少》對莊羽的《圈裏圈外》構成抄襲,除判決經濟賠償外,還要求郭敬明與出版社在《中國青年報》公開道歉。郭敬明也是死不道歉,後來,法院不得不實施強制執行。

我就不道歉,其奈我何?

抄襲、侵權以後拒不道歉,反在事業上紅紅火火,這似乎成了一些侵權者保持“清譽”的套路,他們總想着用掩耳盜鈴的辦法矇混過關。《小時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收割票房的,《朝歌》《鳳囚凰》等於正名下的作品也照樣吸金。

媒體:於正抄襲不道歉卻生意好 反映惡劣市場生態 第2張

有人可能會說,一碼歸一碼,拒不道歉固然是於正們的不是,但他們後來的作品並不存在抄襲問題,能“絕地求生”是他們的本事。

就讓人想不通了。一個政治人物如果犯下嚴重錯誤,基本意味着政治生命的結束;科研工作者被證實學術不端,在學術界也如同老鼠過街,憑什麼個別文藝界知名人物就能不把不堪的過往當回事?

有限的賠償金額,對抄襲和侵權者而言不痛不癢。郭敬明當年雖然不肯道歉,卻二話不說就賠了21萬元,這筆錢還不夠買他名下豪宅的衛生間吧?於正被判連同其他4家被告賠償500萬元,這對排在“編劇作家富豪榜”前列的他來說,恐怕也是毛毛雨。

資本也縱容了文藝圈的不正之風。一些投資機構、影視公司的操盤者,缺乏最基本的是非觀,不把道德底線和職業操守當回事。一看到侵權者還有商業價值可挖,他們從一開始扭扭捏捏地貼臉,到後來放開手腳地追捧,毫不在意“吃相”。抄襲的事情還沒有說清楚,生意卻越做越大,這無疑反映了一種惡劣的市場生態。

媒體:於正抄襲不道歉卻生意好 反映惡劣市場生態 第3張

沒有正確價值觀的支撐,不足以創作出票房和品質雙收的好作品。說實話,就算於正、郭敬明後來的作品擺脫了抄襲嫌疑,其藝術水平也不會太高,更談不上社會價值。鼓吹物質主義、消費主義的《小時代》“窄了格局,矮了思想”,鳳囚凰》被公認爲2018年“開年第一爛片”,並不是偶然。

看到個別不肯道歉的文藝界知名人物繼續“呼風喚雨”,筆者真替他們的粉絲感到不值。不敢直面自己犯錯歷史的人,有什麼資格成爲偶像?德不配位,必有災殃。

這些文藝界知名人物所謂的“成功”,還爲後來者提供了負面的示範,阻礙了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水平的提升。當現有的法律制度尚不足以讓他們從內心痛改前非,那麼就有必要出臺更具約束力的法律和規範,讓侵權者付出更大的代價;而相關行業的主導者和行業協會,不能光盯着商業利益,而應當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拿出抵制抄襲剽竊者的真手段,用實際行動來淨化知識產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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