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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反口只因貪財收了20萬

來源:美型男    閱讀: 1.6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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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位名爲阿玲的90後少女,遭到了壞人的強姦,女子反口,否認曾遭受性侵,結果卻以阿玲包庇強姦犯而移送到檢方審查,被起訴。女子被強姦後反口是怎麼回事,據得知,女子阿玲是因爲收了強姦犯20萬元,這才反口的。

女子反口只因貪財收了20萬

女子被強姦後反口

阿玲以爲反口否認被性侵就可以了結此事,但萬萬沒有想到,居然把自己陷入坑裏。女子被強姦後反口,收這20萬元是自願,還是被迫?記者從檢察院瞭解到了一起曲折離奇的強姦案中案,才知曉女子被強姦後反口案件的前後始末。

案情顯示,案件的當事人阿玲,來自粵北的貧困地區,系羅湖區某俱樂部的服務員。2016年8月的一晚,俱樂部包房內阿強宴請的朋友盡數散去,只剩阿玲與阿強。酒後的阿強色心陡起,趁着阿玲上洗手間之機,粗暴地將她按倒在洗手臺上意圖強暴。弱小的阿玲沒能阻止阿強施暴,還被阿強推倒在馬桶上,額頭撞到牆上,直接導致眉骨受傷流血,後鑑定爲輕微傷。阿玲在朋友的陪伴下報案,後來阿強向警方自首。

本來,等候阿強的將是強姦罪的法律制裁。但是,一個月後,阿玲突然來到派出所,改口說自己是自願的。這就意味着,阿強不能以強姦罪查辦了。民警覺得有些蹊蹺,於是馬上展開了調查。這一查,就發現了這宗案中案。

衆所周知,強姦罪成立的前提必須是“違背婦女意志”。如阿玲在本次性行爲中屬於自願,那麼本案顯然就不構成強姦。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在實踐中,經常有犯罪嫌疑人、辯護人、犯罪嫌疑人的近親屬抓住這一點大做文章,企圖推翻強姦罪責。

阿強家人也深知這一點。爲了救出阿強,阿強的親屬三番五次找阿玲商談和解,一再施以金錢的誘惑。阿玲開始斷然拒絕,但阿強家人不肯放棄,找了很多中間人說和,同時把“補償標準”漸漸提高。

阿玲家裏正在蓋房子,再加上給父母治病需要用錢,正是着急用錢的時候,所以當阿強家人把補償金額漲到20萬元時,阿玲抵擋不住誘惑,答應了他們的條件。在收到阿強家人轉賬的20萬元之後,阿玲“如約”到公安機關推翻了其之前的口供。然而,阿玲不知道,自己已經因故意作假證明包庇犯罪人觸犯了法律。就這樣,阿玲因涉嫌包庇罪被送進了看守所。

檢察官經過詳細閱案以及提審獲悉,阿玲剛20歲出頭,涉世未深,家庭生活非常困難,沒有犯罪前科,其此次包庇行爲事出有因,且及時向公安機關坦白,根據刑法規定可以從輕處罰。另外,因其包庇行爲被及時發現,未造成嚴重後果,其意圖包庇的強姦犯仍被依法提起公訴。案發後,阿玲親屬將其寄回家蓋房子的13萬元贓款及時退還了公安機關。考慮到其本身是性侵案的受害者,又知錯悔罪,檢察官因此建議對阿玲作相對不起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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