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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永浩不是第一次被限制消費

來源:美型男    閱讀: 2.3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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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永浩不是第一次被限制消費

打情懷牌的錘子科技創始人羅永浩被禁止坐G字頭動車的消息。據媒體報道,10月30日,他是被江蘇省丹陽市人們法院發出的禁止消費令禁止的。

這是怎麼回事呢?

老羅擔任法定代表人的錘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成被告了,而且還敗訴。

起因是江蘇辰陽電子有限公司向錘子科技提供手機充電器,但按照雙方約定時間,錘子科技並未向對方支付一批貨款。

其實,這不是第一例錘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成被告,經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錘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屬企業北京錘子數碼科技有限公司,自今年以來,已因買賣合同糾紛被多家公司告到法院。

這裏面,大多是這些公司向錘子科技或者錘子數碼兩家公司提供設備,但這些公司長期沒有收到貨款,每一筆其實金額都不是很大,有70多萬,有170多萬等。

也有公司提前向錘子科技預付手機購買款,預定錘子品牌手機,但隨後該公司與錘子科技溝通明確細節問題時,因錘子科技銷售人員離職等變動,雙方均未達成一致,故而隨即要求錘子科技返還預付款。

可以說,羅永浩擔任法定代表人的錘子科技及其下屬公司錘子數碼,可謂是官司纏身。這也從一個側面說明,錘子科技已經陷入到了資金匱乏的境地。

其實,隨着官司的增多,羅永浩並不是第一次收到法院發出的限制消費令。

查詢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算上這次,羅永浩已經接到5次限制消費令。

今年最多,共有3次!

3月19日,羅永浩被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限制消費;9月24日,羅永浩被廣東省連南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限制消費。10月30日,還是羅永浩,被江蘇省丹陽市人民法院限制消費。

而被限制消費的內容,基本上都是一致的: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爲。

消費令告知,如違反限制消費令,經查證屬實的,法院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予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那麼,收到了5張消費令的羅永浩,究竟違規了沒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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