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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器官捐獻去向 而不該窺探隱私

來源:美型男    閱讀: 2.0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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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際慣例,對器官捐獻者、器官受捐者,也就是供體、受體雙方捐獻信息,實行“雙盲”制度,對雙方家庭基本信息保密,器官捐獻方不知道自己的器官捐給誰,受者也不知道自己的器官來自哪裏。

關注器官捐獻去向 而不該窺探隱私

呼籲大家捐獻器官,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來自媒體報道顯示,雖然遺體捐獻不少是提前就填寫好了捐獻志願,但目前大多數的器官捐獻,都是來自最後關頭供者親屬“飽含着淚水與痛苦的決定”,親人臨時放棄捐獻的情況,也時有發生。失去親人之痛,常人難以理解,他們的決定不管是捐還是不捐,都應得到尊重。

然而我們要面臨這樣的現實:目前,我國每年約30萬患者急需器官移植,但移植手術僅1萬餘例;官方宣佈,今年1月1日起,使用死囚器官作爲移植供體來源被全面停止,中國公民捐獻器官成爲唯一渠道。所以在這裏,要感謝姚貝娜及家人做出捐獻眼角膜的決定,能夠讓器官捐獻的再次被大家關注,或許有一批人因此受感染,填寫捐獻志願。

曾經在媒體上看到這樣一則報道:山東臨沂沂南縣一位村民代洪梅將因車禍死亡的兒子的器官捐獻出去,卻被村民謠傳“把孩子賣了”。去年7月,年僅13歲的兒子回家路上遭遇車禍,因傷勢嚴重腦死亡。爲讓兒子的生命得到延續,代洪梅捐出兒子的器官,後來兒子的肝臟、兩個腎臟成功被分別移植給河北、北京、天津三地的重病患者。還未走出陰影的夫妻二人,卻不斷聽到“把孩子賣了”的傳言。器官捐獻是無償的,這一點不少人還不知道,不僅是信息較閉塞的農村,即便在大城市,還有人以爲是賣器官不捐器官。武漢市遺體器官捐獻中心負責人曾告訴記者:“有人打捐獻熱線諮詢,開口就是:要是我給你們一個器官,給我幾多錢?有些人聽說是捐獻,就掛了電話。”

另外還想說,自從傳出姚貝娜病危的消息開始,包括姚貝娜的家人及受助者家人都受到了或多或少的干擾,此事的發展背離了我們關注器官捐獻的初衷。

按照國際慣例,對器官捐獻者、器官受捐者,也就是供體、受體雙方捐獻信息,實行“雙盲”制度,對雙方家庭基本信息保密,器官捐獻方不知道自己的器官捐給誰,受者也不知道自己的器官來自哪裏。不管捐贈方或受捐方擁有什麼樣的社會地位或名氣,按照規定,他們雙方的信息都不宜公開。這樣做,一個重要原因是爲了杜絕器官買賣行爲,還爲保護捐贈者和受捐者雙方,避免因捐贈受到不必要的壓力和騷擾。目前,我們國內也基本準照此原則去做。實際上,受捐方信息公開,他們承受的心理壓力會更大。

不過,國際慣例遇到中國國情,也有相碰撞之時。我國的器官捐獻工作有自己的國情,大多數器官捐獻者,是在死亡不可逆轉時,近親屬爲了讓他(她)的生命以另外的方式得到延續,而代表或代替捐獻者做出的決定。原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認爲,根據這樣的心願,我國能否探索一種特殊的器官捐獻者身後慰藉方式?即在捐受雙方均自願同意的情況下,讓受捐者定期看望捐獻者的家人,讓他們成爲另一種意義上的親人。

最後想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此話沒錯,父母給我們的身體,我們要愛惜,要尊重,不過後半句“不敢毀傷,孝之始也。”則就要用現代眼光重新審視了,讓逝去親人用另外一種方式在人間存在,幫助他人,也不失爲另一種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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