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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他的結婚前規則 是要40歲的我幫他傳宗接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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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已經離婚過的女人,也需要有家的歸宿感,所以如果有再嫁的機會,我還是會考慮的。只是他的結婚前規則卻是令我不得不打退堂鼓,結婚生子這是人之常情,但是我都已經是四十歲的女人了,他的結婚前規則竟然是婚後我一定要爲他生個孩子……

【圖】他的結婚前規則 是要40歲的我幫他傳宗接代

結婚前規則

39歲,對一個女人來說是個折騰不起的年紀,更何況一雙兒女都已上了小學和初中,我不能讓孩子跟我一起每天過提心吊膽的日子。直到今天,想起那些夜晚總有一些怒氣衝衝的男人闖進我家,大聲質問我不知所蹤的前夫,我仍然心有餘悸。

離婚後的艱辛

2006年7月,我的婚姻走到了盡頭,當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把離婚證遞到我手中時,我長長地舒了一口氣。因爲五年前我就已經忍受不了前夫賭博的惡習,可幾次提出離婚他都不同意,現在他總算在離婚協議上籤了字。

離婚後,前夫揹着一身賭債淨身出戶,留給我的是家徒四壁和一雙正在讀書的兒女。因爲前夫輸光了家裏所有的積蓄,儘管我已經很努力地工作了,可供兩個孩子讀書,壓力還是很大。年邁的父母看到我如此操勞,便勸我再找一個人共同生活,母親說不管怎樣,那個人也可以幫我分擔一下家庭重擔。

可我害怕自己再碰到不負責的男人。十五年前和前夫戀愛、結婚時,我們不也有過幸福和甜蜜嗎?當年他對我的關心、體貼也曾那麼讓我感動和快樂,可誰又能料到他今天會變成這個樣子呢?如果再碰到一個和前夫一樣的男人,我後半生不就毀了?與其這樣還不如這輩子一個人帶着孩子過。

父母見說服不了我,只好無奈地嘆氣。爲了減輕我的負擔,六十多歲的母親提出把兒子接過去照顧。自己都奔四的年齡了,還要父母操心,每每想到這些,我心裏便不是個滋味。

【圖】他的結婚前規則 是要40歲的我幫他傳宗接代 第2張

結婚前規則

與他同病相憐

爲了多掙點錢,2007年初,我辭掉工作,跟朋友合夥開了一家小飯店,朋友出錢,我出力。我們的店面不大,最初顧客也不多,爲了擴大經營,我增加了送外賣的業務

店開了不到兩個月,一箇中年男人引起了我的注意,他隔兩天就會來店裏吃飯,即便不來也會叫外賣。一天中午,我在店裏忙着,訂外賣的電話響了,我記下地址後裝好盒飯匆匆送過去。

找到住址敲門,發現開門的竟是經常來我店裏吃飯的那個中年男人,他一副憔悴的模樣,看得出是生病了。男人把錢付給我,問我能否再幫他個忙,幫他在樓下藥店買點退燒藥。看他虛弱的樣子,我想都沒想就接過錢下了樓。

一週後,男人又出現在店裏,仍坐在他常坐的位置吃飯。當時已過了吃飯的點,顧客很少,於是我過去和他打了個招呼,問他身體恢復得怎樣了。他說已經好了。就這樣,我們聊了起來。

聊天中我知道這個男人叫林志,45歲,因與妻子性格不合已離異五年。聽說他也是離異,一種同病相憐的感覺襲上我的心頭,我說自己也是離異的。林志聽了我的話,問爲什麼。可能感覺自己問得有些唐突,還沒等我回答,他又立即轉移話題,“你這麼能幹,你前夫真不懂得珍惜。”那時我感覺這個男人心很細,也很有素質。

【圖】他的結婚前規則 是要40歲的我幫他傳宗接代 第3張

結婚前規則

後來才知道,他的結婚前規則有點讓我難以接受……

我們同居了

這之後,我就發現,林志來店裏吃飯的時間比別人推後了,並且每次來了都主動跟我聊天。那個週末,當我的女兒、兒子來店裏找我時,剛好林志也在,我告訴他這是我的兩個孩子,他聽後一臉羨慕地說:“哦,你孩子這麼大了,有孩子真好。”

林志對我越來越關注,每次來店裏吃飯,我都能感覺到他追逐我的目光。我明白他的意思,但經歷過一次婚姻的失敗後,我對感情和婚姻已經失去信心。同時,我也覺得自己根本配不上他,他有一份不錯的工作,又是一個人生活,而我卻拖着兩個孩子,每天爲生活疲於奔命。

然而,儘管我有意躲開林志,兩個月後他還是向我表白了他的心思。他說,像我們這個年紀的人,再談情說愛有些奢侈了,他只想找一個好女人過日子。林志說得很樸實,但很打動我。朋友知道後也勸我接受他,我父母更是叫我別錯過這麼好的機會。我思量再三,最終同意了和林志交往。於是,戀愛兩個月後,林志搬到我家裏,我們正式同居了。

【圖】他的結婚前規則 是要40歲的我幫他傳宗接代 第4張

結婚前規則

他不想娶我了

最初,林志對我真的是一心一意,他把自己的工資全部交給我支配,下班後也會到店裏來幫忙,有時還幫我的兩個孩子輔導功課。那時我覺得自己真的是幸福極了,一種久違的家庭溫馨讓我對命運充滿了感激。

越是覺得幸福,越是害怕失去,所以我想早點與林志結婚。可當我和林志提起結婚時,他也向我提出了一個要求:他希望我們結婚後,我能爲他生個孩子。這個要求不高,也很合情合理,也許其他女人會很輕易地接受,可我已經是兩個孩子的母親,更何況已經四十歲了,我實在不想再受生孩子的苦、養孩子的累。想到林志曾說過,我的孩子就是他的孩子,於是我問他:“我們有兩個孩子還不夠嗎?”沒想到林志回答:“他們不是我的孩子。”聽了林志的話,我一時不知道說什麼。

見我沉默,林志說,其實他第一次離婚不是因爲夫妻感情不好,而是因爲妻子不能生育。那次我幫他買藥,他覺得我是個善良的女人,所以聽說我也是離異時,就想追我了,而那天在飯店看到我的兩個孩子時,更是下定了要跟我結合的決心。

那麼,他想追求我的理由到底是前一個,還是後一個呢?如果是後一個,那我豈不成了他的生育工具嗎?我明確告訴林志:我不想再生孩子了。這下輪到林志沉默了。

接下來的日子,他開始在我的家和他自己的家之間輪換着住,幾個月後,他來我這裏住的次數越來越少。現在,我們之間誰也沒有明確提出分手,但戀人關係似乎已經自動結束,他基本不來我這裏了。我想告訴他我已經深深愛上了他,但我知道,他不可能娶一個不肯爲他生孩子的女人……

【圖】他的結婚前規則 是要40歲的我幫他傳宗接代 第5張

結婚前規則

也許在這件事上真的是我太過於固執了吧,他一個男人,雖然有過一段婚姻,卻是尚無兒子,又怎麼會不想要傳宗接代延續香火呢!但是我現在纔想通,還可以挽回嗎?我對他是真的心動,真的好想和他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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