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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試點器官捐獻一年 無一例自願捐獻

來源:美型男    閱讀: 1.7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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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月,“博愛之都”南京成爲了全國10個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城市之一,南京紅十字會也首次嘗試“勸捐”。但是令人遺憾的是,記者從昨天召開的江蘇省暨南京市器官捐獻試點工作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南京在試點的一年間沒有實現一例自願器官捐獻。而在過去的20年內,南京也僅有三人捐獻了器官和組織。

南京試點器官捐獻一年 無一例自願捐獻

這些捐獻

肝臟

雙腎

皮膚

角膜

讓他們重生

一名肝臟患者

兩名尿毒症患者

至少一位燒傷患者

兩名角膜患者

四個典型例子或許能說明爲什麼

1

器官適合捐獻,可找不到家屬

去年10月份,一名男性外來打工者因爲腦出血被送到江蘇省人民醫院,送到醫院時人已經無意識,經急救人員全力搶救無效死亡,“當時該男子的其他器官狀況都不錯,醫院的協調員就通知了我們,”南京市紅十字會複製器官捐獻的劉文華說,遺憾的是,一直聯繫不到這名打工者的家屬,只能放棄。

●原因分析 這是一個很典型的例子,就目前的政策條件來看,缺乏了家屬的同意,任何機構無權處置無名遺體。省紅十字會的專家給記者舉了個例子,在美國,在申請或更換駕駛執照時,申領者同時會接受問詢,“如果萬一遭遇不測,你是否願意捐獻遺體?”如果同意,駕照上會有所體現。如果突發車禍,就能第一時間瞭解到死者生前是否具有捐獻器官的意向,醫院不需要親屬同意,就可以直接摘除他(她)的器官。而在中國,這樣的模式很難複製。中國人開車最忌諱車禍,還沒開就問捐,都嫌晦氣。

2

主動捐獻,可惜條件不符

一名20多歲的女孩,有精神分裂病史,自殺後送往醫院搶救。“當時女孩的母親主動提出可以捐獻器官,但是我們到來時發現女孩還能自主呼吸,而且女孩盆腔粉碎性骨折,一些內臟被震裂,也無法滿足捐獻的要求。”劉文華說。

●原因分析 有專家指出,雖然國家現在有了一些相關法規,但因爲不夠完善,可操作性並不強。尤其是捐獻及接收體系尚不完善,使得有的捐獻不能在最短時間內實現與受捐人的對接。

劉文華告訴記者,器官捐獻應該是越快越好,使用藥物的時間越久,對於肝腎的損害都非常大。所以一旦家屬同意捐獻,就應該立刻就有專業的醫療團隊上前,進行“器官搶救”等工作。目前,南京僅在省人民醫院、軍總、鼓樓醫院等5傢俱有器官移植資質的大醫院發展協調員。但是南京有這麼多的醫院,哪怕是死者生前或其家屬有意願,但是醫院本身並不具備搶救、保存或移植器官的能力,這些都會使器官捐獻成爲遺憾。

在這一點上,國外也有經驗可借鑑,比如日本,以確定接受捐獻肝臟爲例,由於肝臟從摘取到移植不能超過12個小時,所以首先劃定一個區域範圍;然後對處於這個區域範圍的患者進行優先順序排位,主要考慮緊急程度和血型,爲兩者進行打分,分值越高越先安排。

此外,專家指出,在國內多數人還是認可“心死亡”,曾經有患者生前有捐獻器官的意願,但用醫療器械還能夠維持呼吸和心跳。由於國家沒有明確腦死亡,一些醫院怕引起醫療糾紛,不敢按遺體處理,而器官移植對時間要求很高,心、肝、腎等,要在死者腦死亡,其他器官未死亡之時就提取。

3

死者生前願意,但家屬不同意

這是一個揚州農村突患疾病的婦女,生前,在與她及其丈夫溝通後,他們同意捐獻器官,但女方的父母在她去世後堅決反對,把遺體送回了老家。

●原因分析 南京鼓樓醫院院長,肝膽外科專家丁義濤教授說,在面對器官捐獻上,最重要的難題之一還是人們傳統觀念的問題,死後捐獻器官並不能被所有人所接受。死者親屬擔心輿論壓力以及死後火化時器官要完整等社會倫理習俗,這也影響着器官捐獻。

拋開一些老的觀念,前兩年,媒體上還曾經有過,八旬老人自願捐贈遺體,家屬等遺體接收卻等不來等令人寒心的報道。一些市民還有這樣的疑問,器官或組織的摘取會不會破壞我們親人的遺體外觀?能不能幫助我們安葬遺體?對此,南京市紅十字會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器官捐獻都是由經驗豐富的外科醫生完成,捐獻後,他們將會細心地作捐獻遺體的復原處理,儘量保存您親人外貌的完整與尊嚴。2000年後,南京曾經有兩例器官捐獻,一名是24歲的鼓樓醫院藥劑師,一名是年僅5歲的小朋友,這兩位都立碑紀念。

也有專家呼籲,要儘快建立器官捐獻的補償獎勵機制,比如,直系親屬捐獻器官或組織的,可享受終身免費用血等優惠,讓捐獻者心裏感覺溫暖。

4

器官不適合,受者放棄

就發生在3天前,一名40多歲的外地來寧務工人員,同樣是因爲腦出血在解放軍八一醫院搶救了四天,還是沒能挽回他的生命。當得知這個消息後,南京紅十字會的劉文華一連幾天在醫院裏做家屬的工作,終於說服了家屬。但是就在雙方已經達成一致時,在對器官檢查過程中,發現他是一名乙肝病毒攜帶者。最終還是放棄了。

●原因分析 南京市紅十字會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器官捐獻無年齡限制。一般來說,角膜捐獻從出生幾天至80歲以上人士普遍合適,多器官捐獻由4歲到60歲。但例如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傳染病患者,則不適合捐獻器官。

器官捐獻具有很強的隨機性,而要想在短時間內對捐獻者的身體狀況有足夠了解,必須建立完備的居民健康檔案,而這個目前還無法實現。

南京5家醫院發展12名捐獻協調員

昨天,江蘇省暨南京市器官捐獻試點工作新聞發佈會在寧召開,記者瞭解到,今年南京將繼續推進人體器官捐獻工作,組建南京市人體器官捐獻協調員隊伍和志願者隊伍,加大對於人體器官捐獻的宣傳力度。

從去年10月份開始,南京在試點的基礎上嘗試“勸捐”。在南京市紅十字會,有一批器官捐獻工作協調員,他們不僅要宣傳器官捐獻,還要定點聯繫各大醫院,和患者家屬做溝通,最好能勸說將器官捐獻給他人。這些工作協調員必須具備醫學知識,對醫院的情況比較熟悉,能夠發現“潛在”的捐助對象。除了紅十字會外,在南京5家醫院還要發展12位醫院協調員,如果發現有適合捐獻的對象,會通知紅十字會。但醫護人員是不能參與到談話當中的,這樣會造成家屬的誤會,認爲醫院爲了獲得器官不盡力救治。談話一般都交給紅十字會這個獨立的“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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