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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釘子戶”7年補償款翻7倍 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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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鬧市樓佔道7年賠償金翻7倍”一事備受網友關注,今天下午,相關部門作出迴應,此前報道賠償的金額純屬房主自行估算。釘子戶一直是開發商拆遷隊的一大困擾,而其實很多釘子戶也終究是爲了賠償款。

“釘子戶”7年補償款翻7倍 真的嗎?

拆遷

據瞭解,該房屋位於蕪湖市九華中路,產權歸蕪湖市光明電機配件廠,法定代表人爲汪自明。房屋所在位置系鏡湖區汀棠公園改造及周邊地塊項目拆遷範圍,項目共涉及1032戶拆遷,目前僅汪自明1戶未搬遷。

“釘子戶”7年補償款翻7倍 真的嗎? 第2張

釘子戶

官方迴應稱,汪自明戶的有證和無證房屋總面積約750平方米。2010年4月,汀棠公園改造及周邊地塊項目啓動拆遷工作,根據當年政策,該戶有證房屋貨幣補償款約爲162萬元,不含其無證房、附屬物等其它補償。

鑑於戶主七年來不斷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至今仍有未結束的行政訴訟,導致關於汪自明的行政裁決一直沒有進入強制執行階段。

“釘子戶”7年補償款翻7倍 真的嗎? 第3張

釘子戶

現經屬地公共服務中心與其商談,汪自明同意選擇產權調換,進行實物安置。據瞭解,相關單位依據2010年拆遷政策,與戶主草簽了拆遷協議,協議中擬安置房屋的總面積約640平方米,但協議尚未經過最終審覈確認。

樓盤開發建造過程中,難免會遇到幾個釘子戶,有些釘子戶是不捨舊居遭到拆遷,但大部分是因爲補償款金額未能和開發商協商一致。無論什麼原因,作爲釘子戶在考慮自身利益的同時也要要考慮整個地區建築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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