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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商遭好友設套殺害16歲女子 遭脅迫捲入殺人案被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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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某保安公司老闆馮某,遭到十年好友設套,在脅迫的狀況下,捲入一宗殺人案,被檢方指控故意傷害罪。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一審宣判,馮某被宣告無罪。其他三名涉案人員則被分別判處死刑、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五年。

深夜綁架 設套脅迫朋友殺人

馮某,深圳某保安公司老闆,家境殷實。通過在新西蘭留學時結識的朋友,馮某認識了楊志健,雙方交往超過十年。

楊志健有過賭博罪的犯罪案底,案發前經營一家規模很小的“一元購”公司。法院審理查明,楊志健看到身邊的朋友馮某家境殷實,萌生了夥同他人綁走馮彬,脅迫馮某殺人同時拍攝下殺人過程,再以此向馮彬索要贖金的想法。

楊志健寫下劇本,糾集楊雙臨、羅增健,由兩人扮演綁匪,將楊志健、馮某以及另一名16歲酒吧女孩綁架至惠州一荒僻房間內。

富商遭好友設套殺害16歲女子 遭脅迫捲入殺人案被判無罪

  綁匪將三人從龍崗綁至惠州山林中的一處空房內。

在這一房間內,他們通過威脅恐嚇,往馮某身上潑灑煤油威脅要點燃,試圖脅迫馮某殺害16歲女孩。在馮某恐懼不敢殺人的情況下,由楊志健持刀捅入16歲女孩腹部,再由馮某去握刀。綁匪將這一過程拍成視頻。

女孩最終因失血過多死亡。此後由楊志健假意掙脫捆綁,打跑綁匪,馮某由此才獲自由。這一駭人聽聞的案件發生於2016男1月28日凌晨至當日晚間8時許。馮某獲得自由後選擇報警。

一審法院認爲,楊志健系本案的策劃者、組織者和具體殺人行爲的實施者,作案手段殘忍,設計陷害朋友馮某並殺死受害人的作案情節駭人聽聞,主觀惡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

一審法院認爲,楊志健在刑滿釋放後不滿五年再犯罪,繫累犯,依法應受到最嚴厲的刑罰制裁。對楊志建作出死刑判決。另兩名參與作案的楊雙臨、羅增建一審被判故意殺人罪名成立,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五年。

富商遭好友設套殺害16歲女子 遭脅迫捲入殺人案被判無罪 第2張

  受害女子年僅16歲,警方事後找獲其屍體時仍處於捆綁狀態,警方還在案發房子內找到受害者的高跟鞋。

遭脅迫捲入殺人案 被判無罪

捲入此案的馮某,直到案發之後多日,才知道遭到朋友設套。此案開庭時,其在法庭上亦倍感冤枉,時而仰天長嘆。

馮某雖然是一名受害人,但檢方就指控稱,馮某在他人的威逼之下,看到楊志健持刀殺人後,也握刀捅了被害人,涉嫌犯有故意傷害罪。

馮某曾辯稱,他只是遭到脅迫,在楊志健捅人未拔刀的情況下,觸碰了刀把,並未用力捅受害人。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審理中就指出,馮某握刀捅傷被害人這一情節,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由於案件中關鍵的拍攝殺人過程視頻被作案人丟棄,未能查獲。檢方指控馮某握刀殺人細節主要根據多人的口供。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判決書中詳細評判認爲,多份口供不足以採信。且對死者進行的法醫鑑定報告顯示,死者身上只有一道創口,且爲一次性捅刺形成。

一審法院綜合評判認爲,馮某系被害人,主觀上沒有犯罪故意,客觀上也是在他人脅迫下手握刀把,不應當以犯罪論處,對其宣告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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