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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初中生校內身亡 警方稱嬉鬧過程中意外死亡不予立案

來源:美型男    閱讀: 6.24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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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城八中13歲初二學生小強(化名)校內猝死屍檢結果公佈。當地警方稱,小強系嬉鬧過程中意外死亡,對該案作出不予立案的決定。

該校和當地教育部門表示,雖然多次強調學生不能在課間打鬧,但也存在一些管理上的失誤。

13歲初中生校內身亡 警方稱嬉鬧過程中意外死亡不予立案

家屬質疑,警方公佈視頻不是完整視頻,要求公佈完整視頻。

[進展]

屍檢結果公佈:嬉鬧中死亡

2016年10月19日,周口項城八中初二學生小強在學校內突然身亡。其家屬稱,監控視頻顯示,孩子課間在走廊上被他人毆打後倒地,120到後搶救無效死亡。

而當地警方則稱,“不存在羣毆致死的情況。”

2017年1月9日,項城市公安局“平安項城市”微信號發佈關於此事件的情況通報,並上傳了事發時學校監控拍下的視頻。

河南商報記者看到,視頻中的小強身處走廊盡頭,身體被其他學生擋住,只露出了頭部。因此,其家屬所稱“被同學跺了一腳”的畫面並未能看到。

具體的情況通報爲,2016年10月19日17時許,項城市八中八(2)班學生小強課間休息時,在教學樓四樓走廊上,與鄺某某嬉鬧中倒地,後經搶救無效死亡。爲查明死因,該局嚴格按照程序規定分別委託相關機構對死者尚某某(小強)作屍體檢驗和病理、理化檢驗。鑑定意見爲:“死者符合和他人嬉鬧過程中身體受到刺激(如敏感部位輕微外力、驚嚇、恐懼、喜悅等)引起機體主要器官(心源性)應激調節功能急性衰竭而死亡。”

該局認爲:小強與鄺某某的嬉鬧行爲刺激其機體主要器官(心源性)應激調節功能急性衰竭而死亡,但鄺某某不具有傷害他人的主觀故意,且鄺某某未滿十六週歲,未達刑事責任年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之規定,該局於2016年12月27日對尚某某(小強)死亡一案作出不予立案的決定。

[迴應]

家屬如果有異議,可提起申訴

早在2016年10月25日下午,項城市公安局通過官方微博@平安項城,轉發了事發時的學校監控視頻,但在下午6時許,這條微博又被刪除。

對於此事,項城市公安局一名負責人向河南商報記者解釋說,當時是考慮調查結論還沒有出來,也沒有進行屍檢,未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所以進行了刪除。

對於屍檢的結果,小強的母親覺得很不可理解,好好的一個孩子僅僅因爲恐懼或者喜悅就能猝死?如果說是敏感部位輕微外力,那是誰給予的外力?這樣的外力不是導致孩子死亡的外部誘因嗎?

帶着這樣的問題,河南商報記者諮詢了項城市公安局。上述負責人表示,如果家屬對屍檢結果存在異議,有正當理由,可提起申訴。

事情發生後,河南商報記者也曾試着聯繫學校和教體局的相關負責人,結果都吃了閉門羹。

1月10日,河南商報記者終於聯繫上上述兩個單位的相關負責人。

學校一位領導稱,小強倒地後,其班主任曾經對其進行了掐人中等急救,後來又撥打了120。小強身亡後,學校、教體局也多次與其家屬進行協商,“但由於分歧較大,一直沒達成一致。”

[質疑]

家屬:爲何不公佈完整視頻

1月9日中午,天灰濛濛的,項城八中門前,三三兩兩的學生陸續走進校園。

北側的路口,小強的母親一個人靜靜地站着,看着一個個活潑的身影,暗自垂淚,唯一的兒子就這樣沒了,她覺得自己的日子比彼時的天空還陰暗。而更令她難以釋懷的是,到現在也沒有給孩子一個交代。

小強母親稱,事發已三個多月了,他們多次找學校和教體局,但一直沒給個明確的說法。

另外,小強的家人在看了公佈的事發視頻後,依然存在疑問:小強家人第一次看視頻時,同學們在走廊上散開的時候,清晰看見有個男同學跺了小強一腳,走廊上的人已經很少,看得特別清楚,所以這個畫面在小強母親腦海裏重複了無數次,然而後來再看,以及官方公佈的視頻均看不到這個被跺倒地的關鍵畫面。官網上公佈的視頻並不完整,只有1分多鐘,爲何不把全部過程公佈?

並且,從視頻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學生在課間存在不止一起的打鬧現象,而且一名老師也從中經過,爲何不進行制止?

對於這個問題,該校上述負責人稱,學校有安全管理員,也經常給學生講不要在課間打鬧。同時,他也坦承,學校存在一些管理上的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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