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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承諾贈送7平米小房間未兌現 遭業主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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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承諾贈送7平米小房間未兌現 遭業主起訴
青秀城小區。

原標題:南京一樓盤承諾業主“買二送一”,因未能兌現被業主起訴

2016年12月,澎湃新聞()曾報道,央企中鐵房地產集團江蘇置業有限公司曾在出售在南京開發的青秀城小區時,承諾欲將通風井改造成小房間附贈給業主。但中途被當地政府以“違建”制止,業主因此不滿。

如今,事件再起波瀾。據該小區業主向澎湃新聞反映,2016年事件涉及的是青秀城一期業主,而今二期業主也面臨同樣問題,開發商曾在宣傳時承諾的“小房間”恐難兌現。

爲此,二期一百多戶業主已起訴開發商,要求對上述事件予以賠償。“現在調解階段”,二期多位業主及中鐵房地產集團江蘇置業有限公司副總宣浩雋對澎湃新聞說道。

“買二送一”

與一期業主類似,二期業主劉方(化名)看中位於南京棲霞區邁皋橋街道的青秀城,其中一個原因是開發商承諾贈送小房間,即所謂的“2+1”戶型。

該戶型一套88平方米,表面上看是兩房,但 “當時售房宣傳單頁上說贈送面積,銷售說,就是把通風井封起來,相當於贈送一個7平方米左右的小房間。”劉方對澎湃新聞說。他還表示,爲了買這種小三房的戶型,業主還付出了比大戶型貴2000元/平米的代價。

小房間的設置讓業主有了更多關於新房功能的想象,但就在一期業主交付後不久,當地城管到該小區張貼公告,認定“小房間”爲違建,還對一些施工現場進行制止和查封,當時一期的通風井已經澆築了樓板。

一期業主鄭先生對澎湃新聞說道,開發商當初售房時,‘’‘小房間”並不計入產權面積,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上對於小房間也隻字未提。“說到底是一種‘偷面積’,可能正因爲這樣纔不寫進合同吧”。鄭先生說,一期購買88平方米戶型業主的保障即是在交付後所籤的一份補充協議,以確保小房間在一定期限內完工。

開發商承諾贈送7平米小房間未兌現 遭業主起訴 第2張
中鐵建南京青秀城二期未改造的通風井。 圖片由業主提供

中鐵房地產集團江蘇事業部一名負責人曾向澎湃新聞表示,將通風井改造成“小房間”,確實不在規劃許可證範圍內,屬於違建。但是把“只澆築樓板的”空間認定爲違建,值得商榷。

他承認,售房時確向購房者承諾過“買2房送1房”。對於這種“偷面積”的行爲,他表示,這是“潛規則”,“我們並不是第一家,也不是唯一一家這麼做的”,這麼做是基於爲業主提供更高附加值的考慮。但“附贈部分,所有宣傳資料都提示這個房間不計入產權面積,而對沒有產權的面積進行改造的補充協議,也是業主與施工單位籤的,不在購房合同約定的範疇。”

業主起訴

2016年底的違建衝突發生後,棲霞區政府責成相關部門成立工作小組,與業主建立聯繫,釐清違法建設問題,督促開發商拿出解決方案。

時隔一年多,一期多名業主向澎湃新聞表示,一期的“小房間”已經在各方協調下得以保留。

“同樣的小區,同樣的戶型,同樣的說辭和銷售道具,一期能保留,我們卻不能,這令我們無法接受。”二期業主郭先生對澎湃新聞表示。

在多次溝通訴求未果後,2017年初,二期一百多戶業主向法院提起訴訟,希望中鐵房地產集團給予賠償。“要麼賠償小房間折算而來的購買價,要麼就把小房間建好。”多名業主表示。

澎湃新聞從業主和開發商兩方瞭解到,目前上述訴訟已進入調解階段。“我們已經進行了兩次調解溝通,目前還未有結論。”郭先生告訴澎湃新聞。

中鐵房地產集團江蘇事業部副總宣浩雋也對澎湃新聞表示,面對一期和二期業主不同的訴求,該公司已經在商討解決方案。

據二期業主表示,他們的原有訴訟請求是希望開發商賠償每戶48萬元,但其後本着解決問題的態度,目前的賠償要求是20多萬元。宣浩雋表示,對於數額,雙方還在商討中。但他同時表示,“小房間”也並非完全沒有可能建起來,“只要取得相關資質就不算違建了”。

中國鐵建房地產集團公司官網顯示,中國鐵建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隸屬於世界500強企業——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爲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特大型建築企業。中鐵房地產集團江蘇置業有限公司成立於2013年,是中國鐵建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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