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駕駛證銷分新規:處理他人車輛電子眼記分得面籤。開車的朋友,有駕照的小夥伴都看過來了,這裏有一條與你們密切相關的駕駛證消分新規定.....
爲進一步規範交通違法行爲處理工作,嚴厲打擊買分賣分行爲,公安部交管局統一對全國的電子眼處理系統進行了升級,並定於3月1日起正式調整便民渠道處理他人車輛的記分電子眼的相關流程。
屆時,市民如需通過便民渠道處理他人車輛的記分電子眼,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隊窗口進行面籤綁定,綁定成功後方能通過便民渠道進行處理。
這也就意味着,從3月1日開始,通過自助渠道處理非本人車輛的交通違法,必須先實名註冊並綁定對應車輛,並且只能處理綁定之後產生的交通違法。
2018駕駛證銷分新規到底啥意思?
3月1日前,如果要處理他人車輛的電子眼違法, 可以直接在交管大廳、各便民服務點的交通違法自助處理機上進行繳罰。
3月1日後,如果還想使用上述方法處理他人車輛的電子眼違法,需要先進行面籤,綁定該車後才能處理。
舉個例子:
小王開着小李的車違停了,受到罰款100元的處罰,駕駛證記3分。
以前,小王可帶上自己身份證、駕駛證、銀行卡、車輛行駛證等在自助機上處理。
但3月1日以後,小王就不能直接用自己的駕照處理小李車輛的電子眼違法了,需要先面籤綁定之後才能處理。
注:如果小王3月5日這天面籤綁定成功,他也只能處理小李車輛3月5日以後的電子眼違法,不能處理綁定之前的哦。
2018駕駛證銷分新規焦點一:先違章再綁定扣分行不通
3月1日後,通過警郵便民服務點、警銀離櫃辦理自助機、交管大廳違法處罰自助機、“交管12123”等便民渠道,處理有記分的電子眼時,被處理人必須是機動車所有人,非本車駕駛人通過上述便民渠道處理該車記分的電子眼時,需提前至全市各交警分局、大隊等公安交管理業務窗口或“交管12123”APP面籤綁定該機動車,完成後才能處理自面籤綁定日起以後的電子眼。
也就是說,如果是3月5日這天面籤綁定成功只能處理3月5日以後的記分電子眼違法,不能處理綁定之前的。這就杜絕了先違章再面籤綁定扣分的情況。
2018駕駛證銷分新規焦點二:一輛車最多可獲得4個駕駛證消分
面籤綁定的數量是有限制的:
一個人最多隻能同時綁定3輛其他人的車輛; 一輛車也最多也只能同時綁定3個其他人的駕駛證; 一個人歷史累計綁定其他人的車不能超過5輛。
如此說來,加上車主本人,一輛車最多可獲得4個駕駛證消分。
2018駕駛證銷分新規解讀:如何綁定?
駕駛人網上處理非本人名下車輛電子眼,可通過易站通自助處理終端、微信、支付寶、武漢交警APP、郵政網點等渠道,綁定有兩種途徑:下載“交管12123”手機APP、在手機上實名註冊並綁定,也可前往各交通大隊車管中隊窗口進行面籤、現場綁定。
區別是,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綁定,只允許申請綁定1輛非本人機動車;到各交通大隊車管中隊窗口現場綁定,最多可綁定3輛非本人機動車。
需綁定多臺車輛的,仍需到交管業務窗口進行申請綁定。
那麼,面籤的具體步驟是什麼呢?
本人帶上自己的身份證及機動車駕駛證原件,綁定車輛所有人的身份證及機動車行駛證原件,到武漢市各交警分局、大隊等公安交管業務窗口或“交管12123”APP進行面籤綁定。
據悉,3月1日前通過線上渠道處理“電子眼”原有規定不變,系統不審覈車輛綁定情況。
3月1日起,實名註冊並綁定對應車輛後,只能處理綁定之後產生的交通違法。
交警提示注意事項:
1、駕駛人綁定非本人名下車輛後處理“電子警察”違法,只適用於罰款200元(含)以下的簡易程序的違法。
2、一個記分週期內滿分學習3次及以上的駕駛人,不允許通過互聯網服務平臺等線上方式處理非本人機動車“電子警察”違法。
3、處理本人名下的機動車交通違法與以前一樣,無需綁定。
4、3月1日前通過線上渠道處理“電子警察”違法原有規定不變,系統不審覈車輛綁定情況。
5、3月1日起,實名註冊並綁定對應車輛後,只能處理綁定之後產生的交通違法。
請廣大駕駛人儘可能提前處理車輛交通違法記錄,以避免新規實施後造成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