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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氣入刑第一案:笑氣是毒品嗎?吸食笑氣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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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據浙江雲和縣警方通報,在浙江省公安廳禁毒總隊的指導下,雲和警方破獲的一起“笑氣”案件被移送起訴。目前,雲和縣人民檢察院已將警方移送的涉嫌非法經營罪犯罪嫌疑人林某、殷某,向雲和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據瞭解,這是全國第一例打擊“笑氣”犯罪的刑事案件。北京青年報記者調查發現,目前,一些商家將“笑氣彈”改名爲“氣囊”“奶油槍耗材”,仍在網上進行出售。

笑氣入刑第一案:笑氣是毒品嗎?吸食笑氣的危害
本報此前報道

笑氣入刑第一案:笑氣是毒品嗎?吸食笑氣的危害 第2張

現場查獲的“笑氣”

案件

浙江省警方破獲

首例“笑氣”刑案

一氧化二氮俗稱“笑氣”,是醫用麻醉劑,有輕微麻醉作用,笑氣還常見於蛋糕店的奶油氣彈裏,“笑氣”並不會讓人發笑,而是令人臉部肌肉失控,形成一個詭異的癡呆笑容,因此才被稱爲笑氣。近年來,“笑氣”在全國各地的酒吧、KTV等娛樂場所風靡,甚至被吸毒人員當作毒品的替代品,有人一天吸食幾百瓶甚至上千瓶。

但過量吸食“笑氣”會引發精神疾病,甚至死亡。今年以來,杭州、寧波等地的醫院就接診過因吸食“笑氣”發瘋的病例和因長期吸食“笑氣”成癮,導致雙腳“癱瘓”,坐着輪椅到醫院治療的病例。

雲和警方稱,在雲和縣,娛樂場所的“笑氣”濫用與全國各地一樣,不僅有吸毒人員流行利用吸食“笑氣”替代毒品逃避處罰的情況,青少年吸食“笑氣”的現象也開始顯現,形勢十分嚴峻。“笑氣”的“毒性”堪比毒品。

爲了打擊“笑氣”,雲和警方成立了專案組,在當地某網吧、青田縣某出租房、杭州下沙某網吧分別抓獲涉嫌非法經營“笑氣”的林某、殷某、江某等9名嫌疑人,當場查獲“笑氣”、作案手機等若干,並查清他們非法經營“笑氣”的經營額、非法獲利情況從幾千元到幾十萬不等。

經警方審訊,林某等9名嫌疑人員對各自在沒有取得“笑氣”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購物網站、微信朋友圈等渠道非法銷售“笑氣”的行爲供認不諱。

北青報記者查詢發現,該案是全國第一例打擊“笑氣”犯罪的刑事案件。

進展

非法經營“笑氣”

兩人被提起公訴

目前,我國並沒有將“笑氣”列入麻醉藥品或者精神藥品的管制目錄,也不在《麻醉藥片及精神藥品品種目錄》中,只是作爲普通的化學品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由安監等部門監管生產、運輸、儲存等環節的安全,將“笑氣”作爲毒品打擊並不現實,而且在“笑氣”民用方面也沒有特別明確的法律規定。對於買賣“笑氣”的行爲,由於無法可依,各地一般只能使用行政手段或者地方性條例責令商家下架。對個人的買賣“笑氣”的行爲卻束手無策。

但根據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77條的規定,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由安監部門責令停止經營活動,沒收違法經營的危險化學品以及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意味着,單位和個人要經營“笑氣”,必須先獲得安監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否則就是非法經營。

雲和警方發現,將沒有獲得經營許可證經營“笑氣”的行爲定性爲非法經營在全國並沒有先例,經向上級機關請示並多次與安監、檢察、法院等部門的專業人士進行深入探討,雲和警方將未取得經營許可的單位和個人經營一氧化二氮定性爲非法經營。

經鑑定,林某等人經營的“笑氣”全部屬於危險化學品一氧化二氮。雲和警方迅速對構成非法經營罪的林某等三人依法採取刑事拘留措施,對其餘6名達不到刑事立案標準的人員處以行政拘留。

11月27日,雲和縣人民檢察院將雲和警方移送的涉嫌非法經營罪犯罪嫌疑人林某、殷某,向雲和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相關

在國外已有國家立法

禁止吸食販賣“笑氣”

有數據顯示,英國在2006年至2012年間,至少有17人因爲吸“笑氣”死亡。對此,英國《醫藥法案》對此已經有明確禁令,任何個人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銷售含有一氧化二氮的藥品用於吸食,或者未按處方進行供應,最多可以判處兩年監禁以及無上限的罰款。日本在發現笑氣罐在日本流通氾濫後,厚生勞動省立即決定於2016年2月18日以後,在日本全面禁止除醫療等目的之外所有“笑氣”的生產流通、販賣。

調查

將“笑氣”改名“氣囊”有商家仍在網售

一隻奶油槍一進一出兩個口,笑氣彈從奶油槍的一個口接入槍內,灌進去後,再通過另一個口灌入氣球內,一個“笑氣球”隨即製作完成。製作簡單,材料易得,“笑氣球”一度風靡酒吧、夜店、KTV等場所,也誘惑了不少好奇心旺盛的年輕人。但專家指出,吸食過量“笑氣”,對人體造成的危害是“不可逆的”。本報此前曾報道,有留學生曾因吸食笑氣過量,身體垮掉,只能坐輪椅回國。

“笑氣球”的危害性逐步被曝光,相關部門對出售笑氣彈的管理也越來越嚴格。目前,百度“笑氣吧”已經被封閉,直接在網上商城上檢索“笑氣”、“氣彈”等關鍵詞,也不顯示任何信息。但北青報記者注意到,笑氣彈並未徹底消失,部分商家通過“改名換姓”的方式,仍在出售相關產品。

在貼吧中,檢索“奶油氣彈”,可以看到有不少商家發送的帖子,帖子中曬出成箱的氣彈,以及用笑氣彈製作“氣球”的圖片,並留下微信。隨機添加一名浙江的商家微信,對方告訴北青報記者,目前仍有多款氣彈出售,大多出售給買家制作“笑氣球”。其中,一款臺灣生產的奶油氣彈“一盒(10支)售價35元,一箱36盒,售價1008元”。商家稱,這批產品的售價雖然比去年的報價要貴,“但買的人挺多的,可能(氣彈)從網上正常渠道越來越不好買了。”

問及吸食“笑氣球”是否有危害,商家回覆說沒什麼危害,但表示“要看個人體質,正常一次吸食3盒左右,吸多了受不了。”

除了在貼吧裏留下圖片和微信號,更多的網店商家通過“改名換姓”的方式,隱祕地銷售笑氣彈。北青報記者注意到,在網上購物平臺檢索“奶油槍”,隨後詢問客服詢問是否有製作“笑氣球”的氣彈出售,有客服人員謹慎地留下微信號,稱添加後即可看到產品種類和報價。有些商家則將店鋪內的氣彈改名爲“奶油氣囊”、“奶油槍耗材”,或替換爲“汽彈”等相近詞後,繼續出售。

此外,在探訪中北青報記者注意到,對吸食“笑氣球”的危害,多數商家避而不提,甚至爲了吸引顧客購買,還搭售奶油槍、氣球等製作“笑氣球”的產品。

本組文/本報記者李鐵柱張雅

原標題:“笑氣入刑”第一案 兩人被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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