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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支付標準有望確定 醫院將成藥品壓價主力

來源:美型男    閱讀: 3.16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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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生育險與醫保合併引發關注,不過最近醫保又爆出好消息。據悉今年3月份醫保支付標準有望確定並出臺。下面一起去了解一下新的醫保支付方式。

醫保支付標準有望確定 醫院將成藥品壓價主力

醫保支付標準有望一季度確定

記者瞭解到,人社部日前聯合衛計委就《關於基本醫療保險藥品支付標準制定規則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再次向各省廳徵求意見,預計醫保支付標準正式稿最遲於3月出臺,新版醫保藥品目錄有望同時發佈。與此前按比例報銷方式不同,其最大亮點在於醫保支付標準與醫院的藥品銷售價之間存在的價差允許醫院留存。因此,醫院有動力壓制藥品價格。

如此一來,仿製藥市場競爭格局將發生劇變,臨牀必需藥品、通過“仿製藥一致性評價”的工業企業價格壓力或有所減輕。對於性價比差的藥品,通過醫保支付標準、醫保控費、醫院藥佔比考覈等措施,引導醫療機構結構性減少此類藥品用量,其減少的份額將轉化爲優質仿製藥和創新藥的市場。

市場觀察:醫保目錄調整將改寫市場格局

中國證券報記者獲悉,新版醫保目錄最快將於3月份出臺。此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已發佈關於《2016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時隔七年,醫保目錄再次啓動調整。《徵求意見稿》明確提出,2016年底前將完成本輪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業內人士表示,納入醫保目錄的藥品有望快速放量,2009版的醫保目錄催生了數十個銷售額過十億元的品種。臨牀價值較高的新藥,地方乙類增補較多的藥品,重大疾病、兒童、急搶救、職業病用藥品種有望調入新版醫保目錄。

預計新增藥物300種

中國證券報記者獲悉,人社部此前召集中國化學制藥工業協會、中國中藥協會、中國非處方藥物協會等八大行業協會和部分企業代表座談,聽取各方意見。原定只有十幾家企業參與的座談會,最後來了三百多人。

“消息稍微靈通一點的企業都來了,誰也不想錯過這次機會。”受邀的一位企業代表說,一些企業代表被擠得只能在走廊上聽。但討論異常熱烈,“大家對調整醫保目錄都是歡迎的,希望能制度化、規範化和科學化。”

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會長於明德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本次目錄調整預計將有約300款藥品新增納入國家醫保目錄,受益的公司較多,且對受益藥品未來銷量有較大促進作用。

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目錄出臺過三版,分別是2000年、2004年和2009年版。根據之前醫保目錄調整情況,2004年藥品總量新增323種,2009年藥品總量新增340種。

人社部醫保部門人士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本次醫保目錄調整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確定備選藥物的名單,人社部將諮詢專家,確定調入和調出醫保目錄的備選藥品名單以及談判藥品備選範圍。諮詢專家約400人左右,由相關學術團體和行業協會推薦。

第二階段由專家通過電子投票的方式,遴選調入與調出醫保目錄的品種。這些專家將隨機抽取,共20000名。

第三階段由專家根據投票結果確定調入和調出品種,爭取2016年底前完成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

截至目前,醫保目錄調整工作處於確定備選名單的第一階段,2017年上半年公佈調整結果,2017年至2018年各省陸續完成省醫保目錄增補。

“本次目錄調整全權由專家負責,人社部等行政部門不會干涉專家評審。評審時中西藥兼顧,二者數量增幅基本平衡。以臨牀需求爲導向,根據基金承受能力和參保人負擔水平,合理確定用藥範圍和水平。報銷比例上,甲類目錄全額報銷,乙類自付一定比例。”前述人社部人士表示。

從三個維度進行評審

多位醫藥上市公司負責人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專家評審時一般關注三個維度,分別是獨家、療效好及潛在市場。

“獨家意味着藥品的競爭對手少,藥品定價過程中可以享受較高毛利率;藥品療效好意味着能佔領更多的市場份額;藥品的潛在市場越大,進入醫保後放量越快,藥品對公司貢獻的利潤越多。”海通證券研究員孫建表示。

在A股醫藥上市公司中,近兩年新誕生的臨牀價值較高的新藥有康弘藥業的康柏西普、恆瑞醫藥的甲磺酸阿帕替尼片、貝達藥業的埃克替尼、廣生堂在審的替諾福韋二吡呋酯、信立泰的阿利沙坦酯片、西藏藥業的凍乾重組人腦利鈉肽、長春高新的注射用重組人促卵泡激、人福醫藥等鹽酸氫嗎啡酮。

此外,濟川藥業的蒲地藍消炎口服液、恆瑞醫藥的頭孢噻利、麗珠集團的脫氧核苷酸、天士力的注射用益氣復脈、翰宇藥業的特利加壓素、華潤雙鶴的匹伐他汀、葵花葯業的小兒肺熱咳喘口服液、上海醫藥等多糖鐵複合物、千金藥業的婦科斷紅飲膠囊等已調入地方乙類藥品目錄。這些藥品可能調入本次國家醫保目錄。

療效與價格均衡成着力點

“醫保支付標準將與醫保目錄一起出臺。”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會長於明德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人社部等部委制定規則,省級政府制定具體政策,統籌地區制定支付方法。”

在醫保控費力度趨嚴,醫保基金日益吃緊的大背景下,“醫保目錄+醫保支付標準”聯袂出臺,監管者是希望醫藥行業能讀懂其內在含義。

“醫保支付標準”是指三大基本醫保的參保人員在使用醫保目錄內藥品時,醫保基金支付藥品費用的基準。醫保基金根據藥品的支付標準及醫保支付規定,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合稱“定點機構”)支付藥品費用。

業內人士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意見稿》的着力點在於藥品的療效和價格二者的均衡,強調性價比,以免主營高價藥和輔助藥的供應商總想打醫保盤子的主意。政府強調要建立以市場爲主導的藥價形成機制,減輕藥價虛高所帶來的困擾,減少政府對藥價的直接干預。多年來,政府部門主導的藥價審批機制、招標集採效果不佳。

在近兩年的醫改中,爲維持醫保基金的可持續運營,監管層接連出臺藥品降價的組合拳。如實行醫藥分開,提升醫療服務價格,並對醫院藥品銷售實施零差價,以減少醫院對藥品銷售的依賴。同時,通過GMP升級和飛行藥檢來提升生產水平;通過一致性評價提升藥品品質;通過註冊改革提升新藥含金量,多角度、多方面地進行醫藥行業供給側改革。扶優汰劣,從源頭上減少藥企數量。此外,強化支付方角色,總額預付、臨牀治療路徑和醫保支付標準先後問世。在流通環節上,採用“兩票制”和“營改增”壓縮流通成本。

醫保支付標準就是這套組合拳中的重要一招。根據中國證券報記者瞭解的情況,醫保支付標準將參照仿製藥標準,且是藥品實際成交價格的全國最低。業內人士表示,這類似變相的全國招標平臺,不僅採集招標價格,同時與“兩票制”配合,把藥企的出廠底價、渠道價、電商價、藥店價和終端價一網打盡。對於採用代理制且渠道混亂的公司來說,無異於晴空霹靂。此外,外企已過專利期的原研藥進入醫保後,也將參照仿製藥標準給付,差額由患者自付。

國家衛計委衛生髮展研究中心顧雪非博士認爲,醫保支付標準根據藥物在治療效果上的等效性和臨牀上的替代性,將具有可替代的藥品進行分組,按照某個基準價確定各組藥品的醫保補償水平。“嚴格意義上說,醫保支付標準不是一個定價系統,而是一種補償機制。通過限制醫保補償水平實現對藥品費用進行控制,通過減少對高價藥品的需求和刺激藥品生產者主動降價,兩方面來降低藥品價格。”

值得注意的是,“醫保支付標準”和“醫保支付價”二者有差異。於明德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醫保支付價”的誤區在於讓醫保支付直接決定了藥品最終的價格,而“醫保支付標準”和具體的藥品實際銷售價格形成並無直接關係。

醫保支付標準有望確定 醫院將成藥品壓價主力 第2張

仿製藥一致性評價是關鍵環節

醫保支付標準針對同通用名藥品實施統一的支付基準價。因此,通用名相同的藥品確保療效一致,是醫保支付標準能否成行的前提。醫保支付標準也成爲一種政策引導手段,藉以引導藥品價格,規範藥品使用。

醫藥行業專家李偉介紹,中國醫藥工業長期以來以仿製藥爲主,仿製藥註冊審評以《藥典》和食藥監總局頒佈的標準等作爲審查標準,對於真正涉及藥品質量的生物等效性、體外溶出度等一致性評價指標並沒有明確的審查規定,即“仿標準、不仿產品”。

較爲寬鬆的仿製藥市場準入條件,造成國內同通用名藥品由多家企業生產的現狀。這些生產企業在研發能力、生產工藝、質量控制等方面差異較大,從而導致同通用名藥品質量和療效不盡相同。

針對這一現狀,國家食藥監總局逐步意識到,仿製藥一致性評價作爲藥品註冊改革的關鍵環節,已成爲推進“供給側”新醫改的重要配套工作。

2012年1月發佈的《國家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劃》首次提出“仿製藥一致性評價”的概念,要求仿製藥必須達到與原研藥“管理一致性、中間過程一致性、質量標準一致性”的高標準要求,以全面提高藥品質量,提升製藥行業整體水平。由於參比製劑較難獲得、臨牀資源短缺、投入資金較大、操作路徑不清晰等原因,一致性評價推進進度緩慢,到2014年底,一致性評價工作基本陷入停滯狀態。

2016年,仿製藥一致性評價進入了政策推動集期。《關於開展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意見》3月5日發佈,明確了評價對象和時限、參比製劑遴選原則以及評價方法選用原則。

5月25日,國家食藥監總局根據8號文的要求,發佈了《關於落實有關事項的公告》,規範了仿製藥一致性評價工作申報流程,對一致性評價的研究內容做出了要求。標誌着藥品一致性評價步入實施階段。

從目前情況看,第一批289個需通過“仿製藥一致性評價”藥物的結果需等到2018年才能出爐。考慮到現有臨牀試驗資源,各家公司核心戰略產品的仿製藥一致性評價正在緊鑼密鼓進行中。

“在此背景下,醫院在過渡期會主動採用價低同質的產品,相應藥品競爭格局不會發生大的變化。”國信醫藥研究員江維娜認爲,過渡期後,仿製藥競爭格局將發生巨大變化,產品臨牀必需、通過“仿製藥一致性評價”的工業企業價格壓力或有所減少。醫保支付標準、醫保控費、醫院藥佔比考覈等措施,將層層引導醫療機構結構性減少性價比差產品用量,其減少的份額將轉化爲優質仿製藥和創新藥的市場。

醫院將成藥品壓價主力

醫保支付標準不僅改變支付形式,關鍵點在“調動醫院降低藥價的積極性”。因此,醫院有動力跟藥企認真談判,其實力及專業能力都比招標辦和人社部更勝一籌。這似乎就是升級版的二次議價,多數仿製藥將受到影響。

在醫保支付標準規定下,定點機構可以留存藥品實際銷售價和醫保支付標準間的差額。對此,各地將有不同規定,有的地方可以直接留存醫院,有的地方要上交財政後再視情況補貼給醫院。這使得定點機構在採購藥品上更有動力向藥品供應商壓價。

人社部社保中心醫療服務管理處處長段政明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醫保支付標準高於醫院實際售價的,差價在財政統籌的情況下可以下發醫院。因此,醫保支付標準和過去醫保支付規定最大的不同是,醫保支付標準讓醫療機構更有動力主動壓低藥品價格,從而緩解醫保基金的支付壓力。

在醫保藥品按比例支付的情況下,藥品存在順加成時,藥價越高,醫院盈利越多;藥品零加成時,藥價越高,藥品供應商給醫院的灰色利潤空間越大。

而醫保支付標準的實施,讓醫療機構成爲主動壓低藥品採購價的主體。由於醫療機構能夠掌握藥品真實的市場需求,因此以醫療機構爲主體去壓低藥品價格,效率要比招標辦等非直接利益相關的政府部門更高。這也是醫保支付標準能夠引導形成藥品真實市場價的原因。

如此一來,藥企將面臨更大的降價壓力。業內人士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對於療效更優或者難以替代的創新藥,降價壓力不大;存在較多可替代品的高價藥品則面臨較大的降價壓力。比如,完成仿製藥一致性評價的進口原研藥、生產廠家較多的中成藥,部分有較多競爭替代品的中藥獨家品種,都面臨較大的降價壓力。

在招標採購機制下,由於按照品種劑型招標定價,衆多藥品根據獨家品種、獨家劑型等資質可以規避降價風險。在醫保支付標準下該做法失效。

業內人士表示,在醫保支付標準下,國內廠家將盡力推動旗下醫保藥品的仿製藥一致性評價工作,以爭取到和原研藥一樣的支付標準,從而對原研藥快速替代。對於沒有實力完成一致性評價的小廠家來說,未來可能面臨被淘汰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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