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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扶老系交通事故 扶老人如何防止被訛

來源:美型男    閱讀: 2.0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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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扶老系交通事故 扶老人如何防止被訛

從9月8日起,淮南女大學生扶老人事件歷經一波三折。昨晚,記者從淮南警方獲悉,經警方多方調查取證,認定這是一起交通事故,女大學生騎車經過老人時相互有接觸,女大學生承擔主要責任,老人承擔次要責任。

警方通報稱,2015年9月8日17時許,淮南師範學院學生袁某在其輔導員陪同下,來到龍泉派出所求助:請求值班民警幫助調取監控,查看其當日上午7時40分許騎車經過中國一汽淮南服務站門口時,是否撞到了一位老太太桂某某。

龍泉派出所進行了多方調查取證,證實袁某騎車經過桂某某時,相互有接觸,遂移交交警田家庵二大隊處理。經交警田家庵二大隊縝密調查,認定屬於一起交通事故。袁某在這起交通事故中承擔主要責任,桂某某承擔次要責任。交警田家庵二大隊於9月21日,分別向該起事故的雙方當事人下達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並告知雙方當事人,如雙方或一方對事故認定有異議,可自本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覈申請。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據人民網回顧:扶老事件幾經反轉,女學生稱扶老人被訛

安徽省淮南師範學院學生小袁稱,8日,她見一老人摔倒,將其扶起後,老人兒媳趕來,要她陪去醫院,住院時還讓墊付2000元。老太家屬稱,她陪到醫院還墊錢,不是她撞爲何這麼做?9日晚上,女大學生小袁在微博發文,尋找目擊者證明自己清白。

目擊者稱老人並非被撞

10日晚上,已出向淮南警方說明情況的目擊者(網友任梵僮),通過微博首度公開她所看到的一幕。

這名目擊者說,事情發生前,她看到老人走路不穩,後來,小袁騎車從老太身邊經過,但不知道什麼原因,老太就倒地了。當時小袁騎車已經過去了,老太又喊住小袁。目擊者明確說,小袁騎車從老太身邊經過時,兩者之間是有距離的,且不足以撞倒老人,她並沒有看到老人身上有擦傷之類的,老人被擡上120急救車前,一直是坐在地上的。

3名目擊者稱女生撞人

13日,網友“磊磊0324”在微博發佈了3段視頻,其中兩段是目擊者的口述,另一段是事發路段的監控。在一段視頻中,一位女性面對鏡頭說自己叫朱道華,她說自己是“撞過人以後纔到現場”,雖沒有親眼看到小袁撞人,但她表示當時小袁承認過是自己撞的人。另一段視頻中的女士董秋芬也表示,女大學生曾經承認老太太是自己撞的。

證人被質疑照稿子念

面對兩位女性“看稿子念”的質疑,網友“磊磊0324”說他事先將問題寫了一張紙:“包括姓名、當時是否在現場、有沒有親眼看到大學生撞人、跟大學生有什麼交流等。兩人被問的問題都一樣,可能比較緊張,偶爾會瞟一下那張紙。”網友“磊磊0324”承認,自己確實和老人同姓,且與老人同村,但並非網友質疑的“親戚”。

扶老人如何防止被訛詐操作指南

這起淮南女大學生扶老人事件引起廣泛關注。這也讓“扶老人”這一社會問題再度引發熱議。那麼,看到路邊摔倒的老人,要不要上前攙扶?答案是肯定的,當然要。但是,在扶老人之時,不妨講究一下方式方法。之所以這麼說,並不是爲了強調“自我保護”,相反,正是爲了讓更多人在面對“扶不扶”時,能夠毫不猶豫的出手。 

“一看、二問”:急於出手非最佳選項

遇見老人摔倒,扶還是不扶?這是個問題。“不是我不想扶,是我真不敢扶”,有網友表示。“不扶不安心,扶了又不省心。就看你更願意承擔良心的不安,還是錢包的風險了。”網友“新民灣”在微博上說。

還有網友調侃,“現在,扶老人已經成爲高危行業,能毫不猶豫出手扶老人的,一定是土豪”。

誠然,在過去一段時間中,不斷出現的“扶老人被訛”的新聞,讓人對扶老人這件事心生擔憂。甚至,有人爲此付出生命的代價——去年1月份,廣東河源市東源縣村民吳偉青扶老人送醫後,卻被指認爲肇事者,在巨大的精神壓力下,吳自殺身亡。之後,摔倒的老人對媒體承認,是自己摔倒的。

不過,根據新浪網之前的一項網絡調查,超過七成的網友選擇了“遇見老人摔倒,仍然會扶”,這樣的調查結果讓人欣慰。“會扶,但會在出手之前做一些準備”,也有不少網友在評論中說。

一段時間以來,不斷有網友在網上發佈類似“扶老人指南”,總結起來來說,不妨稱之爲“一看、二問、三找人、四拍照、五扶人”。

所謂“一看、二問”,是指在出手扶老人之前,不妨先觀察一下現場情況,看一下老人摔倒的具體情況,包括是否清醒,然後詢問下老人摔倒原因,以及對摔倒過程是否有記憶,再選擇直接扶人或者撥打110、120等救助電話。

這樣做,並非“冷血”,相反正是扶老人的正確流程。根據衛生部《老年人跌倒干預技術指南》,如果急於扶起老人,有時反而會對一些突然發病暈厥的老人造成二次傷害,甚至有生命危險。

用好“人證”:找人作證或一起扶人

所謂“找人”,也就是留存證據。在防止扶人被訛這一點上,“人證”的作用十分顯著——扶老人之前,不妨請周邊人爲自己作證,或者留下週邊人的相關信息,留作證人,或者直接邀周邊人一起上前救助。

在見諸報端的新聞中,也已經有不少人意識到了這一點。去年8月19日,東莞一條小巷內一位80歲的老人摔倒昏迷在地,市民楊小來在出手相助之前,先請來附近一家超市的老闆作證,再上前扶起老人。

2013年12月3日,福州一處公交站牌前,一名老人摔倒在一輛公交車前,司機在出手救助之前,也先讓周圍羣衆留下電話,證明老人是自己摔倒的。公交司機的做法引發一些質疑,有人稱此舉讓人心寒。但更多人表示,司機的做法可以理解。

而在扶老人被索賠之後,目擊者也爲證明好心人的清白提供了有力支持。

2013年11月,四川達州“三小孩扶起摔倒老太婆,反被誣陷索賠”,事後警方稱,有3名目擊證人證實,受傷老太蔣某某系自己摔倒,並非由三個小孩推倒。其行爲屬於敲詐勒索,決定對其給予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因其已滿70週歲,依法決定不予執行)。

2014年10月,南京發生的一起類似事件則令不少網友感到憤怒。一名摔倒老人在被過路女孩扶起之後,堅稱是被撞倒,並向女孩索賠。女孩在被老人拽住之後急哭了,雖然圍觀者都勸她不要給錢,並勸她報警。但女孩因爲擔心上班遲到,不得不給了老人100元后哭着離開。

多位目擊者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對老人的行爲氣憤不已,斥責老人,但老人在接過錢之後迅速離開。事後,廣東衛視一檔欄目報道了此事,主持人直斥那位老人“爲老不尊”,並表示,正是這樣的人造成了當前許多人“面對摔倒老人不敢扶”的局面。

科技支持:用手機拍下救助過程

除了人證之外,科技也爲防止扶老人被訛提供了支持——拍照。不少網友建議,在出手救助之前,不妨請周邊人或者自己用手機、數碼相機等器材拍下老人摔倒的現場情況和自己救助老人的過程,以防止扶老人之後出現“說不清道不明”的情況。

本月6日,在廈門集美集源路人行道,一名老人倒在地上起不來,兩位過路市民在出手相助之前,先邀請了另外幾位路人同時上前救助,此外,還讓人在旁邊用手機拍下了扶老人的過程。

本月14日,安徽蕪湖也發生了一起類似的事件。一位老人在過馬路時突發中風,靠在了路邊的圍欄上,一名女護士停下電動車上前攙扶,同時,用手機拍下了全過程以及她和老人的對話。通過視頻,可以清楚的聽到女護士詢問老人家住哪裏,以及老人所說的“謝謝”和“我就算死也不會訛人,你放心。”

事後這位女護士接受媒體採訪表示,之所以扶老人時拍攝,是因爲之前自己遭遇過被誤解的情形。她曾經救助過一位冬天醉倒在路邊的男子,但警察來了之後,有人懷疑是自己撞了人。“幸虧那人身上酒氣很明顯,否則真的說不清了。”

拍下救助過程,這是否有悖於助人爲樂的本意?有不少人對此提出質疑,但在法律專業人士看來,助人爲樂應該,但也要講究方式和方法,拍攝救助過程就是很好的辦法。視頻可以作爲日後維護權益的證據,這樣救助者在做好事之時就不會有更大的風險。而由於信息對稱,被救助者也無法將責任轉嫁給救助者。

假若身上沒有手機等攝影器材怎麼辦?此時,也可以留意周邊是否有攝像頭等監控措施,一旦日後遭遇被訛詐的情形,可以藉此證明清白。

去年7月,一則“老人自摔誣陷攙扶學生‘天網’監控證清白”的微博在網絡上爆紅。該微博系成都彭州公安官方微博所發。微博中提到,成都彭州一學生,好心攙扶摔倒老人,卻反被老人誣陷撞倒自己。彭州警方調出事發地天網監控最終查明:老人是自己摔倒的,學生並未與其碰撞。據瞭解,警方隨後對老人進行了教育。

法律護航:多地擬出臺“好人法”

除了上述救助者的“自我保護”手段之外,社會以及相關部門也在努力爲好心人提供保障,讓做好事沒有後顧之憂。

媒體報道,哈爾濱市道里區愛建街道給轄區老人發放了“扶我卡”,上面有“請您扶我”四個大字和免責聲明,意思很直白:有了跌倒碰傷,麻煩您搭把手,放心,我不會賴您。

對此有評論表示,一張卡確實不足以解決“扶不扶”的問題,也不能將信任喚回正軌,但是這其中傳達的相信、善良等美好的素質,足以引領社會信任的迴歸。

今年7月24日,《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草案)》提交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根據這一條例,今後遇街頭突發病症,好心人再也不用擔心出手相救反遭誣陷了,患者及其家屬如捏造事實向提供幫助者惡意索賠,將承擔法律責任。

此外,近日上海也就《上海市急救醫療服務條例》進行問卷調查,其中規定,“具備急救技能的公民對急、危、重患者按照急救操作規範實施的緊急現場救護行爲,受法律保護,對患者造成損害的,不承擔法律責任。”

類似“懲戒訛詐者、保護好心人”的法律被媒體統一稱爲“好人法”,有評論表示,“好人法”的出臺,將讓扶老人者吃下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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