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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情後敲詐 女人要錢是報酬?

來源:美型男    閱讀: 1.3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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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永康一對男女在草坪上發生一夜情後,女子意猶未盡,男子卻吃不消了。男子以報警要挾,女子怕被老公知道,只得拿出錢財。男子終以涉嫌敲詐勒索罪被當地檢察院批捕。男子一夜情後敲詐這條消息在微博引起了熱議,至昨晚9點,有200多次轉發,100多條評論。有網友戲謔:男人一夜情後要錢是敲詐,女人要錢是報酬?還有網友說,這個男人爲什麼不是賣淫,卻定爲敲詐?

一夜情後敲詐 女人要錢是報酬?

有網友戲謔:男人要錢是敲詐,女人要錢是報酬?還有網友說,這個男人爲什麼不是賣淫,卻定爲敲詐?

這個男人姓劉,28歲,貴州人,在永康一家酒店當保安。

7月28日晚10點,劉正在上班,看見酒店門口的電話亭裏,一苗條女子一邊打電話一邊哭。

劉覺得女子可憐,跑過去看個究竟。

女子說,她被老鄉騙到了永康,剛纔是給家裏打電話訴委屈。

女子姓陳,33歲,安徽人,已婚。

劉有點心疼,叫陳去酒店前面的廣場上等他,他跑回酒店換下制服,請假出來了。兩人坐在廣場草坪上聊天,後來,兩人就抱在了一起,在草坪上發生了關係。

激情過後,陳還沒有滿足,想和劉再親熱,但劉卻說,自己已力不從心。

這時,一輛巡邏車從附近經過,劉開玩笑:“你要求這麼多,太壞了,我要報警,讓所有人都知道你的壞。”

陳聽後很緊張,她以爲劉真的會報警,擔心事情會被家人和老公知道。

劉問:“那你拿什麼補償我?”

陳拿出錢包裏300塊錢,劉又指了指陳脖子上的項鍊,陳又將項鍊摘下來奉上。

劉心滿意足,臨走撂話:“要是項鍊是假的,我可饒不了你。”

回去後,陳在朋友的勸說下報警。

此時劉已將金項鍊賣了4000多元錢,到溫州玩了一圈,等他回到永康,警察找上了門。

8月15日,劉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永康市人民檢察院批捕。

如果保安小劉只是索要錢財,並沒有威脅

算不算賣淫?

浙江浙聯律師事務所主任戴和平律師: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爲。在這起案件中,劉以報警恐嚇陳,陳在被恐嚇的過程中因害怕名譽受損,爲避免事件給自己造成影響,拿出錢財給別人,符合敲詐勒索的構成要件。

而賣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異性之間或者同性之間以金錢、財物爲媒介發生性關係(不包括推油等按摩服務)(包括口淫、手淫、雞姦等)的行爲。

在這起事件中,如果保安劉某當時沒有說要報警,而是說“如果再發生關係就得給錢”,並且這樣做了,算不算賣淫?

這一點並不能確定。目前來看,賣淫嫖娼主要以男子出錢要求女子提供性服務爲主,反過來的情況比較少見。

杭州市公安局法制部門表示:賣淫嫖娼是以盈利和獲取金錢爲目的,提供性服務,不僅僅是異性之間,同性之間也是。這一事件中,這對男女已經發生了一次彼此自願的性關係,如果之後再就第二次性行爲進行討價還價並實施(在沒有說要報警等威脅之類語言的前提下),有可能涉嫌賣淫嫖娼,但是不是確認爲賣淫嫖娼,還要看雙方的具體說法。另外,在目前的辦案實踐中,基本以女子賣淫男子嫖娼爲主,男子向女子賣淫的較爲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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