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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病人的一般飲食原則

來源:美型男    閱讀: 1.6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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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1-2周)

骨折病人的一般飲食原則

受傷部位瘀血腫脹,經絡不通,氣血阻滯,此期治療以活血化瘀,行氣消散爲主。中醫認爲,“瘀不去則骨不能生”、“瘀去新骨生”。可見,消腫散瘀爲骨折癒合之首要。飲食配合原則上以爲主,如蔬菜、蛋類、豆製品、水果、魚湯、瘦肉等,忌食酸辣、燥熱、油膩,尤不可過早施以肥膩滋補之品,如骨頭湯、肥雞、燉水魚等,否則瘀血積滯,難以消散,必致拖延病程,使骨痂生長遲緩,影響日後關節功能的恢復。在此階段,食療可用三七10克,當歸10克,肉鴿1只,共燉熟爛,湯肉並進,每日1次,連續7-10天。

中期(3-4周)

瘀腫大部分吸收,此期治療以和營止痛、祛瘀生新、接骨續筋爲主。飲食上由清淡補充,以滿足骨痂生長的需要,可在初期的食譜上加以骨頭湯、田七煲雞、動物肝臟之類,以補給更多的維生素a、d,鈣及蛋白質。食療可用當歸10克,骨碎補15克,續斷10克,新鮮豬排或牛排骨250克,燉煮1小時以上,湯肉共進,連用2周。

後期(5周以上)

受傷5周以後,骨折部瘀腫基本吸收,已經開始有骨痂生長,此爲骨折後期。治療宜補,通過補益肝腎、氣血,以促進更牢固的骨痂生成,以及舒筋活絡,使骨折部的鄰近關節能自由靈活運動,恢復往日的功能。飲食上可以解除禁忌,食譜可再配以老母雞湯、豬骨湯、羊骨湯、鹿筋湯、燉水魚等,能飲酒者可選用杜仲骨碎補酒、雞血藤酒、虎骨木瓜酒等。食療可用枸杞子10克,骨碎補15克,續斷10克,苡米50克。將骨碎補與續斷先煎去渣,再入餘2味煮粥進食。每日1次,7天爲1療程。每1療程間隔3-5天,可用3-4個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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