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躲警察通緝犯情侶藏下水道15天
爲躲警察通緝犯情侶藏下水道15天,真是太奇葩。俗話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犯罪分子再怎麼躲藏終有被抓的那一天。
2月12日報道,臺灣苗栗一對情侶2017年因持有毒品和改造槍械,被苗栗“憲兵隊”查獲,後因未向苗栗及桃園“地檢署”報到而被通緝。
爲躲警察通緝犯情侶藏下水道15天
苗栗“憲兵隊”稱,2017年7月,從林姓男子與向姓女子身上,發現2組毒品吸食器、5顆手榴彈以及手槍槍管、槍機各1支,兩人均涉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遭法辦。
爲躲警察通緝犯情侶藏下水道15天
然而,他們爲了逃避刑責,均未向苗栗及桃園“地檢署”報到,結果分別被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