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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找“帶託寶寶” 其中利弊要權衡

來源:美型男    閱讀: 1.9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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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找“帶託寶寶” 其中利弊要權衡

   代託寶寶

  就是把別家的寶寶帶到自己家來“託管”,讓兩個孩子一起成長,學會合作和分享。

“寶寶21個月了,一個人在家很孤單,想代託一個差不多大的寶寶一起玩,讓孩子有個不孤單的童年。”最近幾天,南京網友“新生活養有道”在網上發帖,準備代託一個年齡差不多的寶寶,給女兒找個玩伴。此帖引來衆多媽媽前來應徵。

發帖尋同歲寶寶,讓獨生女兒“不孤單”

近日,網友“新生活養有道”發帖稱,自己家住在南京市應天大街附近,想給孩子找個玩伴。網友稱,一般小孩在兩歲半到三歲會去託兒所,自己的孩子快兩週歲了,還未到上幼兒園的年齡。目前,孩子每週上一次早教班,但是每週兩個課時根本滿足不了寶寶對社會的好奇心,依舊很想出去找小朋友玩。由於天氣冷等各種因素,出去玩經常碰不到小朋友了,所以特地來找尋一個家離得近的寶寶一起成長。

“新生活養有道”說自己現在是停職在家全心帶孩子:“想要在孩子小的時候盡情地享受童年,不打算讓孩子上小託班,因爲每天在孩子還未自然睡醒時把寶寶從被窩裏拉出來去上學,終究有些殘忍,所以想自己帶。”

此帖引來衆位南京媽媽的贊同,大家表示,獨生子女成長未免孤單,這種尋找小夥伴的方式不錯。網友紛紛跟帖留言,報名者衆。同時,記者也發現,在網上其他地方發帖爲子女徵集小夥伴的家長,也不在少數。

找到了“代託寶寶”,兩孩子性格互補

記者聯繫到此網友,她名叫李園,2004年畢業於南京一所大學,本科所學專業爲經濟管理。她告訴記者,孩子是獨生女,“雖然家中有大人陪孩子一起玩,但是那種感覺跟同伴在一起不一樣。孩子需要同齡的夥伴,我希望女兒有一個不孤單的童年。”

記者初次聯繫李園時,在電話裏聽到兩個孩子在嬉戲,李園說,“應徵者”很多,現在已有一個小朋友跟寶寶一起玩了,女兒每天都很開心,現在也沒以前那麼內向了。昨天是週末,陽光燦爛,聽李園說兩個小孩今天一起到廣場曬太陽,記者立即動身前往應天大街。李女士家的寶寶名叫佳佳,跟寶寶一起玩的男孩叫天天,兩人差不多大。天天比佳佳大幾天。兩個小孩的家在相鄰的小區,記者昨天11點多趕到應天大街吉慶家園。李園和姨媽帶着佳佳,天天的奶奶帶着天天,大家在小區的廣場碰面了。

李園對記者說,小朋友搶玩具、哭鼻子時都是家長進行教育的好機會。李園說:“天天的爸媽上班很忙,由奶奶帶孩子,天天性格豁達、沉穩,最喜歡聽我講故事。我女兒坐不住,以前我一講故事,她不好好聽,天天來了之後,她也跟着一起聽了。天天也跟佳佳學着唱歌等,兩人互相學習。”李園說,天天的爸媽都是上班族,家中只有一個奶奶照顧天天,代託的方式就是奶奶把孩子送過來,有時候陪孩子一起玩,有時候自己回家收拾家務。有時李園也帶上孩子去天天家,帶兩個孩子玩,天氣好的時候,大家就一起出來曬太陽。

代託有利好,也有隱患

A “代託寶寶”讓獨生子女學會分享

說到選擇上網發帖的緣由,李園對記者說,在農村或者以前老式的小區裏,大家彼此認識,互相幫忙帶小孩是很自然的事情。

而現在的新式小區,社區主要由陌生人構成,鄰里只是因爲地理上的靠近,但實際上人們之間不認識,心理不親切,互動也不多,所以經常出現“門對門,見面不相認”的情況,鄰里關係比較疏遠。所以,無奈只能到網上發帖來解決問題。

另一方面,李園說,自己並不是獨生子女,小時候跟兄弟姐妹一起長大,那些共同成長以及互相學習的樂趣,一直都是童年最美好的回憶。現在,女兒是獨生,家裏沒有兄弟姐妹一起玩,親戚家的小朋友又離得較遠,而鄰居家或許沒有同齡的小孩,或許不認識。所以只能通過網絡的力量來給女兒尋找一個不孤單的童年。

李園家的寶寶差不多兩週歲了。她說,女兒的自我意識很強,不喜歡主動跟人交往,“我害怕她在自己的世界裏會自私、孤僻,不懂得與人合作,所以想給她的心理和生理成長都提供一個比較好的環境。”李園說,當兩個孩子在一起玩時,就會互相學習對方身上的優點,並且有意識與人分享、與對方合作,相互影響。#p#副標題#e#

專家說法:有同齡玩伴,更利於人格健全

對於媽媽給寶寶尋找小玩伴的現象,記者採訪了南京市白下區教師進修學校校長潘春雷。潘校長說,對於每一個年齡段的人來說,夥伴都是非常重要的。對於小孩子來說,僅有大人的陪伴是不夠的,他們更喜歡也更需要同齡的小夥伴一起玩耍,孩子之間沒有代溝,有着共同語言,在一起玩會更快樂,更有童趣,同時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是有利的。

潘校長說,現在的孩子多是獨生,個個都是家中的小太陽,小中心,如果沒有同伴的話,可能不懂謙讓,不知如何與人相處。並且小寶寶身上存在的問題是在相處中才會暴露出來的。比如在遇到矛盾和衝突時,如搶玩具等,家長才會就此來進行及時正確的引導,給孩子灌輸正確的價值觀。另外,與同齡小夥伴相處的過程中,可以互相作爲榜樣,互相學習與成長,交往過程中同伴的反饋,可以在潛移默化中讓孩子適應羣體規範,因此,有同齡玩伴的孩子,會體會到交往的快樂,並有利於形成健全的人格。

B 但孩子一旦生病,就要注意“隔離”

記者採訪中聯繫數次,才終於趕上兩個小寶寶在一起玩。針對這種“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小夥伴相處模式,李園告訴記者:“其實,總體來說,因爲有了小夥伴,寶寶跟同齡人接觸的時間已經比以前多很多了,性格也有所變化。”對於兩個小孩不能天天在一起玩的原因,李園想了想,細數了好幾條。

首先,每週末,天天的爸媽雙休,會跟孩子一起玩,而佳佳由於要去早教班,也沒多餘時間,所以倆寶寶週末是不在一起的。

其次,變天時不在一起。“天天是奶奶在帶孩子,有時候需要把家務都收拾好了才能出門,所以有時候我們也會去天天家帶孩子。有時候趕上天氣非常冷,老人帶着孩子在外邊走,小朋友容易感冒,那天可能就不會再一起玩了。”下雨時,路滑出門不便,在一起玩的機會也不多。

再次,生病時不在一起。“小朋友的身體免疫力比較差,無論兩個小朋友哪一個生病了感冒了,都會在家好好養病,同時,爲了避免交叉感染,兩個孩子在生病期間不在一起玩。”李園說,兩個人去體檢、打預防針的時間不同時,當天也不在一起玩。

兩個小寶寶的作息時間不同。“天天睡覺早,醒的也早,每天六點多起牀;佳佳每天九點以後起牀,早飯後到一點兩個人一起玩,一點以後兩個人就各自午睡了,所以在一起的時間也不多,但是足以讓他們健康成長了。”李園對記者說,女兒現在喜歡跟人打交道了,喜歡說話了,性格也不那麼急了。

律師:潛在安全問題,建議用合同來規範託管關係

如同上文李女士說到的傳染病等問題,這些可能都是代託中的潛在問題,那麼,如果在代託過程中出現意外,責任該如何劃分呢?記者採訪了南京衡鼎律師事務所的周友權律師。周律師說,嚴格意義來說,在託管關係成立時,雙方應該訂立一個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來明確責任和義務。但是一般情況下如果不訂立合同,那麼代託方只需承擔過錯責任。

周律師表示,當代託關係成立後,代託方便承擔起寶寶臨時監護權的責任,代託當中的意外需要經過仔細評判,如果此意外是託管原因,即代託方監護不當造成的,則代託方需要承擔責任;如果意外並非由於託管原因,則不需要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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