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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靜雯孫志浩無感情基礎欠磨合 兩人簽字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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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靜雯孫志浩無感情基礎欠磨合 兩人簽字離婚

  認識2個月就奉子訂婚
  
賈靜雯和孫志浩從2004年認識到懷孕訂婚一共只有2個月,也就是說兩人不過才交往1個多月,1個多月又能認識一個人多少?也就是說兩人的感情沒有任何溝通和磨合期,幾乎不瞭解對方本質的全盲情況下,就踏入婚姻生活。

豪門規矩多 背景差距大
  
本來感情已經沒有基礎,孫志浩又是豪門,舉凡豪門家庭規矩總是多,賈靜雯也沒有深思自己能不能適應,就一頭熱栽進去,結果訂婚不到一年,賈靜雯臨盆之際,就爆出孫志浩揹着她酒後駕載前女友、還傳倆人在坐月子中心爭吵、孫志浩捶牆。接着又傳出因雙方家庭背景差距過大,孫家不滿賈靜雯學歷過低、又不願放棄演藝事業,賈靜雯則嫌婆家管太多,而孫志浩也爆出不安於室,頻上夜店把妹,到此婚都還沒結,風波就不斷。

被爆下跪寫悔過書

儘管2005年12月雙方總算在美國註冊,但嫌隙逐日擴大,孫照樣跑夜店,賈執意工作,兩人等於各彈各的調,沒有一方願意妥協,於是不到一年,就傳出兩人婚變大吵、家暴、賈被逼着下跪、寫悔過書,劇情活像狗血八點檔,後來風波暫息,但仍暗潮洶涌,婚變傳言始終沒停過。

去年4月,賈靜雯大動作召開記者會,泣訴女兒被孫志浩帶走,公開坦承婚變,緊接着臺灣、美國跨海鬥法,所有家醜都訴諸媒體和法庭解決,這些都可看出賈、孫雙方都喜歡大動作、來硬的,爲爭一口氣互鬥而非軟性溝通,就這樣一路搞垮婚姻。

雙方好強不讓步 家醜公諸於世

婚姻講究一個“讓”字,磨合的藝術是要夫妻雙方花精力去專研,賈靜雯和孫志浩兩人都堅持走自己的路,誰都不願讓,沒有磨合可言的情況下,走上離婚也就是必然了,套句賈靜雯乾爹吳敦的話:“這場婚姻是兩人都各打50大板。”

除了離婚及女兒監護權訴訟,孫志浩另外提出分配賈靜雯剩餘財產2600萬元,被視是向老婆爭取贍養費而引發外界議論,在庭上最後兩人同意簽字離婚,孫志浩放棄這項分配剩餘財產的請求,賈孫兩人在上海購置的房產則歸孫家所有。

由於此案已開庭三次,今天會出現結果,孫志浩父母特地陪同兒子開庭,並執意要進入家事法庭旁聽,引起賈靜雯律師強烈抗議,最後兩老被請出庭外,家事法庭僅同意當事人與雙方律師進行協商,他人不能進入。民事保護令之管轄第二項規定,如聲請人或被害人要求保密被害人之住居所,法院應以祕密方式訊問,即調查時除聲請人及被害人得在場外,禁止任何人旁聽。

對於父母親正在打離婚官司的梧桐妹來說,賈靜雯女兒梧桐妹今年過了兩次5歲生日,6月19日生日當天先和媽媽賈靜雯度過,至於爸爸孫志浩則在26日打造萬元派對,爲寶貝女兒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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