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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遭調戲丈夫刺死施暴者 海南三亞法院:屬正當防衛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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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遭調戲丈夫刺死施暴者 海南三亞法院:屬正當防衛無罪

妻子遭調戲丈夫刺死施暴者 三亞法院:屬正當防衛

妻子遭調戲,丈夫刺死施暴者

三亞法院:正當防衛無罪

海南日報三亞7月18日電 (記者孫婧 通訊員黃梅)因妻子遭調戲,丈夫陳某傑反抗被圍毆,過程中陳某傑把其中一名施暴者刺傷致死。今天,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一起檢察機關抗訴案件的二審結果,法院最終駁回抗訴,認定被告人陳某傑屬正當防衛,無須負刑事責任。

據悉,2014年3月12日21時許,陳某傑和妻子孫某麗在商品街一巷港華市場工地上加班。同工地的木工周某烈、容某浪、容某烈、紀某練酒後滋事,調戲孫某麗,並辱罵圍毆陳某傑。陳某傑在反抗過程中,使用隨身攜帶的摺疊小刀,向周某烈、容某浪、紀某練等人揮去。混亂中,他的刀刺中了容某浪左腹股下方,造成後者左股動靜脈斷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還致周某烈輕傷,致紀某練、劉某榮輕微傷。

根據公訴機關三亞城郊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陳某傑的行爲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提請法院依法判處。一審中,法院認爲被告人陳某傑的行爲,是在被圍毆的狀態下,孤身一人面對3名手持器械的侵害之人實施的防衛。其中,被害人手持的器械足以讓陳某傑生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且被害人逃離現場後,陳某傑再無傷害行爲。

法院表明,無論從手段和強度上看,被告人陳某傑的行爲都符合正當防衛的條件,依據相關法律之規定,宣判被告人陳某傑無罪。一審判決後,公訴機關不服判決,向三亞中院抗訴。

因此,三亞中院於2016年4月19日公開二審,仍認定抗訴機關的抗訴意見不成立。法院依法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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