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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提議被強姦者嫁給嫌犯 稱:至少有了個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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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強姦了還鼓勵被害人嫁給嫌犯?這種荒唐的規定並非沒有先例,只不過這次是馬來西亞人提議的。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提議的這名馬來西亞議員、前伊斯蘭法官沙布丁還認爲,這種規定有助於讓那些女性擺脫黯淡的未來,開啓她們“生活的新篇章”,只因爲她們“至少有了個丈夫”。

據英國《衛報》4月5日報道,曾做過伊斯蘭法官的沙布丁·葉海亞(Shabudin Yahaya)在議會上就針對兒童的性侵問題進行討論時稱,被強姦者可以嫁給強姦犯以避免她們的未來過於黯淡。

議員提議被強姦者嫁給嫌犯 稱:至少有了個丈夫!

  沙布丁·葉海亞

他承認強姦是犯罪行爲,但是如果強姦的受害者願意嫁給強姦犯的話,她們至少會有一個丈夫。這或許會翻開她們人生的新篇章,迎來更美好、更健康的生活,而這對當前的社會問題也會是一項補救措施。

沙布丁還稱,根據自己在伊斯蘭法院的多年工作經驗,那些12歲的女孩們或許已經在身心上做好了結婚的準備。這一言論自然遭到了多方的反對。

馬來西亞兒童之聲的主席莎米拉(Sharmila)就表示,她對沙布丁的言論感到無比憤怒,這就跟將強姦合法化沒有區別。“他是一名社會領袖,還是議會成員,竟然會有這種想法,真是令人擔憂。”

莎米拉還說:“這番話正在全國範圍內傳達一條荒唐的信息:如果你想娶誰,那就去強姦她。”

伊斯蘭姐妹會,馬來西亞的一個伊斯蘭女權組織也稱:“將法定的強姦罪和伊斯蘭教相提並論是對伊斯蘭教的侮辱。在伊斯蘭教裏,婚姻是和愛情、相互尊重以及夫妻之間的相互責任相關的,如果這樁婚姻起始於性侵和威脅,那還談什麼愛情?”

議員提議被強姦者嫁給嫌犯 稱:至少有了個丈夫! 第2張

  網民們製作的反沙布丁海

沙布丁的選民們也稱他們不希望一個“怪物”成了他們的代表,“我們爲檳州(注:馬來西亞的一個州)會有這樣的一名議員感到羞恥,即使他不在這裏,他也是檳州的污點。”

《每日郵報》5日報道稱,被強姦者嫁給強姦犯的事情並非沒有先例,但這隻會導致更多的悲劇發生。

有一名14歲的殘疾女孩在被強姦後嫁給了35歲的強姦犯,但在這之後這名強姦犯還強姦了她11歲的嫂子,還強迫她把這一切錄下來。

馬來西亞議會在星期二通過了一項針對兒童性侵的法案。該法案包括與兒童色情有關的新條文,並承認兒童是性侵犯案件的合法證人。

不過據英國廣播公司的報道,該法案並沒有禁止童婚行爲。

議員提議被強姦者嫁給嫌犯 稱:至少有了個丈夫! 第3張

馬來西亞實行世俗與伊斯蘭法院共存的司法雙軌制,僅有穆斯林受伊斯蘭法約束,且伊斯蘭法院受案範圍僅限於家事法及宗教信仰

雖然依馬來西亞法律,男性和女性的法定婚齡分別是18歲和16歲,但是穆斯林兒童在有父母和宗教法庭的允許下可以有例外,而據聯合國的一項調查,在過去五年裏,馬來西亞有9000樁童婚,絕大多數發生在農村和傳統社區。

另據路透社的報道,從2012年2016年,在向當局報案的12987宗兒童性侵案件中,只有140宗被定性爲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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