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獵奇 > 社會萬象 > 奧迪男違規駕車被攔 張口就稱“是管交警的”(圖)

奧迪男違規駕車被攔 張口就稱“是管交警的”(圖)

來源:美型男    閱讀: 1.8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標題:馬上評|張口就來“我是管交警的”,特權思維何等根深蒂固

奧迪男違規駕車被攔 張口就稱“是管交警的”(圖)
視頻截圖

近日,河北邢臺一開黑色奧迪車的男子火了。在警方執法記錄儀拍攝的畫面中,該男子因禁行日違規駕車被攔下,面對交警執法,男子承認自己“錯了”,卻先自稱“我市政府辦公室的,我就是管交警的,我着急到派出所辦事”,後又質問交警“你有執法資格嗎”,一副拒不配合的架勢。

針對此事,邢臺市交警支隊稱,邢臺在主城區實行每日限行兩個尾號,4月17日限行的尾號爲5和0,黑色奧迪車因違反限行規定被交警現場查處,已當場依法對該車輛作出相應處罰。邢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也表態:已按程序對該市政府辦公室科級幹部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看起來,此事得到了合理妥善的解決。但要反思的是,現實中,這樣的事件並非個案。上個月,河北唐山公安交警支隊民警和輔警在處置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被涉案人員的親屬、時任唐山市地稅局海港開發區地稅分局副局長趙某某的妻子掌摑與辱罵,引發廣泛關注。

類似交警正常執法、公職人員不配合乃至暴力阻撓,究其根源,都離不開“特權”二字,是手握公權力的人員及其家屬的特權思維在作祟。這些人意識不到,交警執法,代表的是國家法律法規的權威,維護的是社會公共安全。即便是公職人員、公務車,只要是公共交通參與者的一份子,就要接受交警部門的監管,這是任何人都不能逾越的底線。而真正的特權,只能是應對重大突發事件的特事特辦,如涉及人命的緊急道路救援等,而不應是“我有急事”的藉口,更不是用公權力換取個人利益的籌碼。

特權思維的存在,根源在於對公權力的約束還不夠,公職人員自身法律意識不強。對於此,除了加強普法教育,讓公職人員以法治思維抵制特權思維外,對其違法成本也不妨形成更細緻的規範。

最近,美國華盛頓郵報報道了一起類似案件。因女兒所乘坐的汽車違規,聞訊而來的母親想用自己的官職擺平現場的警察,張口就是:“我手下4000名警察”,“我認識市長,我要和他彙報此事!”但最後結果是,警察依法辦事,這名母親卻不得不主動提出辭職,並以公開道歉收場。

公職人員因濫用職權造成了不當影響,即便沒有違反相關法律,也要引咎辭職,在一些國家是很普遍的現象,幾乎成了一種不成文的規定。究其根本,就在於公職人員手握公權,一旦使用過度,必然影響民衆對政府的公信力。

此次邢臺事件中,涉事者被處以黨內警告處分,但對於其行政職務並未受到影響。這就引申出一個話題:對於達不到法律刑罰,又不受公職人員相關規定處罰的情況,是否應該出臺更爲細緻的約束條例,讓公權力得到更爲強力的管制,增加其濫用公權和特權思維的違紀成本。

另外,科級幹部開奧迪,是否符合《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按照規定,一般情況下,黨政機關配備公車配置不得超過18萬元人民幣,而奧迪多數車型售價都遠高於此價格。涉事者駕駛的奧迪是否超標,還需上級紀委等部門介入調查確定。如果超標,就算車輛是在公車改革前配置的,在公車改革之後,各地封存或拍賣超配車輛的現實語境下,這輛車爲何還能“堂而皇之”地執行公務呢?

社會萬象
國際快訊
人間冷暖
奇聞趣事
世間印象
閒談
歷史名人
民間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