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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出門幾分鐘 4歲兒子從8樓公共窗戶墜亡

來源:美型男    閱讀: 1.4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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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媽媽出門幾分鐘,4歲半兒子從8樓墜亡。長沙市望城區金湘苑小區,發生小孩墜樓的窗戶位於屋外公共空間。

媽媽出門幾分鐘 4歲兒子從8樓公共窗戶墜亡

小區樓層

4歲半男童就是從此棟8樓墜落。

家住長沙望城區的蔣女士有一對兒女,兒子4歲半,女兒1歲,原本幸福的家庭,在2月27日這天,遭遇了悲劇。

當天下午,蔣女士出門倒垃圾和買尿不溼,就這一會兒工夫,4歲半的兒子不幸從8樓公共窗戶墜亡。

悲痛之餘,家屬對小區公共窗戶的護欄設計提出了質疑。對此,開發商迴應,正在與設計院專家溝通。

2月27日下午6時許,長沙望城金湘苑小區,一名4歲半男童從8樓公共空間外推式窗戶墜下。男童母親蔣女士將孩子緊急送醫,但不幸的是,他沒能被救回來。

媽媽出門幾分鐘 4歲兒子從8樓公共窗戶墜亡 第2張

墜亡窗戶

事發電梯裏聽到幾聲悶響

“就這麼幾分鐘,我兒子就沒了。”蔣女士回憶,27日下午6時許,她出門倒垃圾,並下樓給小女兒買了包尿不溼。出門時,家裏只有一對兒女,當時1歲的女兒躺在搖籃裏,4歲半的兒子在家看電視。買完東西,蔣女士乘電梯上樓時,隱約聽見幾聲悶響,回到家發現兒子不見了,一名鄰居急忙跑來告訴她,“你家小孩好像掉下去了”。

講到這裏,蔣女士一度哽咽。她說,得到這個消息後,自己立馬衝下樓,看見兒子躺在樓下的前坪的臺階上,流了很多血。她急忙將兒子送醫搶救,但還是沒能把他救回來。“我們平時就教育他不要爬窗戶,他也很聽話,來這裏住了兩年多,這是他第一次爬這個窗臺……”

孩子舅舅介紹,孩子是從8樓屋外公共空間的窗戶墜樓的,事發時,孩子應該是踩在護欄下面的臺階上,手撐在護欄上,“因爲小孩上身重,下身輕,最終身體失去重心栽了下去。”

記者在現場看到,窗戶下面是高約80釐米的護欄,護欄下的臺階高約30釐米,寬約20釐米。護欄外是一塊水泥板,周圍無遮擋。越過水泥板,可看到有些凹陷的琉璃瓦和水泥坎。家屬猜測,孩子應該是從護欄栽下來之後,直接飛出水泥板,然後分別在琉璃瓦和水泥坎上“緩衝”了一下,最後落在前坪臺階上。

質疑房屋設計存在安全隱患

男孩外婆介紹,事發地的窗戶原本能打開90度,孩子出事之後,物業在窗戶卡槽裏釘了釘子,並在每層樓的窗口都貼了注意安全的告示,“窗戶如今最多隻能打開30度,但現在做這些還有什麼用呢?”

悲痛之餘,孩子家屬提出房屋設計有三點不合理之處。孩子父親蔡先生說,按照國家標準,住宅房屋的護欄高度應不少於110釐米,但孩子出事處,可踏腳的臺階爲30釐米,從臺階上方算起,護欄高度是80釐米,“應該是不達標的”。孩子跌落的窗戶此前可打開90度,足夠一個孩子的身體進出,“這也是不合理的”。此外,窗戶外的水泥板沒有安裝防護欄,導致孩子直接飛了出去。記者觀察到,孩子出事的窗戶外,水泥板上有一個類似固定護欄的鐵片,旁邊的牆上已經打了洞眼,但沒有安裝護欄。

“這三點只要有一個合格了,我的小孩就不會死。”蔡先生介紹,他認爲房屋開發商長沙金德置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應該對此事負主要責任,他曾與小區開發商進行溝通,開發商希望出於人道主義賠償10萬元,但被他拒絕。“10萬元買不回我兒子的命。”蔡先生說,開發商不願意承認自身房屋設計有問題,這一點他們不能接受。

2月28日,記者聯繫上開發商相關負責人,對方表示現在正在同設計院專家溝通,還未得出最終鑑定結果。此外,具體細節不便透露,等家屬方面有了初步意向再談。

專家說法

護欄高度要從可踏面算起

根據《住宅建築規範》規定,外廊、內天井及上人屋面等臨空處欄杆的淨高,七層及七層以上不應低於1.10m;《民用建築設計通則》中關於凸窗的規定:低窗臺、凸窗等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寬窗檯面時,貼窗護欄或固定窗的防護高度應從窗臺面起計算。

針對男孩家屬提出的三點不合理設計,湖南省建築設計一院總建築師李慶姿表示,房屋的護欄高度應該從可踏面開始算起,如果事發當時男孩踩踏的臺子高度小於0.45米,寬度大於0.22米,那麼這就是個可踏面,護欄的高度應該從這個可踏面上算起,將這個臺子的高度一併算進護欄的整體高度並不合理。開窗弧度這一點,沒有相關的硬性規定。

對於窗外水泥板上沒有安裝護欄的質疑,李慶姿認爲,首先應該確認水泥板的作用是什麼。“如果是用於安放室外空調機位的,就不一定需要裝護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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