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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遭政府借錢16年催不回 患重症無錢醫治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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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8月,河南鄲城寧平鎮政府以“交不出訂閱的報刊費”爲由,向李桂榮的丈夫韓紅星借款3萬餘元,當時承諾年底有錢馬上還。十六年過去,韓紅星已因病過世,法院判決鎮政府敗訴,李桂榮依然沒有等來鎮政府歸還欠款。

潛規則:

以個人名義打借條

2001年8月25日,在鄲城縣化肥廠上班的李桂榮回家後,發現鎮委書記張仁杰和副鎮長杜運靈來家裏要錢,借條已經寫好放在桌上。

李桂榮是文盲,她問丈夫韓紅星後瞭解到,“鎮上交不出訂閱某的報刊費4萬餘元,鎮長聽說韓紅星的鄰居左金山手上有錢,要求他代表鎮政府出面借錢。”

左金山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證實了這一說法,“2001年時我有一輛拉貨的解放車,賣了3萬多塊錢。” 左金山表示,“那時候鎮政府說話還比較算數,也說好給利息。” 加上大家對韓紅星評價不錯,他沒多猶豫就借了。

3萬元在2001年不是一筆小數目。鎮政府要求韓紅星以個人名義給左金山打借條,而由鎮長代表鎮政府給韓紅星打借條。

“這是當時的潛規則,鎮政府缺錢但不便出面,只能通過個人名義來打欠條。”李桂榮告訴南都記者。

李桂榮不會想到,後來她和丈夫會爲這筆欠款奔波十餘年。在韓家人看來,“她就像是《秋菊打官司》裏的秋菊。”

村民遭政府借錢16年催不回 患重症無錢醫治過世

  河南鄲城縣寧平鎮。網絡圖片

十六年:

 “記不清多少次去要欠款”

同一年末,韓紅星查出患有尿毒症。李桂榮表示,她當時一個月工資400元,韓紅星1100元左右,沒有醫保報銷,兩個子女還在上學。“3萬元相當於當時全家兩年的收入。”

2002年下半年,左金山的父親也病了。他和韓紅星找鎮政府討要欠款無果後,韓紅星向老師、同學借錢,分三次把向左金山借的錢先還了。

“他(韓紅星)就是那樣的人,寧願自己吃虧,也不願意委屈別人,”左金山回憶道。

趙洪山是韓紅星的小學老師,曾在邵窪大隊學校教書。2002年韓紅星找他借錢,“他當時條件不好。”

鎮上曾在李桂榮再三催促下歸還5000元。南都記者從韓家人提供的欠條上看到,欠條上有當時鎮委書記張仁杰確認“情況屬實”的簽名。

村民遭政府借錢16年催不回 患重症無錢醫治過世 第2張

  韓家人保存的欠條複印件,原件由法院保存。後來鎮委書記張仁杰確認“情況屬實”並簽名。受訪者供圖

但剩下欠款依然毫無音訊。

2005年,韓紅星身體狀態每況愈下,需要換腎。“患病後他每週要透析3次,每次透析的費用在300元到400元間。”韓家人回憶道。

“當時換一個腎十萬元。” 李桂榮迫切地希望拿回欠款給丈夫治病。

她說,曾經到鎮委書記張仁杰家去,張家人說他不在,半個小時後張仁杰從家裏出來正好被她在側門堵到,對方承認欠款,但表示沒錢。

後來李桂榮坐班車去到縣委大院門口,見人就問“縣長辦公室在哪兒?” 找到縣長後對方搪塞道,“你就去他辦公室坐着,找他們管財政的要,跟他說看病的錢不能不還。” 她又找到鎮財政處,對方表示賬上沒錢還她。

如此往復。李桂榮說,“已經記不清多少次去要欠款了。”

她表示,最艱苦的時候,韓紅星透析完想喝碗羊肉湯,她捨不得,只買了一碗,看着韓紅星喝,然後兩人從縣裏搭拖拉機回家,在車上吃涼饅頭

2010年10月,韓紅星因病過世,李桂榮認爲丈夫是“帶着心結”離開的。

撤訴:

“配合”法院結案率

在前同事孫濤看來,韓紅星過世後,李桂榮想要追回欠款難度變大了,“鎮裏的書記也換了”繼任的鎮委書記王坤對韓家人表示,前任欠的債自己不管。

轉機在2015年。春節過後,李桂榮在電視看到“中央整頓黨風,處理地方政府的欠款”的新聞,鼓起勇氣決定打官司。

因爲不識字,李桂榮請妹夫楊衛東幫忙寫訴狀。作爲代理人,楊衛東見證了鎮政府從不承認借款到承認借款但表示沒錢的整個過程。

第一次訴訟法院沒有予以開庭,韓家人表示,“當時法院說到鎮政府去了解了下,對方表示沒錢。”

2015年底,鄲城縣人民法院給李桂榮打來電話,表示上面要求年底必須把當年案件結清,“要我先撤訴,明年再起訴,明年鎮長肯定還錢。”

李桂榮聽進去了。她表示,自己沒有文化,聽到電話裏說結案率低會影響法院員工的獎金,“我不忍心,當時就撤訴了。”

此時距打欠條借錢給鎮政府,已經過去十四年。

審判長:

幾萬元鎮政府理應拿得出來

2016年6月,李桂榮再次起訴,訴狀遞上三個多月法院沒有予以開庭,李桂榮一直積極推動法院審理。但開庭前一天法院才通知她,被告寧平鎮人民政府未到場應訴,缺席審理。

村民遭政府借錢16年催不回 患重症無錢醫治過世 第3張

村民遭政府借錢16年催不回 患重症無錢醫治過世 第4張

  鄲城縣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受訪者供圖

2016年8月26日,鄲城縣人民法院做出判決。認定寧平鎮人民政府向原告丈夫韓紅星借款32584元的合同關係成立,限其於判決生效後三日內一次性償還剩餘欠款。

但鎮政府並未還款。李桂榮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執行庭表示,“鎮政府說沒錢,我們也沒法執行。”

對此,南都記者聯繫上本案的審判法官周新琦,他表示,“有兩種情況:有執行能力抗拒執行,可以採取拘留、罰款,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一種確實貧困的,只有法院終結本次執行。” “但對於一個單位來講一般不適用這種情況。”周新琦補充道。

他表示:“作爲一個鎮政府,這幾萬塊錢應該能拿得出來。”

寧平鎮現任鎮長許汝敏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表示,“會向執行庭瞭解情況,確認屬實後,將採取分期的方式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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