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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高速棄車散步 被帶上警車後大聲質問警察令其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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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5日下午13時許,南京交警高速十二大隊一中隊民警唐超在巡邏至寧宣高速北向南47 公里處時,發現一女子在高速公路快車道上" 悠閒" 地散步。寧宣高速車流量非常大,不少駕駛員看到該女子都猛打方向進行避讓,情況十分危急。唐警官趕忙讓駕車的同事拉響警笛,他自己衝下車去將女子帶上了警車。

女子高速棄車散步 被帶上警車後大聲質問警察令其哭笑不得

令人沒想到的是,女子上車後不但對唐警官的救助沒有感謝,反而大聲質問唐警官,爲什麼不讓她走了。唐警官反覆跟女子解釋,高速公路是專供汽車分道高速行駛並控制出入的公路,禁止行人和非機動車在路上行走。對於唐警官的解釋,女子並不買賬,還高聲質問道," 車能走人爲什麼不能走?路不就是給人走的,車能走我也能走。" 唐警官詢問女子的身份信息,想聯繫上其家人,可女子始終不願配合,情緒激動,非要下車繼續散步。

無奈之下,唐警官只得先將該女子送至淳溪派出所,在派出所的配合下,最終找到了該女子的家人。

不顧交通法律法規上路的不僅是行人,更多的是司機,若是大貨車司機違規駕駛,產生的影響更加難以估計。

雲南交警總隊高速支隊昆武高速交警在昆明西北收費站查處多起貨車、大客車違法行爲,當面臨駕駛證記分處罰時,這些拿A、B類駕照的司機竟然要證不要車,要麼棄車離開,要麼乾脆讓交警扣車。

大車司機們之所以如此“舍大求小”,都因爲這些車不是他們的,而是老闆的。這些“精明”的司機,情願把老闆的車撂給交警,也不願讓自己的駕照被記滿12分,進而被降級。

7月7日下午,昆武交警在昆明西北收費站查處交通違法,寧某駕駛一輛前牌照被泥漿遮蓋、後牌照缺失、車尾噴塗放大號牌的皮卡車,被交警攔下檢查。按照法規,寧某因未按要求安裝號牌將面臨罰款200元、記12分的處罰。

昆武交警楊建飛介紹:“司機寧某一聽要一次性記12分,一下子就不幹了。他說‘我爲老闆開車,號牌缺失又不是我乾的,12分記在我的B2照上,要降成C1照的。我可不願爲老闆的問題被記滿12分。最後我們只得將皮卡車暫扣,到13日,都還沒人來處理。 ”

9日上午,同樣在西北收費站,一輛滿載35人的大客車因爲脫檢,司機盧某被處罰200元、記3分。得知處罰內容後,盧某跑到收費廣場對面,攔了一輛車自己往昆明方向去了,丟下大客車和車上的乘客不管。

由於客車不合上路規定,昆武交警請派車單位另開來一輛客車轉運乘客。由於核載只有29人,交警又調集了一輛民用車,將所有乘客送往目的地武定。

事故中隊長王浩介紹:“後來查到盧某的A1駕照已經記了9分,他逃跑的原因可能是擔心被記滿12分,這樣的話他的A1駕照將降爲A3、B1、B2,就不能再開大型客車了。”同樣,昆武交警暫扣的這輛35座大客車,單位和司機盧某至今都沒人來處理。

爲什麼大型車輛駕駛員這麼害怕記分,寧願採取逃跑或堅決不接受的方式來逃脫記分?據介紹,自從2013年公安部123、124號令中增加“A、B類駕駛證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滿 12分,駕照將降級”的內容,很多大型車輛駕駛員都擔心記分,每遇被查有記分的交通違法行爲,他們都會求交警:“罰款多一點都可以,能不能不記分?”

7月14日,昆明鑫金橋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愛國對記者解釋:“寧某認爲後車牌缺失不是他乾的、盧某覺得大客車脫檢是老闆的問題,與自己無關,不願拿自己含金量較高的A、B類駕照來替老闆承擔責任,這是不對的。無論到哪裏開車,接車時駕駛員都應該確認車輛一切正常,駕車上路後發生的違法行爲,甚至交通事故,都與駕駛員直接相關,所以,在行車過程中發生的行政處罰等,都應該由駕駛員承擔,包括記分。”

那麼現實生活中,確實存在老闆對車輛狀況監控不嚴、司機被迫駕駛“問題車輛”的情形,那麼,拿A、B類駕駛證的司機該如何保護自己呢?

劉愛國建議:“首先,司機在受聘時,一定要與老闆在合同中寫明,拒絕駕駛任何有違法情形的車輛。其次,當車輛存在不正常情形時,駕駛員要拒絕駕駛這些車輛。

劉愛國也提醒:作爲駕駛員,車輛的不正常狀況一定要及時向老闆反映,馬上糾正,以避免自己被記分、遭受不必要的損失;而明顯應該由駕駛員負責的部分,比如,號牌被泥污遮蓋、反裝號牌等可自己糾正的違法行爲,駕駛員也不能賴到老闆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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