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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者向老中醫買藥丸冒充醫院製造 利潤翻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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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假中藥案11人獲刑:向老中醫買藥丸冒充醫院造,利潤翻5倍

原本已被天津某醫院停售的“糖尿病水丸”,卻在民間“復活”,被大肆售賣,事後查明,這些藥丸並不是來自於其原產的醫院,而是從九華山一個老中醫手中買來,被造假者貼上標籤冒充售賣。在假藥賣了約一年後,天津警方查處了這起假藥大案。

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佈該案二審裁定書,2月23日,天津市一中院二審維持原判:劉春雨、李永勤等11名被告人分別犯生產、銷售假藥罪或銷售假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4個月至拘役2個月不等。

造假者向老中醫買藥丸冒充醫院製造 利潤翻5倍

假藥出爐:夫妻貼標籤造假

“近一年來市面上銷售的‘糖尿病水丸’是假藥。”對於這起假藥案,天津某醫院職工彭某作證稱,劉春雨等人銷售的那種糖尿病水丸外包裝及藥品外觀上與其醫院以前銷售的糖尿病水丸基本一樣,“但劉春雨等人就是打着醫院的名號,欺騙買藥的病人。”

那麼,這個假藥是怎麼出籠的?

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劉春雨、董貴俠系夫妻,兩人交代,2015年7月左右,前述天津某醫院生產的一種糖尿病水丸停產了,但一直有買家要,夫妻倆覺得商機來了,認爲可以從別處弄些假藥來賣,於是劉春雨找到了李永勤,從李永勤處訂貨,並賣給需要的客戶。

被告人李永勤則供述稱,其銷售給劉春雨的“水丸”是從九華山一個老中醫手中購買來的,每袋280元,“包裝袋上什麼都沒有,只是一個光禿禿的包裝袋。”李永勤告訴劉春雨,該藥是私人祕方配製的中藥,不是正規廠家生產的,沒有銷售許可證,也沒有合法手續。

如何將這些所謂老中醫手中購來的藥丸冒充糖尿病水丸?董貴俠供述,她去打印店裏打印出糖尿病水丸說明書,然後黏貼在部分假冒的糖尿病水丸包裝袋上,當作真的賣。

層層售賣:買進280元最高賣1400元

法院認定,2015年9月份左右至2016年8月份下旬期間,在約一年的時間內,李永勤將假冒的糖尿病水丸低價銷售給劉春雨及其妻董貴俠,劉春雨、董貴俠利用曾幫天津某醫院患者或經銷商購買該醫院藥品積累的患者、經銷商資源,在其開設的位於天津市武清區豆張莊鎮某醫院附近的門臉房內,採取微信、電話溝通,快遞郵寄或者當面交貨等方法,將假冒的糖尿病水丸加價銷售給袁某等10餘人及被告人劉超、馮文波、呂洪、趙洪偉、孫紀明、劉正擁、李志波、劉昆勝等人。

衆被告人又將從劉春雨夫婦等處購買的假冒糖尿病水丸,通過微信、電話聯繫,快遞郵寄或者當面交貨等方法,銷售給宋某等30餘人。

經天津市藥品檢驗所檢驗報告認定,涉案“糖尿病水丸”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檢驗補充檢驗方法和檢驗項目,結果不符合規定,經天津市武清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認定,涉案產品應按假藥論處。

判決書顯示,李永勤供述其賣給劉春雨的水丸每袋280元購進,每袋賺20元,而這種藥丸經過層層售賣,大多以每袋800-1000元的價格賣出,最高賣到每袋1400元,系進價的5倍。

2017年12月1日,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劉春雨、董貴俠、李永勤等11名被告人分別犯生產、銷售假藥罪或銷售假藥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4個月至拘役2個月不等。

李永勤、呂洪不服提出上訴。天津一中院經二審審理,認定的事實及採信的證據與一審判決一致,2018年2月23日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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