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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晴炫富走紅 廣東律師協會發函調查

來源:美型男    閱讀: 1.3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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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的張晴律師,通過在自己的朋友圈與微博發表的一系列“炫富”言論走紅於網絡。

在說法君看來,這不是一個八卦,而是一個法律事件。

意外走紅

最開始流傳的,是下面這張截圖:張晴,本科畢業於北京大學,是盈科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愛買奢侈品,講究生活品質。

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晴炫富走紅 廣東律師協會發函調查

“北大畢業”、“亞太第一大所合夥人”...... 各種字眼刺激着吃瓜羣衆的好奇心,於是,細心的網友們開始了對她的“搜索”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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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存疑

張晴的走紅,在法律圈內,被關注的不是她個人的生活方式,而是她自稱爲亞太第一大所盈科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網友找到了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的官網,搜索“張晴”,就可以看到她的介紹頁面。在截圖的左下角看到職位是“專職律師”。

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晴炫富走紅 廣東律師協會發函調查 第4張

在深圳市律師協會的官網上,也可以找到張晴的信息,2015年9月22日取得律師執業證,至今未滿三年。但《律師法》第十五條明確規定,律所合夥人要三年以上執業經驗。所以,有網友認爲,稱自己是律所合夥人是故意擡高自己的“欺騙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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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職位存疑以外,網友還認爲她諮詢費收得過高,不合規範。張晴在微博上回複評論說道:自己的諮詢費不可能低於一小時3600元,等2018年職位升遷後,還會漲到一小時4800元。額,一小時的諮詢費得抵小編多少雞腿啊...... 這難道就是正常的律師諮詢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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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找到2018年廣東律師的收費標準,計時收費明明白白寫着:200-3000元一小時。公開超標準收費600-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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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律師還把幾百萬律師費發票曬在了微博上,這心也是夠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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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函調查

事情在社交平臺上發酵得很快。2018年1月10日,廣東省律師協會向深圳市律師協會發送了一份案件轉送函,表示從相關渠道瞭解到張晴律師在網上發表的信息涉嫌虛假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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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今日說法》欄目記者撥通了處理函上的電話:

很多網友也來諮詢說法君,如果事件屬實,那麼律師會面臨什麼法律後果呢?應廣大網友急切的要求,接下來,說法君又要一言不合就普法啦!

Q1:就律師行業而言,什麼是虛假宣傳?

根據《律師執業行爲規範》第六條的規定,律師要遵守誠實守信原則。對本人及所在律師事務所進行不真實、不適當、可能使公衆對律師產生不合理期望的宣傳,破壞了律師行業的聲譽,可能涉及虛假宣傳。

Q2:律師在微博等社交平臺上發佈言論是否屬於公共宣傳?

根據《廣告法》第二條的規定,廣告活動是指商品經營者或者服務提供者通過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間接地介紹自己所推銷的商品或者服務。司法實務中,通常認爲微博等平臺屬於公開網站,而不僅是私密的個人社交網站。同時,律師對律師事務所及其本人身份的表述,本質上是在間接地推銷其法律服務。

Q3:如果律師經調查後最終被認定爲存在虛假宣傳行爲,會面臨什麼樣的處罰?

根據《律師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以不正當手段承攬業務的,應當警告、罰款。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爲處分規則(試行)》第十一條的規定可能也會面臨訓誡、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的處罰。

關於這一事件,很多人也有不同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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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平臺上,有人吐槽,有人謾罵,甚至有些過激的言論出現。在這裏,說法君也要多說一句,她的職業操守也許有問題,但是職業操守並不能折射整個人,每個人的生活方式都是自我選擇。我們無權以自己的價值取向給他人的生活方式、個人品德做出定性和評判,語言攻擊就是網絡暴力

原標題: 炫富女律師自稱諮詢費3600元1小時 一單業務幾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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