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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極限挑吳詠寧是怎麼去世的?失手墜樓身亡曾自稱在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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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北京12月10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日,自稱“國內高空挑戰第一人”的吳詠寧失手墜樓事件引發輿論關注。據長沙警方通報,11月8日下午,吳詠寧在一場攀爬活動中,失手墜樓身亡。

高空極限挑吳詠寧是怎麼去世的?失手墜樓身亡曾自稱在玩命

墜亡事件的發生讓人們開始關注這個習慣自稱“爬樓黨”的羣體。這裏的“爬樓”不是咱們普通人理解的爬樓梯,而是完全徒手攀登各種包括但不僅限於摩天大樓的超高建築,然後在沒有任何保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樓頂、大橋頂、甚至只是一根窄窄的橫樑上做出引體向上、倒立等各種危險動作。稍有閃失,恐怕連後悔的機會都沒有。

如果只是爲了自己默默地尋求刺激,再不安分的人也不會有太大興趣每天去如此搏命。現在的網絡直播平臺上有大量這種“爬樓黨”,“玩命直播”隨處可見。粉絲們的歡呼和真金白銀的打賞,恐怕是背後一股不容忽視的助推力。這種行爲,可以說出事只是早晚問題。但是真出了事,我們除了惋惜,還能做些什麼?

吳詠寧:國內第一不敢說,但我是玩得最狠的那個

今年年初,吳詠寧開始在視頻軟件上發佈高樓極限運動的視頻,贏得大量網友打賞和點贊。從此一發不可收拾,他經常在多個視頻直播平臺上傳高空挑戰視頻,粉絲衆多。而他所上傳的視頻,更是海拔一次比一次高,難度一次比一次大。

他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國內第一不敢說,但我一定是玩得最狠的那個,因爲我每天都在爬,我是在玩兒命。沒有規定的動作,我自己想做什麼動作就可以做什麼動作。玩這個心理素質一定要好,要很細心地去玩,所以沒有保護的情況下還是很安全的。有把握的我會去做,沒把握的我就不會去做,肯定很危險。”

另一個高空挑戰愛好者巴克從2016年開始嘗試爬樓,因爲爬樓與吳詠寧相識。“因爲以前一直練跑酷、練街舞,運動底子還算可以,看國外有些視頻,然後就去嘗試。與吳詠寧就是認識,平常聊天說有空一起坐會,一起玩。”

巴克說,國內玩高空極限挑戰的人並不多,一般都是拍照,做動作的很少,像吳詠寧這樣危險的屈指可數。“很多人就是平時想去爬,或者偶爾來了興致,想去爬一下。絕大多數正兒八經練這個的,可能會花更多時間在訓練上,很多訓練平時都是在平地或者室內完成的。”

同行:不要做自己能力範圍之外的事情

在巴克眼中,爬樓的本身在於對自由的嚮往和對於自身能力的挑戰,而不是要博人眼球。“不是說做特別危險的就是極限運動,我覺得極限運動和那個是兩個概念,極限運動首先一定是建立在技術上的,你得花時間去練習。”

在某視頻網站上,吳詠寧的粉絲多達99萬。他此前上傳的視頻多達300個,而其中絕大多數都是他在挑戰不同的高層建築時拍攝的。其中不乏翻滾、俯臥撐、跳躍、快步行走等旁人看來極其危險的動作。而他在這一平臺上最後的一次直播,定格在了今年的10月22日。

我們相信這近百萬粉絲裏,絕大多數是看熱鬧、尋刺激的。但誰又能保證,這將近一百萬粉絲裏,不會真出幾個狂熱的崇拜者,甚至只因爲看了這些視頻,真去步了吳詠寧的後塵?那麼針對這類視頻、直播,各網絡平臺到底有沒有相應的限制措施?一旦出現問題,責任又該如何劃分?

吳詠寧出事後,巴克曾對媒體表示,覺得網絡視頻害了他。巴克告訴記者,網絡視頻可能會起到一定作用,但更多的可能還與每個人的不同心態有關。“可能沒有網絡視頻,旁人的吹捧也可能造成這種事。圈子內總體而言還是量力而行,不要做自己能力範圍之外的事情。對我自己而言,影響不大,因爲我覺得我做的所有動作都是我控制範圍內的,都有百分之百的把握。”

對於類似內容的視頻和直播,網絡平臺是否會有相應的限制規定?記者諮詢某直播平臺客服,工作人員說:“如果是攀爬我們國家禁止攀爬的危樓,可以在我們的客服頁面去反饋。這個不太清楚,您可以去諮詢我們的直播管理,我可以給您記錄下來,並且提交給專門人員進行審覈。”

專家:網絡直播平臺的傳播或造成不良示範效應

而在中國互聯網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佔領看來,網絡直播平臺的傳播可能會造成不良示範效應。“因爲本身的危險係數非常高,而且還在直播平臺上,加上主播有一定的影響力,粉絲數也比較多,他的行爲可能會有一定的不良示範效應。直播平臺沒有起到提醒的義務,一旦有其他的粉絲去模仿主播從事類似的行爲,造成人身傷害,這種情況下是可以追究平臺的法律責任的,至少平臺有一部分的責任。”

趙佔領表示,對於此類視頻,在法律上目前還沒有明確的禁止性規定,“按照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有九不準,比如違反憲法法律規定的,傳播淫穢色情或者暴力內容的,以及有悖社會公序良俗的等等。但是像這種徒手攀爬,雖然它有比較高的危險係數,但是它並不屬於暴力行爲,也不屬於像兇殺等行爲。像這種直播在法律上來講,目前沒有明確的禁止性規定,這個主要取決於平臺和主播之間合同的約定。合同中有可能會禁止主播從事哪些行爲,但是我不清楚具體有沒有禁止這類行爲,但是至少法律上是不禁止的,只不過平臺方要禁止通過合同來禁止是沒問題的。”

事件發生後,有法律界人士認爲,攀爬公共設施等建築屬違法行爲。趙佔領表示,對於這類情況下一旦發生人員傷亡的責任劃分,也要視情況而定,“要看攀爬什麼樣的建築,如果是民宅、寫字樓之類的,而又沒有經過產權人的同意,擅自去攀爬,本身就是一種侵權行爲。對於這種情況,首先責任由自己來承擔。但是不排除有些寫字樓的物業管理不嚴,或者物業管理人員私下允許去攀爬到樓頂,這時出現危險狀況,物業公司可能會有一定的責任。”

原標題: 國內高空挑戰第一人失手墜亡 曾自稱在玩兒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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