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獵奇 > 社會萬象 > 江蘇男性育兒假鼓勵給奶爸放假5天以上 目的倡導共同養育子女

江蘇男性育兒假鼓勵給奶爸放假5天以上 目的倡導共同養育子女

來源:美型男    閱讀: 4.28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江蘇男性育兒假鼓勵給奶爸放假5天以上 目的倡導共同養育子女

江蘇男性育兒假鼓勵給奶爸放假5天以上

生完孩子誰來帶?越來越多的家庭面臨這一難題。從《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以來,這一法規就備受社會關注。28日,該草案提交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33次會議審議,草案中對男性共同育兒假、女性孕期假等都列出專門條款規定,爲全面兩孩時代提供保障。

草案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產假期間,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安排男方享受不少於5天的共同育兒假。”

省婦聯相關負責人說,江蘇在全國率先提出“共同育兒假”,目的就是爲了倡導男性參與家務勞動,共同養育子女。

與6月初征求意見時相比,這一條款有改動:從普遍性的假期變成“鼓勵”執行,從不少於15天減至不少於5天。“主要還是考慮企業用工成本以及條款的實際操作性,畢竟放帶薪假,企業成本肯定要增加。”相關人士表示,共同育兒假在全國都沒有先例,但是一旦寫入江蘇地方立法,男職工就可以憑此向單位提出放假要求,這樣規定比較符合實際。

目前江蘇的奶爸已經享有月子裏15天的帶薪“護理假”,若再增加產假期間5天以上“共同育兒假”,就可以有至少20天的假期。

除了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單方解除與女職工的勞動(聘用)合同之外,草案明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勞動(聘用)合同期限屆滿的,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聘用)合同,勞動(聘用)合同應當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2下一頁 顯示全文

社會萬象
國際快訊
人間冷暖
奇聞趣事
世間印象
閒談
歷史名人
民間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