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獵奇 > 社會萬象 > 強姦前女友逼分手 男子爲逼前女友與新男友分手竟對其實施拘禁強姦

強姦前女友逼分手 男子爲逼前女友與新男友分手竟對其實施拘禁強姦

來源:美型男    閱讀: 2.29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作爲有氣度的新青年,在分手後,就應該好聚好散,不要在分手時拖泥帶水。但是道理並不是誰都懂,近日一名男子強姦前女友逼分手,令人大爲震驚,他這種極端行爲不僅傷害了別人,而且還葬送了自己的前途。

強姦前女友逼分手 男子爲逼前女友與新男友分手竟對其實施拘禁強姦

強姦前女友逼分手

據報道,男子李某與女子劉某原爲戀人關係,二人分手後,李某因不滿劉某結交新男友,爲迫使其分手,李某夥同他人將劉某非法拘禁起來,期間還多次強姦劉某。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臨桂區檢察院以非法拘禁罪、強姦罪對李某提起公訴。

男子李某與女子劉某原爲戀人關係,二人分手已幾年有餘,但李某仍對劉某念念不忘,在得知劉某交了新男友後,忿忿不平的李某一直想找機會逼迫其分手。2015年11月7日13時許,李某在桂林市七星區某餐廳找到劉某後,強行搶走劉某的小車鑰匙,並夥同其朋友李某財等人將被害人劉某推上車,劉某將車開至臨桂區某居民區一房間內對劉某實施非法拘禁,由李某獨自看守劉某。

期間李某對劉某說了很多威脅的話,意在強迫其與現在的男朋友分手。李某還不顧劉某的反對,在房間內的牀上強行與劉某發生了性關係。被害人劉某因害怕李某會對其和其家人不利,不敢大聲呼救。直至第二日下午15時許,看到李某睡着了,劉某才趁機逃離並在其母親的陪同下向公安機關報案。

法院審理後認爲,被告人李某非法拘禁他人,其行爲構成非法拘禁罪,李某在非法拘禁他人期間,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其行爲又構成強姦罪,數罪併罰,依法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即便分手後不能做朋友,但也不能做出拘禁強姦這種事!這名男子實在太糊塗了,如今等待他的將是法律嚴厲的制裁!

社會萬象
國際快訊
人間冷暖
奇聞趣事
世間印象
閒談
歷史名人
民間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