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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將女友人騙至旅店 逼男友將其強姦不照做就要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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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爲與朋友晶晶有矛盾,小情侶竟合夥“算計”了晶晶。先是女朋友莉莉出馬,將晶晶騙來,再由男朋友趙強將晶晶強暴。

近日,法院發佈案件判決結果,小情侶均因此案獲刑。

女子將女友人騙至旅店 逼男友將其強姦不照做就要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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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說有人得罪了女友:讓他幫忙教訓一下

小夥趙強和女孩莉莉是在網吧一起玩遊戲時認識的,之後就處起了對象。

按照趙強的說法,2014年下半年的一天晚上,莉莉給他打電話,讓他到本溪一家金店樓上的平臺一趟。他到了平臺之後,莉莉說她一會帶一個朋友過來,還說那個人得罪她了,讓趙強幫忙教訓一下。

過了一會,莉莉果然把長髮女孩晶晶帶到了平臺。於是,趙強就在平臺上用手打了晶晶,晶晶拿出手機打電話,莉莉把手機搶過來關機了。之後,莉莉讓趙強和晶晶在平臺上等她,她進入一個樓洞旅店裏開房。莉莉開房後,讓趙強和晶晶進去,晶晶不想進,莉莉把她拽進去了,還打了她幾下。

女子將女友人騙至旅店 逼男友將其強姦不照做就要分手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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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進入旅店房間後,莉莉讓晶晶把衣服脫了,晶晶不願意,莉莉就讓趙強脫晶晶的衣服。趙強回憶,莉莉跟他說,如果他不這樣做,莉莉就不再和他處對象了。之後,莉莉離開了房間,他強暴了晶晶……趙強說,他之所以強暴晶晶,就是因爲莉莉與晶晶有矛盾。

女友稱是男友看不順眼:讓她把人帶去的

莉莉則稱,她和趙強是通過QQ搜索附近的人認識的,晶晶也是趙強通過QQ讓她帶出來的,說看晶晶不順眼。

當日,她是按照趙強的要求,謊稱讓晶晶陪她去金店的平臺上取東西,還騙晶晶說她認識的一個人也在上面。在平臺上,晶晶看認識的人沒在,便拿手機給別人打電話,莉莉去搶手機就掉地上了。趙強過去打晶晶耳光,和晶晶廝打在一起,她不讓趙強打晶晶,“他說再攔着連我一起打。”之後,趙強讓她去平臺上的旅店開房,三人一起到房間後,趙強讓晶晶把衣服脫了,並掏出一把刀放在晶晶臉上威脅她,“他讓我出去,不然連我一起整(強暴)。”

女子將女友人騙至旅店 逼男友將其強姦不照做就要分手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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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逃到貴州被抓獲:女孩家人賠償2.5萬元

事發後,晶晶報警,莉莉被抓獲,而趙強則逃往外地,被警方列爲網上逃犯。直到2016年6月末,已經化名熊志強的趙強在貴州被抓獲。

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10月11日1時許,趙強夥同莉莉,先由莉莉將晶晶騙至本溪一金店樓上平臺處,再由趙強對晶晶進行毆打,並將晶晶帶到附近某旅店由莉莉訂的房間內。趙強採取持刀威脅的手段,強行與晶晶發生性關係。此前,莉莉的法定代理人已經一次性賠償晶晶各項經濟損失2.5萬元。男子獲刑五年五個月

 女友此前已獲刑

法院審理此案認爲,趙強違背婦女意志,採用暴力、脅迫手段,強行與晶晶發生性關係,其行爲已構成強姦罪。

趙強夥同他人共同實施故意犯罪,爲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趙強是犯罪行爲的主要實施者,爲主犯。且趙強在原判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以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爲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2017年2月末,法院一審判趙強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五個月。宣判後,趙強不服,提出上訴。

近日,法院發佈案件判決結果,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前,莉莉已經因此案獲刑。(文中人物均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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