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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制定全國首部醫療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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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一直是社會高度關注的民生問題。爲解決醫療衛生法律法規零散、滯後、缺位等問題,廣東省深圳市人大常委會起草了《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徵求意見稿)》,並於近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深圳制定全國首部醫療法規

民意調查問卷過萬份

作爲全國首部醫療法規,徵求意見稿一經發布,立刻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而在徵求意見稿出爐前,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委就根據立法重點,召開了8場座談會,調研內容涉及醫療機構的准入和管理、醫患關係的維護、醫療糾紛的處理、涉醫違法行爲的查處、醫療鑑定的開展、醫療責任保險的設立等多個方面,並邀請了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安局、醫師協會等多個部門及醫療機構和市民代表參加,充分聽取了他們對《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的立法意見和建議。

爲使立法更好地體現民意,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委還將開門立法的階段前移,即在法規草案未形成前便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民意調查活動從2月28日啓動,於3月12日結束,僅13天便通過各類調查渠道回收有效問卷10844份。徵求意見稿形成後,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委於11月17日至23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目前,深圳市人大教科文衛工委正在對這些意見進行彙總。

多點執業緩解醫師不足

爲確保羣衆享受優質的醫療服務,徵求意見稿專門規定了醫療資源配置與保障,在財政投入、醫療用地、醫療服務價格、醫保支付、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醫療衛生信息化建設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

徵求意見稿規定了多項措施鼓勵社會辦醫,解決當前醫療資源不足、百姓看病難問題。爲解決醫師特別是優秀醫師不足問題,徵求意見稿規定了醫師多點執業制度,在深圳註冊的醫師,可以在深圳範圍內任何一家醫療機構執業。

同時,徵求意見稿規定應建立分級診療體系,明確不同層級醫療機構的責任分工和醫療機構間的轉診標準和流程,形成基層首診、分級診療、雙向轉診的合理就診秩序,並提出按醫療機構層級逐級提高高層級醫療機構的收費標準、提高患者在基層醫療機構就診的社會醫療保險支付比例等一系列措施。

爲加強對醫療服務市場的監管,徵求意見稿要求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執業信息檔案,記錄醫療機構和醫師的執業信息,每半年向社會公佈一次,實行社會共同監督。除此之外,徵求意見稿還補充了對醫療技術臨牀應用監管上的法律空白,衛生行政部門有權叫停應當停止臨牀應用的醫療技術。

明確醫患糾紛解決途徑

年來醫患關係的緊張反映出患者權利和義務不明確等問題。爲此,徵求意見稿對患者享有的權利和義務作了細化和更具操作性的規定,明確患者享有獲得必要醫療服務信息等權利以及患者達到出院條件時應當辦理出院等義務,並明確了醫療機構和患者近親屬雙方的權利、義務及承擔責任等。

爲構建和諧醫患關係,徵求意見稿規定了解決醫患糾紛的四種途徑,即自行協商、人民調解、仲裁和訴訟。考慮到衛生行政部門調解所達成的協議並不具有強制執行力,當事人雙方均可反悔,無法做到案結事了,也不利於當事人雙方的利益保護,故徵求意見稿取消了衛生行政部門的行政調解職能。爲加快醫患糾紛的解決,徵求意見稿規定只要患方選擇自行協商或人民調解解決醫患糾紛的,醫療機構都應當參與,醫患雙方經協商達成和解後,應當到人民法院進行司法確認。

此外,徵求意見稿將醫療責任保險制度作爲處理醫患糾紛社會管理體系中的重要環節,要求醫療機構開展執業活動,應當購買醫療責任保險,並要求保險公司參與醫患糾紛的調查、評估、協商、賠付等過程,減少醫患雙方的正面衝突,從而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構建和諧醫患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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