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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剪髮少女跳樓的思考 渴望得到尊重的最後嘗試

來源:美型男    閱讀: 2.2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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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山東東營某中學生李欣玥從自家五樓的窗戶跳下。欣玥自殺的理由是拒絕剪短髮!

2007年的一項權威全國性調查顯示,中學生中每五人就有一人想過自殺,爲自殺做過計劃的佔總人數的6.5%。可在不少大人看來,許多孩子自殺都是因爲不想剪頭髮、不想寫作業、考試考差了等“雞毛蒜皮”的小事。於是紛紛感慨現在的孩子經受不起挫折,應該加強挫折教育。

拒絕剪髮少女跳樓的思考 渴望得到尊重的最後嘗試

孩子們到底怎麼了?真的是因爲太脆弱了嗎?

一個渴望得到尊重的孩子的“最後嘗試”

“就在前不久,媽媽就因爲我的頭髮和我大吵了一架。事情是這樣的,因爲一中校規,學生必須運動頭,但我卻不想服從這條校規,因爲頭髮是我最重要的東西。不誇張地說,頭髮就是我的一切,它勝過一切的人、物,但是老師非讓我理髮,在我的奮力抵抗下還是不能如願。就這樣我被老師押送去理髮,帶我去理髮的是爸爸,不是媽媽,當時我的心一下子停跳了兩下,怎麼辦?”

欣玥的爸爸在整理孩子遺物時翻到了這篇欣玥7年級時寫的作文,題爲《渴望得到尊重》。

只有強制、強制、再強制

“頭髮就是我的一切”這樣的話在大人們看來確實很稚氣,可是誰小時候沒有一些精靈古怪的想法?其實,最重要的是還是這篇作文的題目——“渴望得到尊重”。大人們是否停下來和欣玥好好談談,瞭解和理解她對頭髮的感情了呢?

從記者的調查中,只能看到強制、強制、再強制。學生不剪髮,老師就三番五次地催家長,家長收到短信就三番五次地讓孩子去剪髮。

陷入恐懼、絕望

不管失戀、失業還是失財,許多成年人在遭遇到挫折時都會有這樣的體驗——我們的注意力在一段時間內會一直集中在這件事情上,做別的事情都魂不守舍。當然,絕大部分人還是會走出來。孩子們也是如此。

個人心理學代表人物埃爾溫·林格爾說,當一個人的生活視野變得越來越狹窄,其生活前景變得越來越黯淡,其情感越來越貧乏時,便會出現自殺傾向。例如,當一個人陷入一種情感——恐懼或絕望——而不能自拔時,就可能做出自我傷害的事情。換而言之,當一個人的生活陷入一種他自以爲無法克服的危機時,就很可能做出自殺行爲。#p#分頁標題#e#

所以,當欣玥一而再再而三被要求剪頭髮的時候,她的恐懼可想而知。誠然,對成年人來說,剪頭髮和失戀、失業、失財比是小事情,可是回過頭來想,我們小時候因爲搗蛋或者沒考好等種種原因被老師要求見家長時,內心是多麼地忐忑不安,又是否覺得這是“天大的事情”?這樣想,也許就能理解欣玥的內心世界。

“自殺是一個人維護尊嚴和自我價值的最後嘗試”

面對自殺者,人們常說,他們太脆弱,又或者死都不怕,還怕生嗎?當然並非如此。

德國心理學家海因茨·亨塞勒深入研究過自殺問題,他發展了林格爾的學說,並且著有《自戀的危機——自殺的心理動力》一書。

亨塞勒寫道,在人與人發生衝突或個人遇到嚴重挫折時,自我價值將受到嚴重威脅,從而使人產生憤怒、焦慮、痛苦、孤獨、無能爲力、絕望的感覺。這時候,人體內的自我保護機制將被調動起來。在正常情況下,人通過攻擊性行爲來宣泄和緩解上述情感危機。然而,由於在某些人那裏,攻擊被阻滯或轉向了自我,他們所陷入的情感危機不但不能得到緩解,反而愈加嚴重。於是,他們便會產生一種渴望想象,渴望進入一種無痛苦、解脫了一切煩惱的“和諧”狀態,而這種渴望和想象最終將導致自殺。具有自殺傾向的人一般對一種侮辱性的結局心存恐懼,爲了逃避這樣的結局,他們選擇了自殺,與此同時,他們也用這一行動實現了報復別人的目的。

在亨塞勒看來,自殺不僅是一種自我攻擊行爲,而且是一種自我保護和自衛的行動:它構成一個人維護自身尊嚴和自我價值的最後嘗試。導致自殺最深層次的原因是自殺者的自我價值受到了嚴重傷害,他們由於找不到別的途徑來維護這種價值,不得不做出如此激烈的反應,採取最極端的方式——自殺——來進行最後的抗議。(參考:卡斯特,《怒氣與攻擊》, 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2003)

中國的自殺者和世界其它各國都不同,中國1/3的自殺死亡者和2/3的自殺未遂者在自殺時沒有精神障礙,而相比之下,幾乎其他所有國家的90%以上的自殺者是有精神疾病的。我國一項自殺未遂的病例對照研究結果表明,僅有38%的自殺未遂者有精神障礙,在我國,急性生活事件造成的嚴重應激更易導致自殺行爲的發生。因此,亨塞勒的理論有助於我們更加理解欣玥們的內心世界,防止此類慘劇的再次發生。

所以,作爲成人,在說孩子不尊重自己生命的時候,先看看我們有沒有尊重他們#p#分頁標題#e#

在現實中, 青少年的情緒、情感問題並沒有被置於一個十分重要的位置, 甚至可以說, 很多時候教育無視青少年情感的存在, 以至於家長無法與孩子溝通, 學校不理解孩子爲什麼如此的脆弱。還有一些時候,孩子甚至成爲長輩們發泄壓力的出氣筒。

事實上,在面對慘劇的時候,大人們應該想想,我們有沒有爲孩子們創造出一個充滿安全感又富有朝氣的世界,有沒有蹲下去平視着孩子,認真地傾聽他們的想法,讓他們感覺得到尊重。如果沒有,如果僅僅是站在我們大人的立場來看孩子們的煩惱,那麼是於事無補的。(參考:於鳳銀,《教育觀念的轉變:解決我國青少年自殺問題的前提》)

同樣,我們也沒有一套關心孩子的社會體系,沒有發達的社工體系來幫助家長們,幫助孩子們走出誤區。其實不光是兒童,如果社會更有活力,就會有更多的人免於自殺。在很多國家都有自殺救援法,對於自殺未遂者,24小時以後必須強制接受16小時的心理輔導。“到時社工就會來找你,所有費用由政府買單。”

什麼樣的教育才能讓欣玥們不再縱身一躍

每每看到花季中的少男少女自殺的時候,反思教育制度之餘,人們都會提出兩點:

其一是加強挫折教育,讓這些溫室中的花朵能夠經歷得起風吹雨打。

其二是加強生命教育,讓孩子們對生命有敬畏之心,知道生命只有一次,是寶貴的,就不會輕易地放棄。

道理看着是不錯,但是具體怎麼做,人們往往就誤入歧途。

離了愛和尊重,只有“打罵”的挫折教育只會火上澆油

許多家長都把自己的兒女送到“少年集中營”,讓他們在那裏吃苦,接受管教。

到底什麼纔是真正的挫折教育呢?先來看看澳大利亞人力克·胡哲的故事。

1982年12月4日,力克·胡哲出生在澳大利亞墨爾本。不幸的是,他天生沒有四肢。父親嚇得跑到產房外嘔吐,母親甚至不敢靠近他,直到他4個月大了,纔敢抱一抱。然而,父母在經歷了最初的驚愕和痛苦後,接納了現實,他們從沒想過要放棄這個孩子。父母像對待正常孩子一樣,教力克做能做的一切。18個月大的時候,父親就把他放到了水裏,讓他學習游泳。他6歲那年,身爲電腦程序員和會計師的父親就開始教兒子用兩個腳指頭打字。到該上學的年齡了,父母做出了一個艱難但可能也是最正確的決定:把兒子送進當地一所普通小學就讀,而不是去爲殘障兒童設立的特殊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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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同學欺負的力克也想過自殺,甚至嘗試在浴缸中溺死自己。但真正讓他改變的事情發生在13歲那年。媽媽剪下報紙上的一篇文章給他看,上面刊登了一個殘疾人走出困境找到人生意義的故事。文章主人公的一句話尤其深深打動了他:“上帝把我們生成這樣,就是爲了給別人希望。”

實際上,讓力克振作起來的是父母的愛。

挫折教育的目的到底是什麼呢?是爲了讓孩子有一顆強大的內心,以後不論遇到什麼樣的坎坷都能跨過去,在什麼樣的逆境中都能堅韌地生存,也就是讓孩子有抗壓能力。這是因爲成人們知道,人生活在這個世界上就一定有風風雨雨,就需要有一顆堅強的心。那麼,最好的挫折教育是什麼?就是像力克的父母這樣永遠和孩子站在一起,告訴孩子,寶貝,沒有關係。告訴孩子,大人們愛成功的他,也同樣愛失敗的他,所以要學會接受那個失敗的、負面的自己。這樣孩子們纔能有開闊的視野,不會在一件可能外人覺得微不足道的小事上鑽牛角尖。

遺憾的是,在實行挫折教育的時候,學校也好,父母也好,往往只是爲挫折而挫折,徒有挫折的表面,卻沒有愛和鼓勵的實質。這樣能好嗎?

誠然,不知死,焉知生。瞭解死亡的面目,有助於我們更好地敬畏生命。可是死亡教育並不是恐怖教育,走形式走到極端的死亡教育除了嚇人,留下心理陰影之外,還有什麼用處呢?

真正的生命教育,包涵對死亡的認識,對危險的防範,對生命的感悟,對自尊的培養等等一系列的系統的學問。我們的教育系統也並非不知道,可問題是,在功利教育的背景下,有誰沉得住氣來開發這樣一套課程,又有哪個學校舍得擠佔應試教育空間來上這樣一套課程呢?而且,還經常左右互博,這邊講要珍惜生命,另一邊又推崇沒有相關知識和能力,貿然闖入火海救人的少年。

當然,還能指望家長,可是這需要耐心、知識和愛。可是家長往往因爲工作、生存壓力而忽略了孩子,更有許多家長就是把孩子當做自己的私產。有一個很有趣的說法是,丈夫在公司受氣了回家罵妻子,妻子又罵孩子,孩子罵貓貓狗狗,貓貓狗狗就只能把家裏搞亂髮泄。在成人都普遍沒有良好心態的時候,又怎麼期望孩子們有健康的心理呢?

學生們到底需要怎麼樣的校規?

“短髮校規”其實沒有依據

校規應該是公民意識的最佳啓蒙示範

在世界各地,幾乎學校都有自己的校規,它告訴孩子們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爲什麼學校需要制定校規?從最基本的層面來說,這是爲了保障上課的正常秩序,從更高層面來說,這能夠幫助培養公民意識,能讓孩子們認識到什麼是秩序,什麼是權利,什麼是義務,什麼是責任。這和法律挺像,法律的最低目的是秩序,最高目的是自由。校規也能讓學生逐漸明白,生活在社會中,遵守秩序其實能保障更高層次的自由。以美國一所有150多年曆史的中學來示範良好的校規是什麼樣子的:#p#分頁標題#e#

學校告知學生爲什麼要遵守這樣的義務,這會保障學生什麼樣的權利。例如,在規定學生出勤時指出:“爲了能從本校嚴格的課程中有所獲益,學生應當按規定到校學習並積極參加學年自始至終的教學活動。”

學校會告訴學生義務的性質和等級。例如,“校園內以及學校活動中嚴禁吸菸。本州法律規定在校吸菸或攜帶菸草爲違法行爲。”其在校規中很明確地告知該州法律適用於普通學生,表明了州法律對學生的要求。這就區別於學校自己的要求。

學校會告訴學生如果沒有遵循義務會承擔什麼樣相應的責任。例如,“學生不應亂扔廢棄物。學生如果亂扔廢棄物,不僅要揀起被自己亂丟的物品,而且會被安排爲學校服務,幫助打掃校園及周邊。”

學校也會告訴學生怎麼樣進行權利救濟,這是校規重中之重。所謂權利救濟,就是當學生認爲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或是對學校的處分不服時,有機會陳述自己的想法,主張自己的合法權利。校規中對於權利救濟的途徑規定得非常細緻。

學校只管學校內的事情,不管學生在校外的生活。這也是對學生個人權利的尊重,可我們的校規往往管得太寬,企圖管到學生私生活的每個角落。

事實上,通過以上不難看出,良好的校規就是公民意識啓蒙的最佳典範。而良好的校規必須有正當性,必須尊重學生的基本權利。

可充滿了強制和順從的校規能培養出什麼人?

欣玥是因爲“短髮校規”而失去了生命。在許多地方都有這樣的校規,有的學校甚至把拒剪短髮的學生給停學。這樣一條校規卻找不到依據,在《中學生日常行爲規範》裏也只規定了學生不能染髮、燙髮,卻沒有規定女生該留什麼髮型。然而,學校的理由是什麼呢?是學生留短髮代表校風好,這樣孩子們就不會被髮型分散了注意力,就能集中精力進行學習。可是孩子們卻往往不這麼認爲。愛美可是人的天性。也沒有任何研究表明短髮女孩就比長髮女孩學習更好。

這樣的校規只有強制、強制、再強制。學生既不明白爲什麼要剪頭髮,也無法進行正常的申訴,只好和大人們衝突、衝突、再衝突。

在上個世紀前30、40年,女中學生們也有一場剪髮運動。1916-1917年全國女子中學學生人數爲724人,這些能夠接受教育的女中學生都來自中產階級以上的家庭。當時社會上的進步風氣鼓勵她們追求婦女的解放與自由,追求最基本的權利。剪髮被視作爭取權利的一種手段和象徵。

將近100年過去了,卻倒過來了。當年追求基本權利的手段變成了強制手段,反倒有壓迫基本權利之嫌。#p#分頁標題#e#

這樣的校規正當性何在?鐵血地去執行這樣的校規又如何能夠讓孩子理解,又如何不讓孩子覺得權利被侵犯,沒有受到尊重?

事實上,在社會上,處處都存在着這樣正當性存疑的制度,有人把它當作了“天然”的存在,也同樣有人以死抗爭。校園從來都是社會的縮影和隱喻。如果不給權利的話,又講什麼秩序?

畢竟,任何制度應該是以人爲目的,而不是以人爲手段。

愛、理解和尊重需要的不是一個姿勢,而是大人們放下身段,放慢腳步,彎下腰去,緩緩地去聽聽孩子們到底在想什麼,去和孩子們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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