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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什麼要拼命地去證明愛

來源:美型男    閱讀: 9.13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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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什麼要拼命地去證明愛

 

爲什麼要拼命地去證明愛 第2張

 

爲什麼要拼命地去證明愛 第3張

自我價值感低的人,往往需要被證明才能相信自己被愛,而且證明需要持續不斷。而恰恰又是這些證明,將愛漸漸淡化。無數在感情裏挫敗着的人,經歷着這樣的悲劇故事。

這很像那個笑話,某女不相信自己是被丈夫愛也不相信自己值得被丈夫專一的,所以總是去驗證丈夫的專一:每天回來都要搜索丈夫身上有沒有女人的頭髮。直到沒有搜到,還是嚎啕大哭,丈夫不解的問到沒有搜到女人頭髮證明我很專一,你還哭個啥。該女的一席話曾讓無數人汗顏:你這挨千刀的,在外面居然連尼姑也要了。

笑歸笑,這樣的故事我們身邊又何嘗是少數。潛意識裏就不相信自己是被愛的,所以總要證明自己是被愛的,或者證明自己是被愛的。前者的故事很多,某個女孩偶然間知道男友的密碼是自己的生日,欣喜若狂,證明了自己是被愛的,然後通過追問需要進一步證明:你是什麼時候設的啊。對方答忘了。大約幾月呢。對方答忘了。是年前呢還是年後呢……面對這樣的追問,不知道聽的人會有什麼感受。當問的人不能持續證明到自己是被愛的,就開始失落:他是不是不愛我了。後者的故事也很有趣:當我故意關機2個小時,你知道我這段時間關機並且着急才能證明你是愛我的。我手機停機了你主動給我交話費纔是愛我的,我過生日你主動記得我生日而且給我買玫瑰花纔是愛我的。只有你做了XX,你纔是愛我的,如果你沒做XX,證明你不是真心愛我。當然,他們的話術常常不是這樣,而是:你愛我,就應該……。例如你愛我,就應該每天給我打一個電話。還有更省略的:戀愛不就應該天天聯繫嗎?戀愛不就應該彼此分享所有故事嗎?

愛總是需要被證明,才相信愛。如果有一次不能被證明,則就會陷入恐慌。

 

爲什麼要拼命地去證明愛 第4張

 

爲什麼要拼命地去證明愛 第5張

 

爲什麼要拼命地去證明愛 第6張

 

這也像我們讀了很多遍的那個日記,妻子的日記裏寫着,下班路上,丈夫默默開車不語,然後妻子很多想,他今天爲什麼沒有主動和我說話且問好,我想起了他早上出門的時候沒有對我笑,他是不是不愛我了,天吶,我該怎麼辦,如果他不愛我了。而丈夫的日記則比較簡單:tmd,意大利隊又輸了,真鬱悶。

條件化是自我價值低的防禦措施之一。將內心的匱乏條件化,依賴於外在的條件。而自我價值感低的人,在愛上夜是匱乏的。他們從心底就不相信自己是值得的。所以需要依賴外在和別人來證明自己是被關注的,是被愛的。而這種方式就是條件化:只有……才……。

可是愛不是條件。

文人墨客給了這些匱乏很多支持:你若不離,我定不棄。反之則是:你若離,我可能就放棄你了。這是很常見的規條之一:我愛你是建立在你愛我的基礎上的。我和你在一起是建立在你想和我在一起的基礎上的。如果你不愛我,我也不會愛你。只是這樣的愛本身就不會給人安全感,因爲條件。被愛的人會感受到你加個他的這些條件:你是因爲我做到這些條件才愛,那假如有天我做不到了,你就不愛了。這種愛並不能給人踏實和安全。也許你還會質疑:愛本身不就是應該這樣嗎?很好的一個應該。我們見過好多真正的愛情:何西愛了三毛六年而三毛無動於衷,是不是六年裏三毛不愛,何西就不愛三毛了。徐志摩愛了林徽因一生,是不是徐志摩也要告訴林徽因:你若不離,我定不棄。那林徽因離開他的時候他就該放棄愛。如果你說這樣的愛太偉大,回到現實裏我們也常見到這樣的人:一個女孩因爲愛着一個男孩很多年,都沒有結果沒有反饋,可她持續的在愛。一個男人爲他愛的女人默默祝福了一生。這樣的故事在我們身邊俯拾即是,是不是他們都要建立一個條件:只有你愛我這件事發生時,我才能去愛你。

用區分技術做一個區分就是:我愛你,你愛我,這是兩件事情。如果同時發生,那是幸福的事情。如果不能同時發生,也很常見:我愛你你卻愛着他。並不是一定要同時發生。還要做一個區分是:如果同時發生過,我也愛過你,你也愛過我。可是時過境遷,一個人的愛在淡化,另一個人則在升溫。結果就導致了這兩件事並不能同時發生或者說兩個人的愛並不均等。這個區分就是:過去是一回事,現在是另外一回事。有些人會把自己弄得太糾結,往往就因爲區分不出來:爲什麼我那麼愛你而你卻不愛我。爲什麼你以前曾那麼愛我而現在卻變了。

第一個條件,只有你愛我,我才愛你。那你應該思考下,這是不是真的愛。

第二個條件,只有你做到XX,你纔是愛我。或者你愛我,就應該XX。

這樣的故事啼笑皆非。一個女士結婚很多年了,從來沒有開心過,直到她去見心理諮詢師。諮詢中才瞭解到,她喜歡玫瑰,可是丈夫從來沒有送過她玫瑰。心理師問她,爲什麼不問丈夫要呢。女士的一些回答顯示出了她的愛情觀。自己要了那還有什麼意思。她會認爲,如果愛,就該知道彼此想要什麼。如果愛,就該送她玫瑰。可是她卻沒想過丈夫想要的:既然結婚過日子,應該務實買兩把椅子,而不去花錢買無用的花浪費。

這是觀點的差異。在關係裏,如果兩個人的價值觀存在差異,而且彼此堅信着自己的價值觀是絕對正確尤其是全世界通用的時候,無疑是危險的。在他們的世界裏有很多這樣的詞彙:愛情應該就是這樣,關係就應該是那樣,所有人都這樣,這很正常。戀愛本來就該多爲彼此留些時間,戀愛本來就該製造些浪漫,戀愛本來就應該彼此分享,戀愛本來就應該公開,戀愛本來就應該……。另一個人,卻有着相反的價值觀:在一起應該相互支持彼此去做自己事業,在一起應該考慮現實問題好好生活,在一起應該給彼此留點空間,在一起不方便讓他人知道的時候應該保密。這些各自堅持自己觀念的人,如果對方沒有滿足他的期待,有時候會受傷,然後失望,繼而絕望:是不是他不愛我。

第三個條件,你應該先主動,我就會愛你。那句揉碎了多少人的心的話:如果我們之間有100步,那麼你先向我邁出第1步,我就會向你走完剩餘的99步。是不是當他做了你真的能做到其餘的有待考究,但是值得說的是,只有你先表達了愛,我覺得安全了,我才願意去爲你做。

還有很多條件在我們以爲的愛裏蔓延,例如,愛應該是永恆的。如果愛在持續,是幸福的一件事。所有的一生諾言也該被祝福該遵守且持續。如果不幸沒有,也不是悲哀。哲學家和宇宙都闡述過這樣的規律:唯一不變的就是變。如此一些大齡剩人們的悲哀其實挺值得我們同情的:因爲不敢確信是永恆的愛,所以不敢去愛。萬一被拋棄了怎麼辦。

 

爲什麼要拼命地去證明愛 第7張

 

爲什麼要拼命地去證明愛 第8張

 

爲什麼要拼命地去證明愛 第9張

 

縱觀所有這些條件化的愛,與其說不是真的愛。不如說是不相信自己是值得被愛。只有不相信自己是值得的人,纔會拼命從外界去汲取,去證明。然後不得,然後受傷。

其實他們只是想獲得愛,他們也曾委屈:爲什麼我做這麼多,卻得到這樣一個結果。聽到一些付出也蠻讓人覺得可愛:指責的人被指責在指責,很想爲愛改變自己,他們將10分的指責勉強降低到了3分,他們覺得已經很委屈自己很壓抑自己了。可是對方聽到的還是指責,你說了會改變可是還是沒有變。放肆的人由10分放肆收斂到了3分放肆,覺得已經改變很多了,收到的反饋卻是你還是那樣子。10天出去喝酒10次的人降低到了3次,覺得已經爲對方太壓抑自己了,收到的反饋卻是你整天就知道出去喝酒。那些努力爲愛改變自己的人,也蠻痛苦的,要勉強犧牲自己去遷就對方。最後卻得不到多少肯定。其實他們也在期待,也在條件:我爲你做,你應該看到。我因爲愛你,所以才爲你改變。只是,你到底是爲什麼而要改變呢,是爲自己,還是爲他。前者是有動力的,後者是委屈的。

如果還是會強調這是愛,或者說因爲已經離不開而想要得到對方的愛,也並不是不可以。這些不健康的愛是完全可以轉化爲健康的愛,只要採取正確的方式。

愛是填滿的,而不是證明的。相信愛,就會填滿愛。不相信愛,則就想去證明愛。自我價值的問題不再過多的闡述,一個人只有相信自己是值得被愛的,看到自己的價值,看到自己吸引對方和值得被愛的地方,他就會放下去證明愛的想法。你是足夠優秀,而且優秀到值得被愛。不必因爲自己某些不好而不相信自己了。正如張愛玲:即使你再貧窮,也會有人愛你。即使你再富有,也會有人不愛你。愛不是因爲優秀與否而產生,而是因爲你能做回你自己。當你做回你自己的時候,你就有了東西去填滿愛的瓶子。

相信愛一直存在,就是知道自己是被愛的,就是看到愛的部分和爲愛做出的努力。無論他買了兩把椅子也好,無論他送了玫瑰花也好,那都是愛。即使他忘記了衝話費,沒有意識到關機兩天,也要看到他爲了愛而在管理好自己的事業。他必然會做10件事情,有5件能證明自己是被愛的,有5件能證明自己是不被愛的。選擇看到哪5件,就是你自己的選擇了。如果你願意放下自己的規條,其實那10件事都在表達愛。

放下規條。規條是自己給自己的,“只有……才……”的模式是自己的,只有自己能爲自己這個規條負責。如果他做到了,可以欣喜,如果他沒做到,不必失落。他不是你的大腦,沒有辦法知道你的所有規條,更沒有義務去放棄自己而去滿足你的規條。當然你非要這麼去要求也沒關係,那就滿足他更多他的規條讓他知道你值得他去付出如此如此多。

 

爲什麼要拼命地去證明愛 第10張

 

爲什麼要拼命地去證明愛 第11張

 

爲什麼要拼命地去證明愛 第12張

 

然後就是安全感,安全感我曾經無數次講起這個問題。安全感是自己給自己的。只有證明被愛的時候纔會有安全感,一旦不能證明了,就沒有安全感了。這種將安全感依賴於別人給,就成爲了一種負擔,是不可持續的。合理的做法是,你愛與不愛我,我都是知道我是值得被愛的。即使拋棄發生,我也是值得的。是你沒有福氣珍惜我而已。

還有就是信任。我聽過的最感動的一句話就是,即使你跟別人躺在牀上了,我也願意相信你,等着你會結束後給我一個解釋。這樣的愛無需證明,他們彼此相信一直都在。信任彼此的人,也信任彼此的愛。

最後就是關注。所有的證明,都在索取關注。我希望你關注我,並且按照我的方式關注我。因爲你愛我,所以你要給我很多關注。我在被關注的時候,就會感覺到愛。能完全做到的這個人,我想就是上帝吧。

總結起來說,在愛情中幸福的人,無非就這幾個特點:信任彼此,也信任彼此的愛。不去證明,更不用自己的規條去驗證。能看到對方爲愛的付出而感到被關注和幸福。

 

因爲幸福的人都知道,愛無法也無需通過證明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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