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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5口因殺人分屍案蒙冤14年 被三根毛髮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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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洗冤錄》聞名的宋朝著名法醫宋慈的故鄉,繆新華一家五口洗去了14年的冤屈。

一家5口因殺人分屍案蒙冤14年 被三根毛髮判死刑

男子蒙冤殺人分屍14年

2003年4月,因捲入一起殺人分屍案,繆新華兩次被判死刑,他的4名家人也被認定犯有包庇罪。失去自由時,繆新華27歲,如今他年過不惑,而高牆之外,妻子改嫁,同樣捲入錯案而更早出獄的父親,也已辭世。

一家5口因殺人分屍案蒙冤14年 被三根毛髮判死刑 第2張

男子蒙冤殺人分屍14年

命運似乎和他們開了個玩笑。今年9月12日,在福建省南平市建陽區人民法院,他們被再審宣判無罪。這份判決書裏,法院認爲繆新華等人無罪的一些理由,律師14年前就提過了。

遭分屍的前女友

如果沒有錯判,繆新華也許會有這樣的人生:與妻子相濡以沫,陪伴女兒長大;二弟開着一家女裝店,做理髮學徒的三弟即將出師,住在附近的叔叔也同樣幸福美滿。但在建陽監獄裏,這一切只是幻想。伴隨這起14年前的案件,繆家五口墜入低谷,這些年,他們什麼也不奢求,滿腦子只想討回清白。

事情起於2003年4月,福建省柘榮縣福基崗村。在一處山間舊房內,一名採茶人發現了被人丟棄的8個袋子,裏面包裹着7個屍塊以及死者衣物。這樁分屍案迅速驚動了小城。死者是柘榮縣女子楊某。經過警方偵查,她的前男友——當年26歲的繆新華,被指控爲兇手,被指合作、目睹分屍及幫助深夜藏屍的,還有他的父親、兩個弟弟及叔叔。

在福建省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書裏,繆新華殺人的起因再小不過:事發當天中午,他到楊某母親的住處,碰見楊某正準備與表哥聯繫女孩外出打工,繆新華便約楊某晚上來其家中。晚上10點,楊某帶着電話本、鑰匙等物品來了。她與繆新華坐在牀上,邊看電視邊聊天。判決書認定的事實載明,由於不滿楊某介紹女孩外出打工的生意沒讓繆合夥,兩人發生了爭執。

按照判決書的說法,緊接着,繆新華用右手掐住楊某的脖子,頂在牀頭隔壁上約五六分鐘,致其機械性窒息死亡。他的父親、二弟聞聲過來,3人決定將屍體擡至衛生間地板,用菜刀、砧板等工具分屍。最終,繆新華的叔叔繆進加,也被認定與前述3人及繆新華的三弟繆新光一起,駕駛着農用拖拉機,將肢解的屍塊運輸、拋棄於一座山上的舊房內。

瞭解案情的人士向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回憶,第一次開庭,直接指向繆家5名被告人的證據主要是口供,幾乎沒有客觀證據,但一家五口均當庭翻供,稱作出有罪供述是因爲偵查階段遭遇刑訊逼供。繆新華的說法是,事發那晚,他在網吧看朋友上網,根本沒有作案時間。

“幾個人的供述細節差不多,相互抄襲的可能性很大,不該作爲證據採信。”一審二審的辯護律師、浙江正昌律師事務所律師吳敬楚至今記得,案子是由熟人介紹的,當時,繆家人直接到律所找到他代理。

律師這一辯護意見未被採信。2004年10月,寧德中院一審認定繆新華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其二弟、三弟、父親和叔叔也因包庇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3年、2年及2年。

被“三根毛髮”判了死刑?

第二年3月,由於認爲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數月之後,寧德中院重審再次判處繆新華死刑,4名家人的刑期也被增至3~8年不等。

繆新華終於被作出認爲留有餘地的判決。2006年4月,福建高院二審認爲事實清楚,未開庭審理,改判繆新華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其家人的刑期不變。“(命)總算是保住了。”吳敬楚律師感慨,“以後有機會說清楚了。”

他爲繆家人寫了申訴材料,“我認爲這個案件有問題。雖然他們家庭困難,但我作爲一個律師,看到這樣一個有問題的案子,總是想把它辦好。”

繆新華的三弟繆新光、叔叔繆進加是繆家五口中最先恢復自由的。繆新光很快加入了寫申訴材料的隊伍,在他的記憶裏,被羈押的日子不堪回首,“就像地獄一樣,經常晚上不知道如何挺過來”。而申訴就是在看守所裏唯一能做的事。

在獄中的大哥繆新華、二哥繆新容,同樣堅持到底,“一天天度日如年,就寫申訴材料”。

繆新容出獄之後,託一名蘇州律師,聯繫了北京尚權律師事務所律師毛立新。2016年1月,申訴的接力棒繼續傳遞了。

“(剛接觸的時候)材料不多,我覺得這個案件有點問題,就讓他們把更多的材料發過來。”毛立新說,考慮到案件值得研究,他們就到福建省高院閱卷,2016年春節後就遞交了法律意見。

那時,繆新華已是唯一未刑滿釋放的繆家人。毛立新會見時對案件細節逐一詢問,比如,這件事是不是他乾的,爲何要承認,那天究竟幹什麼去了,等等。

在遞交給法院的申訴書裏,毛立新總結了不少疑點。例如,被認定的作案工具是菜刀、砧板,但均未被警方發現有人體的血液成分,而繆新華一家人供述的現場,也未能檢出楊某本人的血跡。

與此前辯護律師一樣,毛立新同樣發現,現有客觀證據中,缺乏能夠指向5名被告人的證據。以所謂拋屍過程爲例,拋屍現場、拋屍用的塑料袋,都沒有發現或提取到繆新華等人的腳印、指紋等痕跡,同時,警方亦沒有查清被害人楊某所帶物品的去向。

“唯一能把被告人與分屍現場建立關聯的,是在被告人家浴室下水道中提取的毛髮。”毛立新說,“公安機關mtDNA(線粒體DNA,母系遺傳)鑑定認定毛髮系被害人楊某所留,但送檢的毛髮來源不明,並且,mtDNA鑑定只能作排除認定,並不能作同一認定,該證據不能認定繆新華家浴室就是分屍現場。”

事實上,這份看似關鍵的鑑定來源亦被一些人認爲蹊蹺。

瞭解案情的人士介紹,2004年,寧德中院一審首次開庭的時候並無這份鑑定,但2005年,警方稱在此前提取的下水道殘留物中,發現了9根頭髮。經過遼寧省公安廳刑科所鑑定,3根頭髮是死者毛髮的可能性爲99.999%。這成爲壓垮繆家人的最後一根稻草。

事實上,一些疑點已不是第一次提出。

回到老家的繆新光覺得,鄰居似乎也明白他們是冤枉的,但他明白,真正的清白還沒有到來。

一些無罪理由多年前律師已提出

2017年7月,福建省高院決定再審這樁14年前的疑案。開庭地點設在南平市建陽區法院。出庭檢察員認爲,該案證據存在的矛盾和疑點無法排除,無法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建議依法改判。

支撐這一意見的理由,與律師多年來的觀點頗爲相似。出庭檢察員表示,原判認定楊某系機械性窒息死亡的依據不足,而由於未提取到車轍車胎印跡及相關生物痕跡,認定菜刀、砧板及農用車系作案工具也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對於繆家五口的有罪供述,出庭檢察員認爲,部分有罪供述雖能與其他證據相互印證,但有罪供述前後矛盾,與現場勘查筆錄也存在矛盾,無法合理排除。這正是吳敬楚律師在一審二審期間就提出過的。

再審判決在一個半月之後作出了。判決認可了出庭檢察員這一說法。

判決載明,這些相互矛盾的供述,包括參與分屍的人員不同、分屍工具不同、分屍地點不同等。

關於分屍地點,判決還提出,原判認定分屍地點在家中浴室,然而該浴室不到1.2平方米,難以容納多人實施分屍,且未提取到任何生物痕跡,不符合常理。

另一個被認爲違背常理的是,所謂分屍工具菜刀和砧板,系案發後18天從繆家廚房提取的。將作案工具置於廚房使用,這與日常生活忌俗相悖。

繆新華案發當天有無作案時間,也被打了個問號。此前,繆新華辯解案發當晚在網吧看朋友上網,判決書顯示,偵查機關在繆新華作出該供述的次日,即提取到他的朋友陳某案發當晚在該網吧的上網記錄。同時,網吧有關人員的上網記錄出現塗改和添加,但未有合理解釋。

除了認爲作案時間證據存疑、殺人動機存疑,再審判決對律師提出的mtDNA鑑定問題的意見,也予以採納了。

父親去世前稱未獲清白不要下葬

接到無罪判決書的繆新華即將回家。此前,他於7月18日在獄中收到再審決定書。毛立新回憶,這是繆新華狀態比較好的時刻,“去年,他很低落,(情緒)非常糟糕,消瘦,像個小老頭,十幾年來一直寫申訴材料”。

臨走時,毛立新不得不告訴繆新華,他的父親繆德樹不能一起參加再審了,因爲他去年已經去世——這是家人隱瞞很久的消息。“我們勸他節哀順變。”毛立新說,案件已經到了最後的階段了,這算是告慰父親了。

“我爸爸一提到全家的冤屈就淚流滿面。”最早恢復自由的繆新光回憶,父親去世前叮囑,如果一家五口沒有獲得清白,不要給他下葬。在他看來,父親出獄後與從前判若兩人,身體也大不如前,體檢的胸部CT顯示,其多根肋骨發生陳舊性骨折

對繆新光而言,在看守所的3年,也是自己青春被毀的3年。從看守所出來,他做過搬運工、服務員,不僅要養活自己,還要還家裏的債,同時掛念在監獄裏的父親、大哥和二哥。

他有時候感慨自己“一無所有”:既沒有本錢,條件不好,又沒有技術,到外面更不好賺錢,而且,還要想盡辦法去伸冤。

今年7月28日是再審開庭的日子。兩天前,繆新容已經從工作地廣東啓程,與繆新光匯合了。2008年出獄的他,與繆新光一樣,難以盤點申訴過程中最困難的時刻,“都難,都難如登天”。

繆新容記得,每次家裏去看繆新華,他肯定都會問申訴的事。這時,家人都安慰他會盡心盡力,不要擔心,“這個結果不是我們能給的,我們只能安慰他,相信家裏人,也要相信法律”。

對於這起遲到14年前的洗冤案件,毛立新發現,案件本身疑點明顯,證據也沒有達到確實充分,但法院兩次都判死刑,最後還是疑罪從輕。吳敬楚律師也感慨“疑罪從無”原則的不易:如果法官做不到這一點,會影響法律審判的公正。

繆家平凡的命運也被改變了。在剛過去的日子裏,除了四處反映情況、請教法學人士之外,在外務工的繆新容對新聞也極爲關注。每每看到冤假錯案的平反報道,繆新容都感慨“同是天涯淪落人”,並反覆對自己說:一定要相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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