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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炮製癌症病人資料 套取449萬救命錢

來源:美型男    閱讀: 3.0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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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訊】近日,重慶市高院以詐騙罪終審判處被告人廖賢權無期徒刑,判處唐秀芳等27名被告人13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

村民炮製癌症病人資料 套取449萬救命錢

時年35歲的廖賢權本爲廣東省汕頭市的一個農民,2001年與秀山縣農民唐秀芳結婚後,一直居住在秀山縣城。2007年12月的一天,廖賢權收到一條短信,稱“能辦理各種證件,保證貨到付款”。無所事事的他打電話問對方:“辦證有什麼用?”

發短信的也是一個廣東人,自稱“老兄”(另案處理)。他在電話中說,現在只要能拿到農民的新農合醫療證和身份證,併到他那裏辦理虛假病歷,就可以到衛生部門報賬。

廖賢權大喜過望,想到有個叫“四哥”的朋友在秀山縣衛生局上班。半個月後,廖賢權和妻子唐秀芳約真名叫糜良才的“四哥”吃飯,席間問:“參加新農合的農民生病了是不是可以報賬?”“四哥”回答道:“可以,但具體要些什麼手續還得去問了才知道。”

“這個能搞錢……真搞到錢的話,我們就分了。”廖賢權對糜良才說。最後兩人商定由糜良纔去瞭解報賬程序,唐秀芳去找人借新農合醫療證和身份證,而後由廖賢權找“老兄”搞假住院資料,再由糜良才帶去報銷取錢。

兩天後,糜良纔將打聽到報賬需要的相關手續告訴了廖賢權。此後唐秀芳借來五姐夫王興洪的新農合醫療證和身份證,由廖賢權發給遠在廣東的“老兄”。“老兄”以王興洪在廣東務工期間患癌症爲名,僞造了治療病歷資料,並收取了一定費用。

幾天後,糜良纔開車帶着唐秀芳的五姐去衛生局,如願“報銷”了4000多元。廖賢權和糜良才各得1000元,餘款由廖賢權寄給了“老兄”。

見錢來得如此容易,廖賢權、糜良才、唐秀芳等人馬上發展下線,以50元至3000元不等的價格,收集新農合醫療證和身份證,並通過“老兄”僞造虛假病例材料,繼續詐騙。

案發後,警方查明,自2007年12月至2009年5月,廖賢權等人共炮製了303個“癌症病人”資料,在秀山縣衛生局報賬304次,套取新農合醫療基金達449萬餘元。

經市檢察院第四分院提起公訴,今年1月,市四中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廖賢權無期徒刑,判處唐秀芳等27名被告人13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廖賢權等人提起上訴,市高院近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檢察官給衛生部長寫信

建議加強新農合保險監管

案件辦結後,市檢察院第四分院的檢察官們心情十分沉重。經上網搜索,他們搜到64400條涉及新農合的詐騙信息,遍及全國各地。出於強烈的責任感,他們通過衛生部網站上的“部長信箱”給衛生部長寫信,提出了5條建議。

除此之外,檢察官們還通過檢察信息的形式,逐級向上反映相關情況。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爲此作了批示。高檢院爲此還針對農村合作醫療詐騙案,在全國專門開展統計分析,爲全國醫療保險改革提供依據。

昨日上午,來自國家衛生部的一封信函擺在市檢察院第四分院檢委會專職委員廖新蘭辦公桌上。信上寫着:“收到你們的來信後,我部領導高度重視,並召集我部相關司局專門討論研究加強新農合監管問題……”

廖新蘭說,雖然該案已辦理完畢,但案子暴露出的深層次問題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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