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獵奇 > 社會萬象 > 不滿鬧洞房新郎拿刀捅鄉友被捕(圖)

不滿鬧洞房新郎拿刀捅鄉友被捕(圖)

來源:美型男    閱讀: 1.24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不滿鬧洞房新郎拿刀捅鄉友被捕(圖)

河北石家莊鹿泉市宜安鎮東焦西隊村李某,新婚大喜之夜,未來得及入洞房,就被送進了看守所。昨日,李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警方執行逮捕。

2009年11月28日22時,鹿泉市宜安派出所接到報警,宜安鎮東焦西隊村有人被捅傷。民警趕到事發現場發現,一名渾身是血的男子倒在地上,傷勢嚴重。走訪得知,當天是東焦西隊村李某結婚的大喜之日,而受傷男子因“鬧洞房”與李某等人發生糾紛,後被李某等人捅傷。

辦案民警將李某帶回派出所訊問。李某交代,當日21時30分左右,因看不慣以往鬧洞房的方法,他一口回絕了前來鬧洞房的朋友,讓大家不歡而散。同村的王某對此深感不滿,與李某發生口角,這時在李某家幫忙的同學李某某、胡某、朱某、蘇某等人前來爲李某助陣。王某不甘示弱,與李某發生肢體碰撞。李某看王某要動手,告知其同學李某某自家小賣部有刀子。李某某立即取來刀子,將王某連捅4刀。後經法醫鑑定王某爲重傷。就這樣,在新婚之夜,新郎被抓進了班房,一場喜事在悲劇中收場。

12月16日,經檢察機關批准,鹿泉警方將犯罪嫌疑人李某、李某某、胡某、朱某、蘇某等五人執行逮捕。

  評論:鬧洞房確實是一種習俗,但在人家新婚夜之際,新郎已經回絕了鬧洞房,那就應當尊重新郎的要求,而不是不明事理去糾纏,與新郎發生口角。新郎的大喜之日,故意讓新郎不愉快,這絕不是正常人應該做的。一紙逮捕書,不能解決移風易俗的問題。

社會萬象
國際快訊
人間冷暖
奇聞趣事
世間印象
閒談
歷史名人
民間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