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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彩霞事件罪魁禍首是誰 中國首例被冒名上大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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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國首次出現了冒名頂替上學的事件,王佳俊頂替羅彩霞上大學,導致2009年本該畢業的羅彩霞無法畢業,王佳俊和王佳俊的父親,被告上法庭,現在來回顧一下來龍去脈。

羅彩霞事件罪魁禍首是誰 中國首例被冒名上大學案

羅彩霞事件

羅彩霞事件

羅彩霞是湖南省邵陽市邵東縣靈官殿鎮人,因被人冒名頂替上大學,及身份證被盜用造成2009年本該畢業的她無法畢業,成爲新聞熱議的話題。2004年高考後,她沒有被任何高校錄取,而冒名頂替她的同學王佳俊卻被貴州師範大學思想政治教育專業錄取。命運由此發生轉折,羅彩霞被迫復讀一年後考取天津師範大學,2008年,王佳俊順利畢業。畢業的羅彩霞因身份證被盜用而被取消教師資格證書,2010年成爲記者。

羅彩霞事件涉案主角

羅彩霞,湖南省邵陽市邵東縣靈官殿鎮人,因被人冒名頂替上大學,及身份證被盜用造成2009年本該畢業的她無法畢業。

王佳俊,女,湖南隆回縣人,羅彩霞事件的頂替者,其父親是王崢嶸。

王崢嶸,2002年任湖南省邵陽市邵東縣牛馬司鎮鎮長,2004年8月,從牛馬司鎮黨委書記的位置調任邵陽市隆回縣公安局政委,於2004年被評爲“全省人民滿意的公僕”。王崢嶸曾涉及漣邵礦業集團牛馬司實業有限公司原經理沈順康(正處級)、鄧檢生(副處級)等人受賄窩案。檢察機關查處的該案入選湖南2007年度十大反貪案排行榜。

羅彩霞事件罪魁禍首是誰 中國首例被冒名上大學案 第2張

羅彩霞事件背景

事件背景

羅彩霞,湖南省邵東縣靈官殿鎮人。2004年,她作爲邵東一中應屆畢業生參加高考,考了514分,沒有達到湖南省當年531分的二本錄取分數線,羅彩霞沒有被任何高校錄取,而冒名頂替她的同學王佳俊卻被貴州師範大學思想政治教育專業錄取。羅彩霞被迫復讀一年後考取天津師範大學,2008年,王佳俊順利畢業。而本應今年畢業的羅彩霞卻不得不面臨因身份證被盜用而被取消教師資格證書等一系列問題。

事件發展

羅彩霞向天津市西青區學府派出所報案,稱自己的身份證信息被盜用隨後,羅彩霞又讓家裏查詢了自己保存的邵東一中月考成績。羅彩霞向中國青年報記者出示的兩份成績單顯示,在68名同學中,王佳俊的成績在倒數10名內。

2009年5月4日,羅彩霞接到律師的電話,律師說,天津的法院不受理她的案子。此前,她以姓名權、受教育權被侵害爲由,起訴王佳俊、王崢嶸等人。法院以管轄權等問題爲由不予立案。

羅彩霞和王佳俊均爲2004年邵東縣邵東一中298班應屆文科畢業生,當年在填報志願時,王佳俊在本科二批院校志願欄填了貴州師範大學,而羅彩霞填的是湖南人文科技學院。

根據教育部規定,從高考錄取到大學報到有着非常嚴格的程序。兩人都沒有達到分數線,羅彩霞也沒有填報貴州師範大學的志願,王佳俊卻成功地冒羅彩霞的名,順利通過了貴州師範大學的入學身份審覈並註冊了學籍,4年後取得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順利畢業。

羅彩霞事件罪魁禍首是誰 中國首例被冒名上大學案 第3張

羅彩霞

羅彩霞事件疑點一:羅彩霞未填報貴州師大卻被錄取

當年,羅彩霞並未填報貴州師範大學,爲何卻被錄取呢?黃開烈表示,該生是被調劑錄取的。有些省生源好一些,有些省生源差一點,爲了不浪費教育資源,學校報經有關部門同意後,可以調劑招生計劃。“學校是按照招生政策、招生程序、按錄取標準來正常錄取考生羅彩霞的。”

羅彩霞事件疑點二:頂替者高考成績很低大學卻順利畢業

假羅彩霞高中期間在68名高中同學中,成績在倒數10名之後,當年高考總分335,其中數學19分、英語53分,這麼差的成績,到了大學卻能順利畢業。貴州師範大學招生辦提供了假羅彩霞在校期間的“學生成績檔案表”顯示,王佳俊在冒羅彩霞之名後,在大學四年的成績並不差,大多數科目考試成績在70~90分之間。她撰寫的畢業論文還獲得了“良好”的成績。2008年7月,假羅彩霞順利獲得貴州師大法學學士學位。貴州師大假羅彩霞當年的老師分析說,進入大學後,王佳俊的成績與高中時的成績相比,確實有了不小的差距。“可能是王佳俊自己知道是冒名來大學學習的,因而更加珍惜這次難得的學習機會。王佳俊很刻苦,很好強。”假羅彩霞的大一班主任幸寬也表示,假羅彩霞在大學時的各方面表現都不錯。

羅彩霞事件疑點三:大學如何審查“羅彩霞”入學資格

據黃開烈介紹,該校對新生入學資格的審查是非常嚴格的。在新生入學時,不但要審查新生錄取通知書、戶口遷移證,還必須要收到考生所在省招生辦的新生錄取名冊,開學後還要清理審查考生紙質檔案。經審查,以上檔案和相關材料均吻合。

羅彩霞當年被錄取的紙質檔案。這份編號爲“520821102”的《湖南省2004年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名冊》上,“羅彩霞”的考生號爲“04430521110708”,批次爲“第二批”,錄取形式爲:“計劃:國家任務定向”,上面還有羅彩霞的身份證號等考生基本信息。這份新生名冊的左下方加蓋了“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員會錄取專用章”的大紅印章。黃開烈說:“我們不能隨便懷疑這個考生是假的。我們每年招6000多名學生,每個都去懷疑是不可能的。造成假羅彩霞事件的本質問題和根源問題不在貴州師大。他們造假能做到這一步,也是我們無法想象的。”

羅彩霞事件罪魁禍首是誰 中國首例被冒名上大學案 第4張

羅彩霞事件

頂替者母親爲了女兒改姓羅

貴州師大招生辦負責人說,假羅彩霞當年來校報到時,出具了湖南邵東縣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戶口遷移證”,上面註明,姓名羅彩霞,曾用名“王佳俊”。在查看僞造的紙質檔案和新生材料上,曾用名一欄都赫然寫着“王佳俊”。在查看假羅彩霞的考生登記表等僞造的紙質檔案時,發現上面都有簽名確認,並加蓋了“湖南省邵東縣第一中學”的公章和校長“周某某”的印章。

貴州師大招生辦負責人說,爲了僞造得天衣無縫,王佳俊在紙質檔案中把母親“楊榮華”改爲“羅榮華”,父親名字依然是“王崢嶸”,給人造成她是隨母親姓的假象。假羅彩霞當年僞造的紙質檔案是否與電子檔案吻合一致呢?當記者提出要查看假羅彩霞當年高考時的電子檔案時,貴州師大招辦負責人答覆說:“由於國家對電子檔案沒有明確保留期限的規定,2004年是試行對考生電子錄取,但仍以紙質檔案爲主。參與2004年高考錄取工作的各高校目前都已無法查閱當年考生的電子檔案。”據介紹,2008年以後全國才實現了高考考生網上錄取,更加公正、公開。而且考生可以在網上查詢到自己是否被錄取,這就避免了羅彩霞當年不知道自己被貴州師大錄取的事情發生。

2009年4月中下旬,假羅彩霞的父親王崢嶸來到學校,提交申請,請求註銷假羅彩霞畢業證書等有關證件。“5月4日一大早我們收到了假羅彩霞的全部有關證件原件,當天下午分管校長簽發同意註銷,第二天便報送省教育廳。”該負責人說,貴州省教育廳已擬好報告,準備明天報教育部備案,請教育部註銷。如果快的話,這些證件今天便可被註銷。

着手註銷證書,整理上報材料

貴州師大——

假羅彩霞“定向”招進來的

昨天上午,貴州師範大學招生辦的鄭老師接受了記者的採訪。在電話中他表示,假羅彩霞在2004年是享受“國家任務定向”的政策被學校錄取的。他還表示,“國家任務定向”並不是“點招”,屬於調劑錄取,甚至還享受了補錄政策。而且學校一直有定向招生的名額,也有因已招考生不報名而補錄學生的先例。至於學校是否瞭解王佳俊的假身份,他表示不清楚。

他告訴記者,目前很難說清楚是哪個環節有問題。但目前學校正在着手辦理“羅彩霞”畢業證等註銷手續,也整理出王佳俊在校的資料交予湖南調查組。

校方表示,“羅彩霞”在入學時出示的“戶口遷移證”上表明她的曾用名爲王佳俊,但當時因爲學校沒有權力調查公安機關開具的證明,也就無法判斷其真僞。但校方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始終表示,招收“羅彩霞”符合學校的招生政策,本人也和電子信息相符,並沒有違規現象,而且這次冒名頂替的現象也是學校的第一例。

貴州師大招生辦的一位負責老師在近期也向媒體表示:“造成假羅彩霞事件的本質問題和根源問題不在貴州師大。他們造假能造到這一步,也是我們所無法想象的。”

羅彩霞事件罪魁禍首是誰 中國首例被冒名上大學案 第5張

羅彩霞事件結果

成績“夠用”而且家中沒“背景”

羅彩霞——

他們爲什麼選中我?

據瞭解,對報考定向生的考生,在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時,一般與非定向生執行同一錄取分數標準,但如在院校控制分數線上不能完成定向招生計劃時,可在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擇優錄取。定向生除與國家任務招收的學生享受同樣的待遇外,還可免交學雜費,並根據學習和表現情況享受定向獎學金。學習成績優異的,經定向單位同意也可以考研究生。定向生畢業後必須到定向地區或定向單位工作,服務期限一般不超過六年(含見習期一年)。

羅彩霞表示,當年根本沒有報考過貴州師大,更談不上報考該校的定向生。雖然羅彩霞當年的分數比王佳俊高很多,但仍沒有達到該校的最低分數線,所以,靠定向招生享受線下20分以內擇優錄取的政策,應該是當年王崢嶸瞞天過海的重要突破口。

通過“國家政策定向”似乎也能解釋羅彩霞至今的疑惑:爲什麼他們獨獨選中我?“羅彩霞”考入貴州師大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同時享受了3項政策,最主要的是享受了下降20分以內錄取的政策。

按照當年二本線爲531分來看,真羅彩霞的517分恰好在此範圍內,完全符合招生政策。而羅本人沒有填報過貴州師大,自然不會想到她的分數經王家的精心計算後恰好“低空飛過”被錄取。如果此推斷正確的話,那麼王家很可能是在高考後才選中沒有“背景”的羅彩霞。

最終,官司打完,唯一令人欣慰的,是羅彩霞終於迴歸平靜的生活。但是這感覺更多的是解脫而非希望,我們幾乎能看到未來一個個羅彩霞迎面走來,這不能不讓人憂慮。希望羅彩霞是最後一個受害者!不再有羅彩霞事件!

法律審判

一審如下:

2009年10月26日,湖南省邵陽市北塔區人民法院對湖南省邵東縣學生王佳俊冒名頂替羅彩霞上大學事件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王佳俊的父親原湖南省隆回縣公安局幹警王崢嶸犯僞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僞造證件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與原犯的受賄罪所判處的有期徒刑三年刑罰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

知法犯法,應當罪加一等,但是枉然,2年已經是極限了吧&……再次體現“背景”的好處,上能貪公款,下能盜身份證,護送女兒一路順利,然而,羅彩霞事件並不是終結,王娜娜事件再添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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