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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被指欺詐 或需賠償18位學員每人10萬 中澳合辦碩士項目欺詐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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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被指欺詐,日前一位名爲宛若游龍龍臥的網友在天涯論壇發帖爆料稱,北京美橋律師事務所受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18名受害學生委託,就“清華大學與澳大利亞國立大學合作舉辦管理碩士學位教育項目 (第18期) 問題,向清華大學暨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發出律師函。”清華大學欺詐?到底是不是真的呢?

清華大學被指欺詐 或需賠償18位學員每人10萬 中澳合辦碩士項目欺詐是怎麼回事

這封致清華大學暨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的《律師函》稱,根據受害學生提供的資料顯示:2016年3月,該校通過電子郵件向學員發送了 "清華大學與澳大利亞國立大學合作舉辦管理碩士學位教育項目 ( 第18期 ) 的招生及申請資料",並將澳大利亞國立大學學位證書樣本作爲附件一併發送。

根據郵件中的資料,學員報名參加清華大學與澳大利亞國立大學合作舉辦管理碩士學位教育項目 ( 下稱 "該項目" ) ,並通過面試筆試。2016年6月學員陸續收到該校錄取通知書和繳費通知。2016年7月學員分別簽署《接受錄取聲明》,每人繳納學費25萬元人民幣。在辦理了入學手續後,正式成爲該項目第18期學員。

清華大學被指欺詐 或需賠償18位學員每人10萬 中澳合辦碩士項目欺詐是怎麼回事 第2張

《律師函》稱:2017年7月13日,該項目第16期學員畢業時發現學位證書的樣式發生了改變,學位證書上增加了"中文授課"的英文字樣。造成此改變的原因是澳大利亞2015年10月7日頒佈了法律文件,該法律文件2017年1月1日施行,內容寫到了如果課程非英語授課或資格證書考試是非英語測試的,將會在證書和成績單上標明該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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