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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遭3車撞擊碾壓死亡 3名嫌疑人的責任如何劃分

來源:美型男    閱讀: 2.2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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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已經過去一週,杜先生還在焦慮地等待結果。一週前的1月18日清晨,杜先生的父親在橫穿四川南充市西充縣鳳鳴鎮境內的212國道線時,先後遭遇了三輛車撞擊、碾壓,西充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接到報警匆匆趕到現場時,杜大爺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徵。警方表示,三名肇事嫌疑人目前已分別被處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這起悲慘的交通事故,責任該怎麼劃分?

老人遭3車撞擊碾壓死亡  3名嫌疑人的責任如何劃分

進城賣花生遇車禍

悲劇發生於1月18日清晨。

早上7時許,西充縣鳳鳴鎮佛歸寺村的天色還未完全大亮。64歲的杜大爺和老伴謝和英(化名)向縣城的方向出發了,進城的主要目的,是將家裏收穫的花生背到縣城的市場銷售。

兩位老人沿着村公路,一前一後朝村口的212國道走去,按計劃,兩人會穿過國道線,到對面去乘坐開往西充縣城的大巴車。但是,當兩人走到村公路與國道交界處時,杜大爺碰到一個熟人,便停下來和對方說了幾句話,然後再提着10多斤花生獨自過馬路。此時,老伴謝和英已經揹着花生先過國道了。

意外發生在謝和英已經到達國道對面,後面的老伴還沒有跟上來之際。謝和英突然聽到“砰”的一聲,一輛車從旁邊疾馳而過,朝西充縣城開去,隨後當她再注意到老伴時,他已經躺在對面的馬路上了。謝和英頓時被嚇懵了,而還未等她回過神來,對面車道一前一後駛過的兩輛車子,徑直從老伴身上碾過。

事後,一位路過現場的羣衆幫忙報警,但醫護人員趕到現場時,確認杜大爺已無生命體徵。“(杜大爺)是很勤儉的人,平時在家裏還種點莊稼,有時候還要出去打零工。”住在村口的幾位村民事後聞訊趕到現場,用“太慘了”來形容這次車禍。

1月25日,從外地趕回老家的杜先生(杜大爺兒子)在電話裏告訴成都商報記者,父親之前身體狀況都不錯,而母親因爲受到當天車禍的驚嚇,目前的情緒狀態不太好,對於當天事發的具體細節一時也說不清楚。

一位駕駛員來“自首”

事故發生後,西充縣交警大隊事故處理民警隨即趕到現場展開調查。

據西充縣交警大隊事後通報稱,當天7時20分許,交警部門接到警情稱,國道212線1034Km+500m(鳳鳴鎮佛歸寺村)附近,一輛黑色小型車輛撞倒一行人,行人可能已經死亡,該車已經逃逸,因天色太暗,沒有看清車型和車號。

老人遭3車撞擊碾壓死亡  3名嫌疑人的責任如何劃分 第2張

民警隨後趕到事故現場,發現受害者已無生命體徵,身上有多條被輪胎碾壓的血跡,身旁有肇事車遺留的保險槓碎片和後視鏡。一輛車牌號爲川RUK7**的輕型普通貨車駕駛人鄧某某來到現場,稱自己撞人後逃逸。

不過,就在民警正在勘察事故現場時,再次接到西充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指令,有羣衆電話報警,稱一輛車號爲川RSA7**的小型普通客車在鳳鳴鎮佛歸寺村附近,對一名倒地的行人碾壓後,已經逃逸到中嶺鄉附近。與此同時,還有一條消息令人唏噓——報警人乘坐的川RQY78**小車,也有可能對該行人進行過碾壓,且正在返回現場的途中。民警當即電話通知客車回交警部門接受調查。

三名嫌疑人被拘留

根據警方的通報,經初步查明,當天早上7時7分,鄧某某駕駛一輛輕型普通貨車沿國道212線從南部縣往南充方向行駛,行至事故地點將橫過道路的行人杜某某撞倒後駕車逃逸,駕駛到常林鄉五里店後,迫於壓力又返回事故現場。

不久後,李某駕駛客車從南充往南部縣方向行駛,對受到撞擊後倒在地上的杜某某進行碾壓。

此後,緊隨其後的小車(駕駛人馮某某)又對杜某某進行碾壓後,跟隨客車到中嶺鄉,然後駕車到義槐路中南路口。馮某某事後告訴民警,當時發現車輛狀況異常,便讓車上的乘坐人電話報警,舉報客車撞人後逃逸,自己也返回事故現場。

交警對三輛肇事車進行勘察,發現前述輕型普通貨車保險槓被撞壞、後視鏡丟失,與現場遺留物一致,而客車底盤上有噴濺狀血跡和腦漿,小車保險槓被撞壞,底盤有噴濺狀血跡。

三名駕駛人對事實均供認不諱。目前,肇事嫌疑人鄧某某、李某、馮某某分別被處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律師說法

如何劃分責任

要看證據顯示誰導致老人死亡

悲劇已然發生,目前肇事嫌疑人均被行政拘留,案件也正在進一步偵辦。 但老人先後被3輛車碰撞、碾壓身亡。事故責任該如何劃分?

1月25日,成都商報記者從西充縣交警大隊獲悉,目前關於本次事故的相關責任劃定還沒有出來。杜先生也向成都商報記者證實,目前還未拿到父親的屍檢報告以及相關事故責任劃分認定書。

責任咋劃分?

成都商報記者就此次車禍諮詢了北京藍鵬(成都)律師事務所王英佔律師,他告訴成都商報記者,此次事故責任的劃分,還得從導致老人死亡結果的原因來判斷。王英佔律師說,對於杜大爺遭遇車禍死亡一事,需要看三輛嫌疑肇事車是否都與老人的死亡有因果關係。

如果有證據顯示,第一輛輕型普通貨車在撞倒老人後,導致老人當場死亡,則第一輛車的司機負事故全部責任,當然,如果有證據證明,老人有違反道路安全法的相關行爲,則可相應減輕貨車司機的責任,而後面兩輛車均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如果有證據顯示,老人的死亡是第一輛車和第二輛車共同導致的,那麼第三輛車便無需承擔刑事責任。如果證據顯示,老人的死亡是由於三輛車共同導致的,則三輛車都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哪些算證據?

王英佔律師說,對於導致老人直接死亡的證據,主要是看法醫的死亡鑑定結論,現場監控視頻,目擊證人說法以及對三輛車的相關痕跡鑑定等等來綜合考慮,確定三輛車與杜大爺死亡之間的因果關係及相關程度,再依法認定事故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一條規定,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爲造成同一損害,每個人的侵權行爲都足以造成全部損害的,行爲承擔連帶責任。如果每輛車撞擊或碾壓均可單獨致死,則三輛車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而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十二條規定,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爲造成同一損害,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賠償責任。而適用十二條的前提是三輛車單個均不能直接致死,而是三輛車共同作用導致老人死亡。

標題: 老人遭3車撞擊碾壓死亡 3名肇事者責任怎麼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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