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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借走60多萬一去不返 別傻了熱戀也要打欠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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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借走60多萬一去不返 別傻了熱戀也要打欠條!

女友借走60多萬一去不返,別傻了!熱戀也要打欠條!戀愛未能修成正果,分手時卻因錢陷入糾紛。熱戀中“借”走60萬,真是情斷錢難算!倪某與馬女士本是男女朋友關係,他聲稱平日馬女士常口頭約定借款,倪謀前後29次把60.25萬元打到了女方指定的銀行卡上。而馬女士卻認爲,錢款都是原告倪謀心甘情願對自己的贈予,根本不存在借款的事情。1月9日,法院對這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作出終審判決:部分聊天記錄中被告馬女士明確承諾還款,應當認定爲借款,應償還原告倪某借款27.9萬元,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女友“借”走60多萬,一去不返

倪某與馬女士本是男女朋友關係,他聲稱平日馬女士常口頭約定借款,倪謀前後29次把60.25萬元打到了女方指定的銀行卡上。而馬女士卻認爲,錢款都是原告倪謀心甘情願對自己的贈予,根本不存在借款的事情。

1月9日,法院對這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作出終審判決:部分聊天記錄中被告馬女士明確承諾還款,應當認定爲借款,應償還原告倪某借款27.9萬元,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微信上相識,度過浪漫時光

2014年,倪某和馬女士相識於一個微信戶外運動羣。當時倪某39歲,經營着一家規模較大的裝潢公司,手頭上比較寬裕。

或許是沒有生活壓力的困擾,相比於同齡人,倪某玩兒心很重,喜歡交友,經常參加各種聚會,妻子認爲他缺乏家庭責任感,兩人爲此吵鬧多年,婚姻早已貌合神離。

馬女士比倪某小4歲,早年她跟幾個朋友合夥創業,並擔任公司的副總裁。因爲老公好賭選擇了離婚,倔強的她一個人帶着兩個孩子。兩人在羣聊時認識彼此。

2016年6月,兩人一起參加了羣裏組織的一次戶外活動,一見鍾情再見傾心,很快便墜入了愛河。

倪某看她一個人帶着兩個孩子,覺得她很是不易,交往中很願意主動爲她付出,約會時也從不許女友出一分錢。

熱戀期間,因爲資金週轉的問題,馬女士經常連續幾天失眠。倪某很是心疼女友,先後23次通過銀行匯款、支付寶轉賬方式,累計匯給馬女士32.35萬元。平時

兩人像普通戀人一樣經常約會,度過了一段浪漫甜蜜的時光。

熱戀後分手,索要借款60.25萬

好景不長,2016年8月初,馬女士因肺部感染,一度高燒不退,不得已住院接受治療。因擔心兩個孩子沒人照顧,這期間她的情緒一直很不穩定。出院後,馬女士希望能儘快結婚,但倪某說自己暫時還離不了婚,希望她能給自己一些時間。馬女士不願意這樣一直做第三者,向倪某提出了分手。倪某則一再懇求她給自己一次機會。

這讓一向果斷的馬女士陷入了猶豫。沒料第二天,馬女士急需一筆資金,由於之前的一筆貨款未能及時收回,她手頭上沒有多餘資金來週轉。爲此,她嘗試了很多渠道,卻沒有找到合適的融資渠道,於是她想到了倪某。

2016年8月9日凌晨1時,馬女士向倪某發送微信:“你股票上還剩幾個錢了?”倪某立刻回覆:“5萬”,馬女士:“明天提出來給我用,十月底全部還。” 倪某看到了和好的機會,第二天一開盤就賣掉了股票,把5萬元全部打到了馬女士的銀行卡上。8月11日晚,馬女士向倪某發送手機短信:“謝謝你曾經愛過我!借你的錢會一分不少的還給你”。

在此後一直到2016年11月12日,因資金週轉困難,馬女士又分5次通過微信從倪某那兒一共“要”到了22.9萬元。每次,馬女士收到錢後,都在微信中向倪某激動地表示“十月底全部還”“最晚十月底把錢還給您”“十月底,十一月初還”……然而,倪某卻發現,兩人在情感交流上的越來越少、馬女士向他要的錢卻越來越多,他覺得兩人的關係變味了。一次親熱後,倪某用開玩笑的口氣,問馬女士啥時還他的錢,沒想到馬女士卻說他小氣,決然地提出了分手。

感情覆水難收,倪某不想人財兩失,於是就多次打電話、發短信催馬女士還錢。但馬女士不僅無視他的要求,還對他避而不見。

2017年3月,倪某將馬女士告上了法庭,請求判令馬女士歸還借款60.25萬元。

歷經一二審,認定27.9萬系借款

一審法院審理認爲,原告主張本案系民間借貸關係,應當對錢款的交付和借貸合意提供證據予以證明,現原告僅能提供付款證明,但未能提供相應的債權債務憑證,無法證明原告在支付被告每一筆錢款的時候雙方均達成借貸的合意,且從聊天記錄來看,原告從無向被告催要的依據,與一般交易習慣不符,故原告主張雙方之間爲借貸關係的理由不能成立,遂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倪某不服,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

南通中院經審理認爲,根據原告提交的其與被告之間的短信、微信,兩人關係較爲密切,原告稱所有轉賬給被告的錢均是借款,則其應當對兩人之間具有借貸合意進行舉證證明。根據目前原告提交的微信、短信記錄,2016年8月9日,被告明確要求原告提出來5萬元交其使用並承諾10月底歸還,8月10日被告匯給原告5萬元,故該5萬元應當認定爲借款。此後,到2016年11月12日被告多次要求原告提供款項,原告也累計向被告轉賬了22.9萬元,根據雙方的聊天記錄也不能看出是贈與,且被告在聊天記錄中明確承諾還款,故上述款項亦應認定爲借款。對2016年8月9日之前原告匯給被告的款項,原告沒有證據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借貸合意,故不能認定爲雙方之間的借貸關係成立。

綜上,南通中院遂改判被告償還原告倪某借款27.9萬元。

有借條的戀愛花費,憑藉銀行轉賬記錄,是可以要求返還的。一方有困難,另一方慷慨解囊、給予經濟資助,這種現象在情侶中比較常見。此時如果要求對方寫一個借條或對方主動寫了借條,分手時就可以拿着借條讓對方還錢;如果沒寫借條,但對方只要承認這一事實,也是可以要求返還的。

小編再次提醒:借款需謹慎,打個欠條更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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