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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擬規定 勿默認爲旅客購買付費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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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民航局擬規定:勿以默認選擇方式爲旅客購買付費服務)

民航局擬規定 勿默認爲旅客購買付費服務

資料圖:旅客辦理登機手續。 陳超 攝

中新網1月8日電 據交通部網站消息,中國民用航空局近日起草《民航旅客國內運輸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指出,承運人或者銷售代理人在銷售客票時,不得以默認選擇方式爲旅客做出購買付費服務的選擇。

《徵求意見稿》提到,承運人或者銷售代理人在銷售客票時,應當明確告知旅客實際承運人、票價、行李尺寸要求、航空運輸過程中的收費服務及費用標準等航空運輸服務的信息,確保信息真實準確,並保存已履行告知義務的相關證據。承運人或者銷售代理人在銷售客票時,不得以默認選擇方式爲旅客做出購買付費服務的選擇。

《徵求意見稿》指出,旅客自願變更客票的,承運人或者銷售代理人應當按照旅客購買客票的票價適用條件辦理。因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以及旅客等非承運人原因導致航班取消、延誤、提前、航程改變、艙位等級變更或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時,旅客要求客票改期的,承運人應當在有可利用座位情況下爲旅客辦理客票改期,不得向旅客收取客票改期費用,產生的票價差額由旅客承擔;旅客要求籤轉的,原承運人在徵得新承運人同意後,應當爲旅客辦理籤轉手續並且不得收取籤轉費用。籤轉產生的票價和行李運輸費用的差額由承運人退還旅客或者由旅客補足。

《徵求意見稿》指出,因航班取消、延誤、提前、航程改變、艙位等級變更或者不能提供原定座位導致旅客非自願退票的,在客票完全未使用時,承運人或者銷售代理人應該退還旅客全部票款,不得收取退票費。旅客因傷病要求退票時,符合條件的,不得收取退票費。殘疾軍人、殘疾警察、兒童旅客、嬰兒旅客已購特種票價機票要求退票的,承運人或者銷售代理人不得收取退票費。

《徵求意見稿》提到,對於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禁止運輸的旅客或者行李;拒絕接受安全檢查的旅客;旅客拒絕接受安全檢查的行李;辦理乘機手續時出具的身份證件與購票時身份證件不一致的旅客,承運人應當拒絕運輸。

《徵求意見稿》指出,因超售導致旅客在登機口自願放棄行程或被拒絕登機,承運人應當做好後續服務工作。爲旅客安排的後續航班離站時間與旅客原購客票上所列明的航班離站時間間隔在2小時以上,承運人應當爲旅客提供免費餐食。爲旅客安排的後續航班離站時間與旅客原購客票上所列明的航班離站時間間隔在6小時以上,旅客要求住宿的,承運人應當提供免費住宿。

《徵求意見稿》明確,承運人應當按月在其官方網站公佈上個月所運營航班的準點率數據並在售票環節告知旅客。承運人應當按月向民航行政機關提交上個月內行李事故差錯報告,報告內容應當包括行李事故差錯所涉及的航班號、行李事故差錯數量及類型。承運人應當按月向民航行政機關提交上個月內超售報告,報告內容應當包括當月超售航班信息、旅客自願和非自願被拒絕登機的人數以及承運人所做出的補償方式。民航局定期向社會公佈航班正常情況、行李事故差錯情況、殘疾人旅客運輸情況、超售情況以及旅客投訴情況。

《徵求意見稿》規定,承運人有未制定超售規則、未在官方網站公佈其所運營航班的準點率數據並在售票環節告知旅客的等行爲的,由民航行政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給予警告,並處3萬元以下罰款

《徵求意見稿》規定,承運人有未按要求爲旅客辦理客票變更、以默認選擇方式爲旅客做出購買付費服務選擇等行爲的,由民航行政機關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徵求意見稿》規定,銷售代理人有在旅客購買客票後增加旅客所購客票票價行爲的,由民航行政機關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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